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下山一趟,你就在外面玩野了,都不知道回家了是不是?
嗷~~~
行了,我知道屋里那人救了你,但是你也不能一直赖在人家这里不是,他那么穷,你又那么贪吃,人家哪里能养得活你?
是吗?你都吃素一个多月了?行啊小云朵,狐族的脸都快被你丢尽了
好了好了,不闹,乖,哥哥我带你回家,给你烧鸡吃好不好?
呵,够,绝对管饱
旸谷好听的声音和着一声一声的嗷嗷声,最终消失在月色的尽头,于是等到墨迟一觉醒来后,他发现小狐狸不见了。
本以为对方贪玩,跑到哪里去了,会很快就回来,但是整整两个月,他都没有再看见那只通体雪白的小狐狸,那只会在他做饭时蹲在灶台上看着锅里的菜流口水的小狐狸,那只会在他作画写字时在他的宣纸上印梅花印的小狐狸
另一边,被旸谷抱走的云初在山上呆了两天就呆不下去了,在将旸谷替他准备的吃食吃了个七零八落后,他开始将剩下的东西打包,准备去找墨迟,却被旸谷堵在了门口。
旸谷拦着不让他下山,一直在他耳边给他灌输人类有多可怕多凶残,云初听了一耳朵的茧子,却一点也没熄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最后,他对旸谷说:可是墨迟救了我,你说的,滴水之恩要当涌泉相报的,他对我的,可是救命之恩呢。
旸谷看着他一脸不谙世事的样子,心里暗想自己是不是对他保护得过头了。
你可知道,凡间对于救命之恩,是怎么做的?旸谷一撩衣摆,在他身旁坐了下来,手中的玉扇一扇一扇的。
怎么做的?云初一脸对知识求问的样子。
以身相许。旸谷看着他,不怀好意地扬了扬唇角,然后衣袖一挥,几本有着大红牡丹封面的书本出现在了云初的面前。
这些都是我从人间收集来的小话本,你且仔细看,要是看完了你还是想去找他,我决不拦你。旸谷说。
当真?云初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当真。旸谷笑得魅惑,起身摇着扇子转身离开,话本中的那些个故事,全是英雄救美,美爱英雄最后却惨遭背叛的,他就不信小云朵看完这些了,还能不害怕,看他受苦,自己是做不了的,也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他好好上一课,让他知道什么叫做人心险恶了。
旸谷计划得很好,却还是低估了云初,于是等到他估摸着对方将手中的话本看完前来寻狐的时候,扑了一个空。
云初将旸谷给他的话本都看完了,却没在意里面的人都是一男一女,也没在意那女主人公悲惨不已的结局,就只记住了一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于是他将自己洗白白后,迈着轻快的步子飞奔下了山,一路来到了墨迟的茅草屋外。
那是秋末的一个黄昏,橘黄色的余晖洒满了大地,一切都是那样的模糊唯美,破旧的茅草屋里,掉了漆的木桌上点燃了一盏小小的煤油灯,屋内光线昏暗,墨迟坐在桌面,面容平静地吃着面前不见一丝油星的晚饭,下一秒,一个白色的团子就从窗口跳了进来,以惊人的弹跳力和精准度准确地跳进了男人的怀里,柔软的毛毛带着阳光的味道,糊了对方一脸。
第八十八章 小狐狸与书生(四)
走了的狐狸再次去而复返,墨迟的眼里满是惊讶,然而让他更惊讶的事情还在后面。小狐狸抬起收起尖锐指甲的爪子,粉nen的肉垫带着软软的力道轻轻呼在了墨迟的脸上,然后身子挣脱开了他的怀抱跳到了地上,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身穿白衣,容貌清秀俊美的小少年,一头发丝雪白,头上还顶着两只白色的小耳朵,冲着他眉眼弯弯的笑。
墨迟:
小少年看着他,脆生生的开了口:墨迟墨迟,我来报恩啦。
活了二十年,墨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话本中的狐狸精,会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还是来对他报恩的。
墨迟用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才相信自己从猎人手里救下的小狐狸,是一只修年了六百年的狐狸精,还有着自己的名字,叫云初。
云初说自己救了他,救命之恩要以身相许,所以他来了,来当他的新娘子。
墨迟坐在木桌前,看着对面正在埋头啃鸡腿的少年,仍旧觉得有些不真实,眼前的少年眼神纯净,没有一丝杂质,笑容里满是天真和不谙世事,和那些话本里心肠毒辣,专门吸食人类精气的妖精完全不一样,墨迟甚至有些怀疑对方到底是不是妖精,不然怎么能这样,对人没有一丝戒备,毫无顾忌的就在他的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份?
云初,谁告诉你救命之恩要以身相许的?墨迟看着少年问。
云初头也不抬的回道:旸谷啊,书里面也是这么说的。
墨迟听着他的话皱了皱眉头,没发现自己对少年口中的旸谷有一丝在意。
云初啃完了手中的鸡腿后舔了舔指尖,有些意犹未尽,抬起头看见他脸上的表情后身子顿了顿。
墨迟,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不想让我当你的新娘子啊?云初问他。
少年只是单纯的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墨迟看着他,对方白嫩的脸因为啃鸡腿变得油乎乎的,沾着油渍的唇瓣在灯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像清晨沾满露水的花朵,透着无形的诱惑。
男人的喉结上下动了动,觉得有些渴。
少年不懂什么是喜欢,甚至不懂新娘子得是女的,可是这一刻,墨迟突然就不想让他懂了。
墨迟知道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没有读书人那一套酸气拘泥,更甚可以不顾常理,新娘子就新娘子,既然来了,以后再想后悔,他也不会再放对方走了
下定决心想开之后,墨迟也不再纠结了,和云初一人一妖就这么在这间小茅草屋里住了下来。
多了一个人的生活和以前没什么变化,如果真的硬要说有的话,大概就是,没有以前那么孤独了,身边总有一道脆生生的声音唤他:阿迟,今天的饭菜好好吃啊。
阿迟,你看你看,我逮到了一只野鸡,晚上可以加菜吗?
阿迟阿迟,你看,这是我画的你,怎么样,是不是很好看?
阿迟,今天卖画赚了好多钱啊,我能要一串糖葫芦吗?
少年脆生生的嗓音带着无穷的活力,陪着他度过了一个春秋冬夏,然后在秋闱之际,陪同他一起进京赶考。
两人一路上吃了不少的苦头,喝过雨水,吃过野果,墨迟看着将头发幻化为黑色,下巴都瘦削了不少的少年,眼里的疼惜几乎将他淹没,窝在破旧的客栈躲雨之际,墨迟将人紧紧抱进怀里,对他承诺:今生今世,我墨迟绝不负你,等我高中了,我一定十里红妆迎娶你,云初,你等着我。
云初下巴搁在男人的肩上,听着他的话,咯咯地笑出了声,弯着好看的眼睛点了点头。
进京之后,会试如期举行,考完出来后,乖乖等在客栈的云初没有问男人考得怎么样,因为他相信对方,果不其然,到了放榜之日,那个悬在榜首的名字,是墨迟。
在客栈的墨迟和其他二三名,被一纸圣旨召进了皇宫,云初看着对方走进轿子离开的方向,靠在窗边托着腮,等着男人回来后实现他当初说过的话,却没想到,最后等来的,是对方和公主的婚约。
墨迟成了状元郎,成了皇上眼前的大红人,有了自己的府邸,有了数不清的下人可以使唤,再也不用过当初那样艰苦的日子,云初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男人将他接进了府中,单独给他辟了一处院落,却很少过来看他,每每来了,也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