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姐,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这夜黑下去,完全黑下去,仿佛将永不再有明天。
我没有执照,照样驾车,车厢内血的腥热气味浓郁,阿姐,生命是唯一属于我们的东西,竟也由不得我们自己作主。经过水坝广场,头顶有直升机飞过,一闪一闪,忽地听见巨大欢呼声……阿姐,是巴西队赢得了揭幕战吗?
由于阿姐平时没有为自己储血,医院无法供应P型血为她输血,最终,她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凌晨三时零五分过世。当夜,专家从她的双侧髂骨处抽出约每公斤体重十五毫升的骨髓,经过滤处理后装入血袋,我搭乘最快一趟返回北京的飞机,将她的骨髓通过海若的中心静脉输入体内,完成骨髓移植。
阿姐,我从不知生命的流逝是这么一件眼睁睁的事情,我从不知人的身体里蕴藏的脆薄的液体,可以完全令一个人死,或者令一个人生。
我能记得的,是最后一夜,你把手抚在我的眼睛上,对我说,不要哭。
阿姐,1998年的世界杯上,齐达内成全了法国,贝克汉姆金发闪耀,欧文尚是初出茅庐的青涩少年,博格坎普一脚定乾坤,使荷兰队2:1力克阿根廷队。
如今,小你8岁的我今年已经与你同年。又是一届世界杯,在你终生难忘,却终生不会再履的德国大地上,你迷恋的荷兰队将会上演怎样的传奇?阿姐,我会一一说与你知晓的,如同那个夜晚,你让我答应你,替你看每一天的太阳。
我回了一趟阿姆斯特丹,你的店铺还在,苔藓爬上墙角,《圣经》摊开的那一页是《马可福音》:“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酥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我把它带回中国,摆在我的枕边,夜夜夜夜,它都在。
阿姐,这些年过去,我不再是当初喜欢摇滚乐的青年。我听你的话,努力工作,每天忙得像陀螺。我想自己还算热爱生活,每周坚持锻炼,在健身中心办了年卡,没事就过去打网球。我几乎实现了你所有的愿望:忘掉你;找个不太吃力的工作;过平常的日子,三五知己,父母皆康乐——我实现了你所有愿望,可在结婚这点上……阿姐,我做不到。
海若早已康复,可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去娶她,尤其是当她的体内有你的鲜血奔涌。我不能若无其事地视这些为无物,你会了解的。阿姐,娶妻生子本是世间绝大多数人都遵循的轨迹,像四季更迭般顺理成章,我懂的。
可是阿姐,我原以为,可以在老了以后,坐在阳光下的摇椅里,和你一笔一笔地清算,某年夏季我们互欠一个拥抱,某个黄昏你别过脸去,没有对我微笑。我们会算很久很久的,你知道,老年人的记性总是不那么好的。阿姐,我原以为,会是这样的。
——完。
花儿到哪里去了
一九九强撑着油纸伞,在小巷的拐角出现。
旁边的女生轻声说:“文哥。”我扭过脸去看她,她笑起来有小小的梨涡,清秀而羞怯。此后我便得知,她的名字是小薇。
我和小薇都报名加入了学校的剧团,周是团长,在周末的下午,带着成员推敲剧本和台词。那段日子,我们把周润发的电影作品改成话剧,统统搬上舞台。我一抬头就能看到暗自倾慕的玮,她捧着剧本,在教室里来回走动,皱着眉头掏出笔改动几处,窗外是响晴的天色。
小薇则在角落诵读:“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她对我说过,这句台词看似隔岸观火的幸灾乐祸,却又思之茫然,就像先知眼睁睁地看着灾难即至,凡人仍无知无觉,先知心急如焚,但天机不可泄露。
我猜她看出我的心事,却并不点破。转过头去看周,他正在绘制海报,穿套头线衫,高高瘦瘦,有次我故意站到他旁边比了比,只齐他的眼睛。然后玮和他一同离开,他们并肩的背影有种高度相宜的美感,我永远也长不了那么高吧。唉,周少爷,你为什么要比我见多识广比我多才多艺比我在她面前更加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要知道,不是师长不是社会,而是你的存在,让我的人生多么艰难哪。
二千O三年,四月为霜。
玮喜欢踢球,在阳光下奔跑,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她。她铲球,她过人,她深入禁区,裁判吹起口哨。她跳起来了,怒不可遏短发凌乱,一背一手的汗。
她就是我的禁区吧,禁止穿越。就算前方空无一人,强行突破,只能算作越位,照样犯规。那么,谁与我来配合,制造一起反越位,让我长途奔袭,直捣龙门,惊天绝杀。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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