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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热,来吹吹风。”他不擅长说谎,身形略微僵硬,转移话题道,“你怎么也上来了。”
“阳台上风更凉快。”
今夜月光明亮。天空的并不是全然的黑,凉而微白的月光照得周围的云层浅灰而发亮。
江凌收回了视线,对兄长道:“出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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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抱着酒瓶吨吨吨。
第40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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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绷的神经缓缓松弛下来,困倦便徐徐蔓延开,加之行车平稳,车窗豁开一道缝隙,秦望打了个哈欠,觉得有些困了。
想不通的事情,索性不再纠结。
秦望到底没睡,等见到陈寄云时又打起精神来应对,和朋友在一起,总是会更加放松。陈继云早已等着她,怀里抱着杜桑,一人一猫仍旧同上次见面时一般熟悉,时光仿佛在他们身上定格,只等她来。
也许是吹多了夜风?
秦望不单觉得困倦,更觉出藏在困倦底下的另一种怪异,像是吹了太久的夜风引起眩晕,又像是莫名其妙袭来的偏头痛。
好在只难受了一会儿。杜桑从女人温暖的臂弯里挣脱,向秦望奔来,而陈寄云牵起了秦望的手,皮肤相贴时如同拨乱反正,不适之感如云烟般消散。
她们在沙发上坐下。
杜桑自来熟地往秦望膝头一趴,露出柔软的肚皮。秦望摸着小猫,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愉悦和安宁。陈寄云靠在沙发上,以一种不大符合她平素性格的沉静表情凝视着她,恍惚像另一个人,但秦望没发觉。
她只是低着头,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小猫温暖的皮毛。布偶猫湛蓝的眼瞳,像是一汪倒映着蓝天的池水。
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在拱着秦望的手背,但那不是杜桑。
“系统。”秦望说,“你不是猫,清醒点。”
不要像小猫一样蹭她——会让人觉得有点奇怪。
“猫有什么好的。”系统一个冲刺跑向杜桑,想要撞它似的,却从它雪白的身躯中穿过,在沙发上滚了一圈。它脖子上挂着的亮晶晶的项链在灯光下反射着微弱的光。
系统故作不在意地抖了抖雪白的毛发,嫌弃地说:“它很笨,还爱掉毛。”
杜桑对刻薄话一无所觉,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陈寄云看了一眼秦望手边,也伸出手来摸了摸小猫脑袋。对上秦望的视线后,她笑着说:“杜桑很亲你。”
“她见到谁都想撒娇。”
杜桑夹着嗓子也叫了一声,像在附和。
“我有一件事情想和你讲。”秦望犹豫一下,方才缓缓说。
“嗯?”陈寄云摆出倾听的姿势。她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着杜桑,系统在沙发上打滚,忽而一激灵,像是被人摸了尾巴尖。
它踢了一脚秦望的手,嘴上说着不要和笨蛋猫学,但是该摸它的时候也没闲着。
秦望顺势收了手。
脸上显露出的踌躇和隐约的不决像是被包裹在花瓣里的蕊芯。
她不知道究竟应不应该和朋友诉说,恋爱本应该是只属于恋爱双方两人之间的事情,或许别人对她的恋爱关系并不感兴趣。秦望在人际交往中永远有层出不穷的困惑,只待实践,碰壁或正确,都是结果。
“我恋爱了。”
“和谁?”陈寄云表现出恰到好处地惊讶,脸上浮现出一丝困惑,“我认识那个人么?”
她有倾听意愿,并流露出了好奇。见状秦望松了一口气,道:“和……”
那个名字在嘴边绕了一圈。陈寄云毕竟对江家不甚了解,秦望尽可能简洁明了地点出恋人的身份,“江凌他哥。”
陈寄云一口气没缓上来,嗓音高起来:“什么——”
“你是说江凌的……”陈寄云努力消化这一事实,“哥哥?”
“那个甚至没来参加你们婚礼的哥哥?”
秦望点了下头。
陈寄云张开的嘴巴里似乎能够吞下一枚鸡蛋。
“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有些难以理解。好吧,好吧,亲爱的。”着实反应了一会儿,陈寄云摇了摇脑袋,像是想把脑子里的水都通通甩出来似的。
她举起两只手,像是电影里即将被警方拷上手铐的嫌疑人,陈寄云借此梳理着这件事,“虽然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还是让我们从最开始说起吧。你不能指望我一下子就理解了你们爱情的始末。嗯……那么第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会喜欢上他?”
这个问题在耳边久久盘旋,余音未散。
秦望有些入神,如果说所谓的“喜欢”是指她曾经给江凌的那些东西:为了感情放弃学业、友谊,成为他背后的一道永远缄默的影子,那么显而易见的,她并不怎么喜欢江砚。细数她送出去的东西,近乎于无,好像当初给了太多弟弟,轮到哥哥就口袋空空了。
喜欢是给予,是榨干了血肉来供养和锦上添花。
秦望眼中的喜欢,是一种燃烧自己贴补对方的恩慈,正如菩萨保佑世人不求回报,喜欢这种感情也一样,一言以蔽之就是不计较得失地付出,可她总忘了人不是菩萨,再长的蜡烛都是会燃尽的。
她的喜欢没有说得出口的“因”,只有果。秦望成功让包括江凌在内的所有人都以为她对他爱的不可自拔,但要是谁问上一句她为什么会喜欢江凌,那秦望想她肯定很快就露馅了。
好在从来没人问过她为什么喜欢。喜欢上江凌有太多理由,所有人都觉得她喜欢上江凌再正常不过。
可现在,陈寄云问她为什么喜欢江砚。
如此看来,她似乎并没有表现得有多喜欢江砚。秦望一时间哑口无言,陈寄云的问题原本没有那么难,可她就是答不上来,她只好绞尽脑汁回忆,企图从记忆中抽丝剥茧出一些名为“爱情”的片段。
“为什么喜欢……”重复了一遍陈寄云的问题,秦望思考了一会儿,斟酌着,方才说,“我那天和他出去约会。他送了我一束鸢尾。”
陈寄云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眉。她并没有打断,向对感情并不精通的友人发出诘问。她只是听,希望从叙述中了解到更多。
开了个头之后,再往下讲就很顺畅了。秦望一点点将记忆打捞起。
“江砚做饭很好吃,有些复杂的菜式也会做,感觉像大厨。我们认识没多久,他就接管了我的一日三餐。每天下班回家都能马上吃到热的饭,这让我觉得很,”秦望顿了一下,她确信自己有夸大的成分,缓缓说,“感动。”
“等等,”陈寄云问,“你说他叫什么?”
“江砚,砚台的‘砚’。”
“好名字。”陈寄云只是随口一问,“你接着说。还有呢?”
“他会在雨天接我下班。”
说了这么多听起来都是诡计多端的男人俘获人心的无成本抠搜手段。陈寄云渐渐觉得胸有成竹,说服秦望和对方分开应该不难。
迎着陈寄云鼓励的目光,秦望接着往下说:“也就是第一次约会,江砚把银行卡全给了我,告诉我他的钱就是我的钱。虽然掏出一叠银行卡当礼物的现场看起来有点奇怪……不过也挺叫人惊喜的。”
还是惊讶多点,“喜”的占比很微妙。
“总之,这么看来,他是爱我的吧?”秦望征询友人的意见。
从头到尾听完,陈寄云恍惚已经看见了一个看不清脸的恋爱脑站在秦望身边对着她笑的样子,腰间还系着粉红色围裙。
肉麻的联想刚从眼前中浮现,陈寄云吓了一跳,当即摇摇头从脑海中清空了这一形象。
她结结巴巴说:“算吧。”
喜欢这样的人让陈寄云含在嗓子里的一声真情实意的“糊涂”都咽了下去。既然是江凌的哥哥,长相家世自然不必提,加之性格又好,浪漫居家,恋爱脑一览无余……她竟也挑不出什么错处。
只是,如果对方不是秦望前夫的哥哥,那就更好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