凑巧的是,他订的座位又离那群小孩很近;船上餐厅数这家最贵,评价也最好,再次碰面很正常。
有时记忆力好不是件好事,因为你会格外关注那些异样之处和不同点。郁臻在等待上菜的时间,眼角余光留意到,那个自来熟找他合照的女孩并不在人群中。
可能是身体不舒服吧。他追悔莫及地想,应该答应请她吃饭的,先骗她把照片删了,反正她不舒服来不了。
餐厅的座位间隔实在不宽,他完全能听清那桌小孩的聊天内容。
菜上的很慢,他平时没有和人线上聊天消磨时间的习惯,无事可做,只能边发呆边听了全程。
青少年的话题总绕不开吃喝玩乐和学业,郁臻大致能推测出,这群孩子家境殷实、父母从商,这是他们的毕业旅行,有三个人已经被一所名校录取,他们在讨论学校的热门社团;剩下几个人成绩没那么优秀,插不上话,在聊小圈子八卦。
听到这里,郁臻的前菜上了。
无花果配煎鹅肝,两种酱汁红绿相间地点缀在盘中,摆盘精致;他切着菜,耳朵也没能闲着。
对了叶子,你觉得下午遇到的那妞儿如何?问话的是一名男生。
回答的人外号叫叶子,本名叶映庭,是个帅气的男孩;他轻佻地撇嘴道:还行,性格可以。
长得将就,但身材蛮辣的。第三人提议道,要不晚上咱们试试她?哎哟!
说话的人被扔东西打了。
出手的是名校生中的一个,她的声音很洪亮:告诉你们几个蠢货,那姑娘是我姐们儿,谁敢打她主意老娘把他扔海里喂鱼!
不是吧敏姐,你才认识人家几个小时,这就认上亲了。被打的人捂头道。
姐姐乐意。
叶映庭连忙撇清道:跟我没关系啊,我有女朋友了。
哈?你有女朋友?越姝吗?不是吧不是吧,人家什么时候搭理过你,怎么还成你女朋友了?
其余人哄堂大笑。
郁臻有点噎住,连忙放下刀叉,端起杯子喝水。他现在巴不得自己聋了。
不过没想到,那个自来熟女孩居然跟这群小孩不是一起的,亏她能在几小时内和陌生人打得火热,表面上那么熟络,他还以为他们是同伴。
郁臻喝了水,却端着杯子迟迟没有放下。
一股非常细微的异样感牵扯着他的神经,可惜他没能抓住那究竟是什么。
侍者收走了他用过的刀叉盘子,换上一套新餐具。
郁臻抬头说了句谢谢,随着侍者离开,一个陌生青年站到他的桌前。
您好,介意拼桌吗?
来人衣冠楚楚,身材修长,年纪不超过三十岁,眉目间有一种柔和的美,使他英俊的长相缺乏攻击性,显出一股文弱气质来。
郁臻放下杯子,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青年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闪耀的蛇形戒指,镶满碎钻,蛇眼是颗菱形绿宝石。见他没表态,又问:您好,可以吗?我也是一个人。
郁臻的性格和他过去的工作,致使他有大量时间来观察别人。他不介意和人拼桌,但对象是面前这个人的话,他需要考虑一下。
对方的目光异常专注,跟他说话时视线没有一秒分散过这不是面对陌生人该有的眼神。再自信或粗神经的人,都不会使用这种眼神和陌生人接触,因为被注目的人会感到极其不舒服,这种不适感同时会返还给注目者,让双方难堪。
郁臻回避了对方的目光。奇怪的人,像是在什么地方盯他很久了;但他的感知力向来敏锐,假设有人在背后盯着他,他没理由无所察觉。
理智告诉他,别理。
抱歉,我不喜欢和人拼桌。郁臻拒绝道。不善交际也有好处,他从不怕得罪人。
好吧,打扰您了。青年笑了笑,也不觉尴尬,转身走了。
看着对方的背影,郁臻松了口气,心说自己是不是太神经质了?看谁都像居心叵测。
不管了,出门在外,谨慎点总没错。
***
被拒绝的青年走出餐厅,脸上却挂着满意的笑容,仿佛挑中了心仪的珍宝,且势在必得。
艾莉卡站在门边,见他出来,站到他面前微笑道:怎么样,严先生?
我一向信任你的眼光。青年取下指间的指环,放到她的手里,人很警觉,看好他。
这是处死角,餐厅里的人绝对看不到他们的交集。
艾莉卡收下戒指,笑得更甜了,您放心,绝不会让您失望。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超开心XDDDDD
这个副本是我非常喜欢的故事类型,花样很多,看小郁如何逃出魔爪!
第40章 猎杀俱乐部(二) 诱骗手段
这家餐厅的服务和味道一流, 主菜的龙虾肉质鲜美,甜点是野草莓味马卡龙配冰淇淋,粉色小圆饼上几颗亮白的珍珠糖, 入口酥软香甜, 口感极佳。
下船前他要吃到腻为止, 所有食材都尝一遍。
郁臻吃完饭, 那群小孩还在聊天;他结账走人, 出门前在餐厅服务台拿了颗薄荷硬糖, 剥了纸含进嘴里。
邮轮上不知何处在开舞会,欢快热烈的演奏乐和宾客们的舞步笑声凑成了喧闹的背景, 轮船璀璨的灯光点亮了夜晚寂静的海平面。
为了保留邮轮出行的传统体验, 船上除了必要硬件,其余设施仍维持在较为古典原始的状态, 服务人员是真人,没有被机械和智能取代。
这也是船票贵得离谱的原因吧。
郁臻回到下午待过的甲板散步, 吹风使人平静。
他不喜欢酒精烟草, 在这么一片灯红酒绿的光景里,他夜晚显得乏善可陈。不过他也有自己的乐子, 先去演出大厅看看今晚有什么电影。
他也谈不上多爱看电影, 只是喜欢坐着不动和又不用说话的娱乐;电影、书籍和话剧表演都是不错的选择。
想着,郁臻掉头往回走,他一扭身
一头白色的苏俄猎狼犬从他面前走过。
它肩高近90cm,背高快要1米,属于巨型犬;披着一身雪白无暇的毛发, 健硕流畅的背线犹如连绵雪山, 四肢细长笔直, 尖尖的狼嘴, 眼角下垂的杏眼,一条裙摆似的大尾巴拖在身后。突然绕到人跟前,像一匹小马般踱步,优雅贵气。
郁臻先一愣,随即眼睛亮了,好漂亮的狗,是公的。
他搬家前的邻居家有一条同品种母犬,比眼前这头体型小一圈,毛色是更富有光泽度的银虎斑。这个犬种历史悠久,起源要追溯到中世纪,曾经是俄国贵族的宠物。猎狼犬最难得的是,外表兼备华丽与轻盈,高大却不粗鲁,看起来非常温柔。
据他所知,这种狗的个性不独立,十分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