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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谢平说,褚尧的医馆越开越大,分馆很多,他自己也成了个老板。

怎么,赚了这么多钱,褚大夫就没吃点好吃的?

她的目光把褚尧盯得浑身不自在。

就在这时,她又把手拍到他大腿肉上。

“啪!”

她拍的力度很微妙,手掌落的位置,也很精妙。

这力度,介于轻轻拍打与重重掌掴之间。

直白点说,这是主与奴之间特有的一种小情趣。

这位置,掌根擦着小腹的边,指尖擦着大腿根的边。

直白点说,手指头要是再灵活动一动,就能当场帮他纾解。

“老男人怎么了?老男人好啊,身体柔韧度高,接受能力强,就算被弄得失控,也会黏糊地喊主人绕过。”灵愫笑盈盈的,“对吧,褚大夫?”

褚尧略过她的暗示,“手不安分,可以自己剁掉。”

他又拿出手帕,想把她的手甩开。

灵愫的五指却不动如山,施加了些力道,让他根本挑不起她的手腕。

当着这么多熟人的面,她把手伸到桌底下,肆意揉捏他的腿肉。

褚尧瞪她一眼。

“手放我身上,要加钱。”

多狡猾的一个男人啊。

明知这位易老板最不缺钱,却偏偏拿此做要挟。

灵愫笑弯了眼,“多少钱,我都肯为你花。”

她不仅变得更美,更有气质,也更屑了,说情话的能力更上无数层楼,搞起暧昧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从前她还会装一装,可怜巴巴地求着:“摸不到你,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现在,她根本不屑于装。摆明了就是要跟你玩,就是要渣你。

不服?那她有的是手段让你服。

褚尧又能做什么。

估计他的所有反抗,在她眼里都是猫抓般地欲拒还迎。

他瞥过头,呷着茶,不再跟她说话。

灵愫也不急。

门又被推开。

这人一来,大家都忙着起身行礼。

噢,是庭叙。

如今他继承爵位,成了睿王。虽是闲散王爷,可他毕竟是皇家的人,怎么也得给个面子。

漂亮孩子越活越年轻,越漂亮。

仿佛时间不曾摧残他,“越过越老”的真理在他身上彻底失效。

他把花戴在头上,穿在身上,可他比花还要娇艳。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气质越来越温柔。

温柔到令灵愫想冒昧问问:“你生孩子了?”

当然,他没办法当孩他娘。可他这气质,实在是很像她记忆里母亲的形象。

一个男人,能拥有她记忆里的母性,这实在是妙。

实在是让她想把他掐出水。他会一边承受着她的强势,一边搂着她说:“好孩子,慢慢来。”

庭叙朗声道:“我没来得太晚吧?”

谢平迎他往里走,小声回:“不晚,那位还没来呢。”

现在灵愫的左右手边都座了人,那么庭叙,该座哪个位置?

谢平给他安排的是坐阁主旁边。

庭叙笑意不减。

却在落座之前,绕到灵愫身后,稍俯下身,把月见草花簪在她鬓边。

“月见草在夜间盛放,我想守到花开,便耽误了时候。”他说,“花语是自由不羁、默默守护,恰是你我的写照。”

久别重逢,说“好久不见”、“你过得还好么”之类的话,太空洞,太落俗。

花是他们的情书。所以他只说花。

说完,庭叙多瞟了一眼,瞟到褚尧悄摸踮起脚,为了让她摸得更舒服。

他笑笑,抬脚离去,落了座。

灵愫抚着鬓边的月见草,不知想了什么,有些出神。

褚尧冷冷地“哼”了声,“送个花,就让你这么开心?”

灵愫说他不懂。

她曾把月见草夹子夹在庭叙胸.前两点。

粉.嫩的两点,在花瓣的掩映下,愈发出彩。

那个时候,庭叙已经到了必须要多穿一层里衣防摩.擦的程度。

原先瘪瘪的两点,慢慢出落成黄豆大小。非常可爱。

她想得天马行空,因此没注意到,屋里的气氛慢慢变了。

不一时,有人推开门。

是姗姗来迟的,最后一个熟人。

灵愫抬起眼。

隔了一段距离,他并没有直接朝她打招呼。反而是举起酒盏,与挨着门边的几人一一碰盏寒暄。

他唇角勾起,云淡风轻,游刃有余,仿佛全天下没有一个酒局饭局,能不受他掌控,能不被他轻松掌握流程。

那是蔡逯。

是让她的好奇心攀升到顶峰,三十五岁的熟男——

蔡逯。

他是个熟透的蜜桃,是一个比禁果更能引人破戒越线的存在。

从头到脚,他依旧能诠释什么叫“完美”。

头发扎成利落的高马尾,五官更深邃,左眼处纹了一个海青图腾状的刺青。

遥遥望去,使她并不能像从前那样,一眼就看出他眼眸里装着哪种情。

身材更具力量,麒麟圆领袍搭两条蹀躞带,把宽肩和劲瘦腰身勾勒得明显。

小臂搭玉臂鞲,把长久锻炼的肌肉供给人看。

在亲眼看到蔡逯后,灵愫就懂了,为什么之前阁主不肯给她透露蔡逯的近状——

怕她与蔡逯旧情复燃。

她的喜好标准从没变过,十六岁喜欢熟男,二十六岁仍旧喜欢,三十岁亦是,乃至后面的年纪无穷止。

“三十来岁的男人,颇具成熟魅力。一看他,就知道他在悠长岁月里磨砺过,浑身充满故事,吸引人去探索。”

这是她曾给谢平说过的话。

从前,沉庵最符合她的喜好标准。所以跟别人形容喜好时,她会说:“我就喜欢沉庵那样的。”

那时大家都以为,沉庵是她心里不可抹去的白月光。就连她自己也这么以为。

现在,她明白了。

她其实谁都不喜欢,只是喜欢某一种男人类型。这种类型叫“熟男”,她喜欢撩了熟男,再渣了熟男,乐此不疲。

熟男是一种感觉。

具体什么感觉,她形容不好。所以从前,她拿“沉庵”来搪塞。

但,倘若现在,再有人问起她的喜好。

她会说:“噢,我就喜欢蔡逯这样的。”

因为蔡逯,完美符合她的喜好标准。甚至,他要比沉庵更合她心意。

灵愫把手从褚尧腿上抽离,站起身,朝门口的蔡逯走去。

她的心跳加快了,砰砰直跳。

这种情况,自沉庵死后,便再也没有过了,哪怕是对曾经二十来岁的蔡逯。

这种情况,叫:想再跟你玩玩,把你干.得丢枪卸甲,溃不成军。

只有我能看到,在你那副熟男表皮下,隐藏着的那一份被我玩熟的浪./荡。

待走近,灵愫才发现,原来蔡逯怀里还抱着一条白松狮。

当年哼哼唧唧的小狗一碟,如今已经成了一只中年狗狗。可它的眼睛还是那么黑亮,表情还是那么可爱,被蔡逯养得极好。

灵愫的心都要化了。

她搓着狗脑袋,“一碟!还记得我么?”

一碟“汪汪”叫两声,尾巴摇得快出了残影。

“小笨狗,吃胖了好多。”灵愫打趣道,“一碟,你现在吃成了一大碟。”

小蔡一碟这个组合里,一碟成了一大碟。那小蔡呢?

蔡逯终于出声:“小蔡,也成了中蔡。”

他身稍微一侧,接过下属递来的一束超大赤蔷薇花。

蔡逯玩了句谐音,“这是大菜。”

赤蔷薇花张扬夺目,一如它的花语:热情、热恋、真爱。

是很典型的蔡逯的行事风格。

依旧爱得嚣张高调。

爱意不需任何掩饰,爱就要爱得轰轰烈烈,爱到人皆尽知。

灵愫接过花。

无数朵红得鲜艳的赤蔷薇挤在一起,在不知不觉中,挤掉了那朵原本簪到她鬓边的月见草。

灵愫问:“从前一碟可是自认为地位比你还高的,怎么现在,你们哥俩相处得这么和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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