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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神,灵愫让大家继续聊,她则从侧门溜了出来,上到酒楼顶层。

顶层是个大露台,灵愫把手架在栏杆上面,眺望着北郊的夜景。

灯火阑珊,暗香浮动,人间的极乐美景将天上的星月都衬得失了色。

大家都很好,她却仍旧觉得物是人非。

夜风将她的心吹得更惆怅。

她叼着烟斗,静静地吞云吐雾。

然而即便已经脱离人群,她这敏锐的耳力,还能使她捕捉到楼下几层的人都在聊什么。

“出众的老相好基本都来了,争奇斗艳的,可我看易姐神色平静,好像对哪个都不满意。”

“你眼瞎啊?那不绝对是对蔡老板最满意么?他可是唯一一个让易姐起身迎接的相好。”

“啧啧,蔡老板可真有心机,故意抱来狗,拖家带口地赴宴。”

“是啊,我难道比你们多了段记忆?当年这俩老板的八卦事,可是闹得沸沸扬扬,是人尽皆知的程度!”

……

唔,要说这么多年有哪一点一直没变,那莫过于盛京人爱吃八卦的属性。

再听着,忽然发现有阵平稳的脚步声,正在渐渐逼近。

“你还是喜欢在心里郁闷时,摸出根烟斗来抽。”

蔡逯走近,也学她这般,慵懒地把手架到栏杆上。

只不过,他站得位置不好,正是个下风口。

风把她吐出来的烟雾,都无情地朝他拍去。

他仿佛浑然未觉。

灵愫瞥了下他眼周的刺青,“纹到这个位置,不疼吗?”

蔡逯漾起笑,“这是贴上去的,用水就能洗掉。”

“你这是假喜欢刺青。”她弹了弹烟灰。

“你喜欢就够了。”蔡逯回道,“方才在饭局上,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很喜欢我身上的刺青。”

是啊,她的确喜欢。

蔡逯身上,唯一一处真刺青是在腰腹。刺青自右边腰腹蔓延开,停在粉邒上面。

腰腹是白的,邒是粉的,刺青是黑的,极具冲击力。

这种复杂的图腾,仿佛也是他们复杂关系的象征,头是头,尾是尾,中间却弯绕。

可就算她喜欢,如今他身上的刺青还会有什么特别意义呢。

所以她说喜欢无用,“毕竟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没联系了。”

蔡逯不以为然,“是么,难道不是所有人都觉得我们还有联系?”

他提到寄去苗疆的那些信,“正因他们觉得我们还有联系,所以想你的时候,他们就托我给你写信寄信。八年,都快三千天了,也给你寄了快三千封信。可惜,你从没有回复。”

灵愫心虚地转过眼。

的确是,一封都不想回。因为阿图基戎告诉她,远方的故人都还挺好。

蔡逯吸了会儿二手烟。

她还是从前那样。

身上的气息是冷的,心是冷的,就连塞在烟斗里的烟草,闻起来也都是冷簌簌的。

怎么连烟草都能被她抽出特别的味道呢?

怎么他连吸二手烟,都吸得甘之如饴呢?

恨不能深吸气,把这烟雾都吸进肺里,好能让身体记住这个味道,刻骨铭心。

蔡逯脸上露出个狡黠的笑,他的轻笑声令灵愫心觉莫名其妙,便瞥过头看他。

正巧与他两眼相望。

他还在笑,笑得越发令她摸不着头脑。

她就抽个烟而已。

怎么,是她抽烟的姿势太滑稽?还是她脸上有什么脏东西,让他看了个笑话?

蔡逯整个人都很放松,很慵懒。

从前若与她单独处在一块,那他一定会把脊背打直。

可现在,他懒洋洋地弯起腰,好像世上再没什么事,能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严阵以待。

“你还是老样子。”

蔡逯说。

说完就不再看她,扭正头,欣赏着美好的夜景,却有意把一小截光洁的手腕露给她看。

灵愫:???

听了他这话,她的心思更乱。

“你还是老样子”。

这话明明像她喜欢说的,可现在,居然被蔡逯云淡风轻地说了出来。

什么老样子?连阁主都说她变了很多,他怎么能说她还是老样子?

“你还是老样子。”

明明蔡逯站在下风口,可他的话却是站在了一个她触及不到的高度,他是在用年长者的口吻,对她说出了上位者会说的话。

他在俯视她。

但从前,他是在仰视她,甚至是跪着仰视她,跪到直不起腰。

而她,还当他是那条一旦离了她,就抓狂发疯的狗。

可他现在明显不是。

看看他这手腕,过去自残留下来的数道疤痕,早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不见。

看看他这气定神闲的气质,仿佛是真的断了对她的所有念想,只把她当成一位寻常好友。

灵愫握烟斗的手稍松了松。

虽没看她,但余光一扫,蔡逯立马察觉出她的失态。

她还是老样子。

从不拒绝吃回头草,但前提是,那个前任要跟以前形象的区分度够大,大到能令她感到,像重新认识了一个新人。

否则,她会直接把这个前任从恋爱名单里划掉。

现在,她的失态告诉他:是的,她对他起了点兴趣,因为他跟从前完全不同。

在她眼里,他是她的众多前任之一。

但在他眼里,这么多年,他也仅仅只有她一个前任。

过去他们就足够有默契,现在仍旧是,只不过都心照不宣地不肯承认。

她发丝一晃,手稍微一松,他就能懂她在想什么。

因为她是他的唯一,他太熟悉她了。

起了点兴趣就已足够,这只是开头。

往后,想必她会对他起更多兴趣。

蔡逯赶着要去赴下一个饭局,跟她摆手说再见。

灵愫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好从容。

稍一恍神,不料却把烟灰弹到了自己指腹上。

烟灰抖落,再掸到指腹,其实温度已经很低了,根本算不上“炙热”,顶多与低温蜡同温。

可她还是被这一小撮烟灰烫得倒嘶冷气。

她又想起一段回忆。

是过去,与庭叙一同隐居在山里的那个时间段。

在她与庭叙确定关系前,她经常喝得烂醉,精神颓废。庭叙没脾气,根本拦不住她。

喝醉酒,她就漫山遍野地跑。

曾有几次,不,是有好几次,她都在山里的不同地方,遇到过蔡逯。

有时是在山亭里,有时是在竹林里,有时是在山路边。

那时她本就在不断失忆,再加上喝醉酒,意识不清醒,路上逮到蔡逯,不仅没认出他,还当他是出来卖的,打趣道:“这年头,生意就这么难做,小倌都跑到山里卖.肉了?”

对出来卖的,她没有半点怜惜。

将人抵在草地里,直接作弄。

很爱羞辱,很爱给人烫烟疤。

清净的山野是天然的床褥,随便薅把野草,在人身上乱扫;随意折根麦秸秆,在人身上乱打。

那人挣扎反抗,不听话?那就打。把他打得气息微弱,薅着草往前想爬走喊救命。

她还是把他拽来,往他身上哪里都烫疤。

现在她回想起来,也知道了,那几次又来卖又放不开的小清倌,就是蔡逯。

那时他大概很怨她吧,怨俩人都睡过了那么多次,她居然都没能认出他的身体。

现在他身上还有烟疤吗?

她不清楚,此前没去想过。

现在更是没想过,在不知道他身上还有没有烟疤之前,她反倒快要先把自己烫出了个烟疤。

指腹上的这点温度,当真不算痛。

偏偏就是往她心里刺了下,又痛又麻,又上瘾。

*

原先阁主准备养老的那个小院,如今竟然还留着。小院所在的巷子也没被推倒,只不过一旁的邻居都换了人。

推屋进去,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不像是长久没住人的样子。

谢平说,这些年,他一直都在打扫收拾这座小院,就盼着俩人什么时候能再回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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