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几床被子,还有刚洗好的被单与羽绒服,一起齐整整地晾了好几排。洛纬秋发现搭在绳上的被单没有抻平,又跑过去重新整理。金澜在一旁拍打棉被,发觉阳光自上而下投在眼前这个人脸上,他发梢眉毛仿佛都在发亮。
冬天过去春天就会来,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所有的生物,喜鹊也好,乌鸦也好,哪怕是最不讨喜的蛇与鳄鱼,都有权在春天苏醒与生存。至多只能活几天时光的蜉蝣除外,可金澜想,他毕竟是一个人,他还有几十年时光可活,所以他是否能期待一个春天在此降临?
其实金澜比他自己想象得还要贪心。他其实想的是,春天永久降临。
而这个人永久在他身边。
洛纬秋。金澜招招手。
洛纬秋以为他要自己来帮忙,便走过去。谁知道才走两步,就被拽过去了。
日光霸道而刺眼,于是他们一齐闭上眼睛,站在洁白的棉被与飘动的被单之间接起吻来。
过完年,依照约定,洛纬秋还要回到南方,继续去帮游乐佳做事。金澜没有问洛纬秋这次离开又要多久、下次又是什么时候回来。在送洛纬秋离开时,他依旧表现得稳重又得体,倒是洛纬秋十分舍不得离开,出发前一天晚上对金澜缠了又缠,黏得不行。
很快就见面了。上车前,金澜拍了拍他的头,这样说。
金澜这话并非哄人而已。等到手头的事做得差不多了,他便买好南下的车票,主动出发去找洛纬秋了。秦岁安送他到车站,还很紧张地一个劲追问,你该不会不回来了吧?
金澜瞧她这幅样子仿佛如临大敌,忍不住笑道,又不是私奔怎么会不回来呢,我的猫还在家里呢。
秦岁安点点头,又郑重地嘱咐他既然亲自远赴外地千里寻夫,干脆一并将洛纬秋带回来,毕竟,家里有一个会做饭的人还是很重要的。
金澜有些无奈,说,你只是想他回来给你做饭。
秦岁安很惊恐,直言道那不然还能想他什么,我还能跟你抢男人吗。
金澜笑了,挺好的,洛纬秋就该是他金澜的。
这次金澜没有搞什么突然袭击,他提前把自己的行程发给了洛纬秋。果然,洛纬秋提出要来车站接他,他也不阻拦。
没有直达高铁,中间换乘了一趟普速列车。白天时窗外绿意爬遍山头,一眼望不尽,这种绿浸足了水,是南方的湿润造就的独特景致;到了晚上,火车摇晃,窗外那枚月亮似乎也一齐晃动起来。这一下晃回了好几年前,他想起那时在外留学时,他还曾给一个小姑娘当过一段时间的中文家教。
那时候,为了培养小姑娘对中文的语感,他时常选一些诗词念给她听。
还记得,在一个同样有月亮的晚上,他念的是这一首:
「风偷去了我们的桨
我们
将在另一个春天靠岸
堤岸又细又长
杨花带走星星,只留下月亮
只留下月亮
在我们的嘴唇
把陌生的小路照亮」
车也摇晃,月也摇晃,人也摇晃。摇晃即是不安定,金澜开始享受不安定。
火车晚点两个小时,最后到站时已是凌晨。金澜走出车站时天还未亮,破碎流云在夜色掩护下半遮秀影。而在天的另一侧,星子黯淡,月亮澄明,金澜站在车站层层台阶之上,望向台阶下,那里有一道挺拔的人影,不知伫立多久了。
金澜开口轻轻叫了他名字。他知道,他正在向他走来;那道人影,终究也会栖息在他怀里。世界沉睡,四周皆是寂静。
而在他们肩头,还有一轮薄而明透的月亮醒着;在月亮背后,还有一个名为永恒的春天,正焦急地等待降临。
正文完
第105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一)
本番外讲的是洛纬秋爸爸妈妈的故事。写这个故事的初衷呢,是因为在正文中洛纬秋始终认为自己的父母互相憎恶,但是我觉得,任何一个故事或者人生,只从一个视角来讲述都是片面的。于是我突发奇想,想提供另一个视角的有关这二位的故事。
BE,说实话很烂很俗很矫情,不建议看,慎入慎入慎入!
【1 你自己留着慢慢听吧】
其实你真应该见见她说真的,她是我这一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
我给她起了一个英文名,rose,她看上去不太喜欢,所以我就不再提了。
她现在很少害羞了,但是在之前,我经常逗她,她的脸变得很红,像红玫瑰。
男声时断时续,摇摇欲坠似的,带着一点将要撕裂的沙哑,在寂寂无声的会议室里铺了一地霜。而刚刚按下暂停键的男子不自在地晃了晃身子,虽然现在是七月,但是也没有必要把空调开得那么低吧?他皱着眉望向桌对面的那个女人,疑心除了空调之外,她也是散发寒气的源头之一。
眼前的这个女人只能够用一丝不苟来形容。一丝不苟的着装,一丝不苟的妆容,一丝不苟的表情。她不是那种甜美的长相,眉弓高耸,气场已经足够冰冷,却还偏偏戴着一副眼镜,款式朴素,剔透的镜片架在高而细挺的鼻骨上,让她显得尤为刻薄。男子攥了攥拳,手心湿滑,汗彰示他的不安。他怀疑自己今天要不到钱了。
Rose?漂亮?他想到,临死前的向梦州说她是红玫瑰,可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色套装,如同服丧。
人人都说这位洛小姐爱己胜过爱人,而爱钱又胜过爱己,所以从她这里要钱恐怕比虎口拔牙轻松不到哪儿去。但是他还是想博一博开玩笑吧?这可是她老公的临终录音,而且天底下就这一份!再冷血的女人也不应该熟视无睹。更何况,为了能够打动她,他特地选择播放向梦州思念她的那部分。
当然,即使传闻中她绝非什么温情脆弱的女人,但这样勒索她要钱还是有些过分。
不过,凭她现在的家业来说,这点钱真的不算什么,倘若不是炒股失败,我也不想这样下作。男子如此自我安慰着。与此同时,他觉得自己冻得鼻涕都要流下来了。
会议室依旧死寂。他细心地观察对面女人的面容,期待从上面找出一丝崩溃的前兆或者动容的痕迹。很可惜他失败了。在他不得不开口向女人身后的助理要一份面巾纸的前一秒,洛淼终于开口了,言语冲撞开空气中薄薄的浮冰:你是向梦州的朋友?
男人微微点了点头,紧张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嗯,我们一起组队横穿沙漠,你知道的吧?他这个人,很爱冒险,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那时候队里的人说他家里很有钱啊,虽然爱玩这个的没几个穷人,但据说他可以轻轻松松买下好几个最顶级的车队随便玩,不是一般的有钱可是看不出来,他每天和我们一起吃喝,爱说爱笑,也没什么架子,我们私底下都叫他,向小公子。他看上去才二十出头,一点也不像已经结婚的人。男人说完这番话后立刻后悔,最后一句不该加的。该怎么说呢?来找一个寡妇要钱,难道不应该多多利用她那亡夫对她的爱与思念?要打动她,最好让她痛哭流涕,然后抽噎着给他开支票,心甘情愿地换下这份宝贵的录音。然而任凭他如何回忆,都记不起向梦州口中关于洛淼的只言片语。他甚至是在向梦州说出录音中的这段遗言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位整天无忧无虑的小公子已经结婚了。
洛淼没有说话。
男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在他最终还是良心未泯,他并不想过多地刺激这个新寡的女人,于是隐去了临死前三字:他被风卷下来,头撞在一块石头上。当时我陪着他,他流了很多血,我怕他坚持不到医院了,就想录下他的遗言。
就这一份?
Yes,男人是华裔,才来国内不久,虽然中文也很熟练,但在激动之下还是不由自主地讲英语,就这一份。他稍稍稳定了下心神,心中欣喜,看来胜利在望。
也好,既然是说给你听的,洛淼脸上还是那副堪称寡淡的神情,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语调平缓但言语如刃,冰冷入骨:你自己留着慢慢听吧。言语间毫无回旋的余地,也毫不留情。
男人先是一愣,一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一阵红又一阵白,他紧了紧牙根,怒极反笑:You fucking bitch.
二十多层的高楼,只有一扇小气窗,他愤恨地走过去,奋力一把推开,将存着绝版录音的手机一把扔下。他说:贱人,你永远不要后悔。旧手机跟随他几进几出大漠,在抛掷的那一刻,恍惚间似乎能看到黄沙从手机壳的缝隙间抖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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