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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沈朝不知道他指的什么。
岑一清的目光微微下移,落在他握着方向盘的手上,手指干净修长,骨节分明,手背连接的筋络也清晰可见。
“兴趣爱好什么的,”岑一清没收回视线,那是看一眼就能被吸引的很有骨感的手,问,“会弹钢琴吗?”
“不会。”
看他手指又瘦又长,感觉很适合弹钢琴,做绘画的手部素材也不错。
不会倒也不影响什么。
“你喜欢弹钢琴的?”沈朝将车速放缓,等红灯停下,“会一点吉他可以吗?”
岑一清见他理解错了,道:“不是,只是觉得你的手适合弹琴,好看。”
沈朝便垂眸,摊开掌心看了看,之前没在意过,忽然被岑一清这么一夸,这只原本很平常的手竟然也看得顺眼了起来。
“你会吉他?”
“嗯,以前学了点。”
岑一清饶有兴致地问:“那怎么没继续学?”
沈朝没说话,只是安静地看了岑一清一眼,眼眸幽深。
岑一清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后来不想学了。”沈朝淡淡回应。
看他兴致缺缺,估计是没那么喜欢,岑一清便没继续追问下去。
沈朝住的地方在一套高级公寓住宅里,住这儿都是有钱人,管理严格,出入的人并不多,很多人买了房却没长住。
电梯一直往上升到高处,岑一清跟着沈朝进门,身上仍然携带着冷空气。
沈朝为他准备了拖鞋,“新的,试试合不合脚。”
“谢谢。”
岑一清低头看了看,两人脚下的拖鞋款式差不多,他那双瞧着也挺新的。
看样子是今年冬天才拿出来穿。
岑一清套上去感觉还行,有一点大,但拖鞋大一点也能穿,是合适的。
他暗自打量了下公寓内部,面积大,装修布置很是精致,不知道是不是特意打扫过,看起来格外干净整洁。
整体是冷白色调,公寓里装的都是落地窗,视野显得开阔而空旷,也许是因为今天没有太阳的缘故,光线洒进来却没有什么温暖的气息,人气很少。
沙发前的茶几上放了一些书和资料,似乎还没来得及整理,都摊开着,看样子沈朝的确是在家里好好复习了。
岑一清看着窗外有些灰蒙蒙的景色,尽管身居高层,因为天气原因却感觉不到心情的开阔舒畅。
“一个人住这里,不会孤单吗?”
“会,”沈朝看着他,“你过来陪我住?”
岑一清猜他是在开玩笑,也顺着接话:“那你帮我养小狗?”
“好。”沈朝没犹豫,答应得爽快。
岑一清想了想沈朝和灰灰相处的场面,之前就看出他们有点不对付,灰灰总爱凶着脸吠他,沈朝也是不怎么理会的样子,不像岑远那么喜欢闹小狗玩,也不知道一人一狗是怎么互相看不上的。
“算了,”岑一清笑道,“我怕你俩打起来。”
虽然灰灰是打不过的。
“我让着它。”
沈朝可以迁就一下那只小狗,爱屋及乌。
岑一清眉眼弯了弯,催他:“你不是饿了吗?快去做饭。”
客厅的暖气渐渐铺开,气温上来,两人换下了外套,准备做饭。
沈朝打开冰箱门的时候,岑一清看到里面满满的生鲜食材,一时迷惑,“...你前两天真的吃了吗?”
“嗯。”沈朝面不红心不跳地应着,“你想吃什么?”
“你都会做?”岑一清怀疑道。
“不是,”沈朝倒也没逞能,“不会的我可以看教程。”
岑一清听他这么说了,也不为难人家,只道,“做你擅长的就好,我不挑食。”
沈朝“嗯”了声,拿出一罐芝士布丁递到岑一清手里,上面日期还新鲜着。
“先尝尝这个。”
毕竟吃饭还要好一会儿。
岑一清看他挑好食材去厨房忙碌,他想去帮忙,打打下手,沈朝也没让,只让他等着。
岑一清手里拿着勺子,小口小口地尝布丁,他倚在门口看沈朝有条不紊地洗菜切菜,瞧着胸有成竹,应该没什么问题,甚至还会煎牛排。
闻着香味,不由得想到家里的小狗。
天晚了,也不知道它肚子饿不饿。
但岑一清早上离开前给它提前准备了很多吃的,就堆在它的小窝旁边,只要一睡醒就能吃上。
一天的口粮应该是够了,毕竟它胃口也没那么大。
灰灰吃饱了自己会停止进食,倒是个好习惯。
“在想什么?”
沈朝手里端着个盘子,走近他。
岑一清回神,闻到盘中虾仁的气息,如实回答:“想小狗。”
沈朝抬了下眉,默默把第一盘菜端到了餐桌上。
再走回来,才把话接上:“你怎么对它这么好?”
岑一清想了想,“它听话。”
听话自然是有奖励的,有好待遇。
沈朝不说话了,继续忙自己的。
等到食物全都上桌,岑一清才发觉这些菜对于两个人来说其实有点多。
而且沈朝的奶奶昨天还煲了汤,沈朝将它热了热,看着就好喝。
岑一清尝了一圈,沈朝略微紧张地问:“还行吗?”
“ 嗯,挺好吃的。”
岑一清夹了一小截煎好的牛排,“这个最好吃。”
他是很久没吃了,口味尝起来便觉得新鲜。
沈朝手艺确实还不错,虽然看起来是不做饭的类型。
两人坐在餐桌前,房子里飘着食物的香气,还有偶尔的说话声,让公寓有了点生活气息。
“你应该多叫点朋友来,”岑一清建议道,“不然冰箱里的食物真的吃不完。”
“嗯。”
这是头一次两个人单独这样面对面坐着吃饭,气氛还算和谐。
岑一清对于答案没有再主动开口问,等着沈朝自己说。
他现在觉得答案也不是很重要。
目前看来沈朝更像以朋友的身份在与自己相处,维持这样的状态挺好的,岑一清也不想打破什么,也不再胡乱猜想。
或许是之前的某些行为让他产生些许错觉,但岑一清现在觉得肯定是误会了。
岑一清感觉自己快饱了,他默默喝了点汤。
沈朝也吃得差不多,放下了筷子。
短暂的安静之后,沈朝抬眸,很守信用地想解开岑一清的疑问。
“我对你不同,是因为你在我心里的位置是不一样的。”沈朝说。
岑一清眨了眨眼,慢声开口:“为什么?”
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话太容易让人误解了。
“你不记得我了,”沈朝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着,“我们很久以前见过的。”
冷清的声线落入岑一清的耳朵里,有点像雪落在皮肤上。
岑一清不禁怔住。
以前见过...吗?
第34章
沈朝自出生起就在云市, 因为各种资源条件更好,学业也挂在了这边。只有假期的时候,罗暮芸会时不时带他回到榆城的老家。
他从小便是个话少的性子, 小男生们每回聚在一起玩玩闹闹,他都不参与,所以也没几个真正交心的好朋友。
还有一点是, 他似乎要长得慢些,初中之后, 周围的男生到了身体拔高长个儿的快速阶段,蹭蹭地长,沈朝却没有出现这个苗头, 在同龄人里有些矮。
那会儿也不像现在这样又高又瘦,脸上带着肉感,是因为刚上初中时生了场大病,吃的药里面带激素导致的,罗暮芸还说他胖点可爱。
沈朝对云市记忆没剩多少,相反,倒是更加记得在榆城的事情。
沈朝记得那个榆城的夏天,太阳光亮得几乎不能抬眼, 晒在身上有灼热的痛感。
热气干燥, 又闷得结痂, 衣服下的皮肤也被蒸出一层薄薄的汗来。
哪儿哪儿都难受。
初二结束的那个暑假,罗暮芸领着他回榆城,在外公外婆家度过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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