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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一战解决掉鞑虏,李云泽是发了狠的,整编之后的京营三大营,近八万大军之中哪怕是新兵也有二十两的赏银。

全军下来,小二百万两银子就出去了。

大明朝廷一年能收到的银子才多少,四百万两而已。

除此之外,还有布帛,盐,粮食,肉,酒等等物资。

李自成与李过的赏赐,堆满了板车。

跟着过来的韩金儿,拿起一匹布笑的合不拢嘴“这布真结实,花纹又好看。针织这么密的布,拿到城里铺子六百文一匹的收,有多少收多少。”

现代纺织工厂出来的布匹,质量上当然是远超大明的土布。

“还是这种白盐,价格都快赶上青盐了。”

“前些时日发的禄米还没吃完,又发了这么多。”

“这半扇猪肉可真是够肥的,也不知道谁家的猪居然能养的这么大。”

“这酒你要是不喝,我可拿到城里酒楼卖掉了。”

听着韩金儿在那喋喋不休,李过笑呵呵的指着营外“婶,不用那么麻烦。出了营门,那些酒楼布庄等着买的人多的是。”

现代世界的布帛质量好,盐的质量也远超长芦的盐,米更不用多说,全都是精米。

至于猪肉什么的,都是李云泽购买的冷冻肉,价格也不贵。

酒自然不必多说,都是从酒厂订购的高度酒,在大明这里很受欢迎。

懂得寻找商机的大明商贾们,每到京营发赏的时候,都会云集在营外吆喝收购。

“东西你看着办。”李自成大气的挥手“自己用还是发卖掉随你。”

韩金儿横眼伸出手“拿来。”

“啥?”

“银子!”她冷笑连连“别以为额不知道你休息的时候都跑去城里耍银子,拿来。”

“那是赴宴,同僚相邀岂能不去。”

不耐烦的拿出二十两银子塞进韩金儿的手中,不等她再要,就嘱咐李过“陪你婶婶把东西送回家,额还有军务先走了。”

“二十两?你可是千总,至少一百两!”

韩金儿想追,可李自成毕竟是做过邮差的,脚步极快,已经是跑过了校场进了营房。

那边的地界,哪怕是军眷也不得入内。

韩金儿气的直跺脚“你给额等着!这个月都别想上炕!”

李自成那边遇上了高一功,两人目光对视心有灵犀。

“醉月楼?小桃红?”

“走着!”

长期执行每日操练,十日两沐的京营将士,得到了一段轮流修整的假期,每人最起码五天以上。

等到假期结束,军士归营。

李云泽这里去太庙祈福,随即在崇祯二年九月二十九这天,亲自带领兵马北上,御驾亲征。

第四十五章 吃大鱼

带着腥味的海风,卷起层层海浪涌上岸边,留下满地的白色浪花。

一艘蓝底白漆的五百吨渔船上,‘突突突’的在微波荡漾的海面上披荆斩棘。

手持尼康阅野的李云泽,站在甲板上手指前方“鱼在正前方,加速追上去!”

发动机咆哮,渔船逐渐追上了前方一大群的鲸鱼。

几百年后,这片海域几乎已经见不到鲸鱼的踪迹。

而现在的话,在这里它们就是祸害。

不但影响了捕捞收获,之前还有过撞击渔船的事情。

“让开!”

进入射程,李云泽上前推开了守着捕鲸叉的太监。

一番测算瞄准之后,感觉大差不差的直接把鱼叉打了出去。

‘嘭’的一声响。

拽着绳索的鱼叉,飞出百十米之后,精准的插入一头体型庞大的鲸鱼后背上。

就这点距离,以鲸鱼那体格来说,瞄不瞄准的其实无所谓。

鲸鱼吃痛,当即开始加速游泳。

可带着倒刺的叉子,已经牢牢的锁定了它,所有的挣扎都没意义。

一番激烈的挣扎与追逐之后,这头目测至少几十吨的大鲸鱼,被一路拽回到了岸边码头。

此时的天津卫,早已经不是之前的海边小渔港,经过这段时间的大力建设,已然是欣欣向荣初具规模。

巨石砌的码头上,已经安装上索轮吊塔,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总算是把鲸鱼给拽到了岸上。

足有上百渔民一拥而上,掐首去尾掏肚子。

没多大会的功夫,小山似的鲸鱼就已经被拆解成了无数小块。

跟着板车登场,将那些成块的鲸鱼肉运往不远处的加工厂。

从船上下来的李云泽,抬眼看了下时辰“今天收获怎么样?”

晕海没敢上船的王承恩,急忙上前禀报“万岁,今日船队已经抓了八只鲲鱼回来。”

这年头鲸鱼不叫鲸鱼,叫大鱼。

大鱼死,王侯薨的大鱼。

再有就是叫鲲,北冥有鱼,其名为鲲的那个鲲。

鲸鱼什么的叫法,那都是舶来品。

“可以了。”李云泽将身上的防水服脱下来“弄四只的份量出来,招呼全军晚饭的时候一起吃。港口内外的百姓军民,所有人全都一起吃。”

京营兵力约八万,没带民夫,杂活都是辅兵营与炮灰营在做。

加上李云泽的随行人员,以及天津卫的驻军,来往船只的水手船工,当地渔民百姓什么的,十万人差不多。

按照一人两斤肉的量来计算,那就是二十万斤一百吨。

四只鲸鱼的话,哪怕掐头去尾掏肚子,也肯定不止一百吨的重量,那就可劲的吃呗。

“万岁。”

略显犹豫的王承恩,硬扛着让他头晕的海风腥味上前“古语有言,大鱼死,王侯薨……”

“你懂得倒是挺多。”

用清水净手,洗去浓郁的海味,李云泽迎上了诸多恭候自己的文武“那黄台吉不是自称天聪汗吗,也算得上是王侯。今天打了这么多大鱼,大家伙一起吃,就是要薨死那黄台吉。”

说到这里,他目光环视四周众人“都给朕敞开了吃,谁都得吃。吃的越多,那黄台吉死的也就越快!剩下的鱼肉都带上,一路到辽地发与众人,咱们薨死那个逆贼!”

四周顿时响起一片欢笑声,诸多军士们纷纷高呼‘薨死他!薨死他!’

这事儿并不犯忌讳,因为《礼记》有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

事情扯不到皇帝身上去,自然也就没什么忌讳。

至于那些封爵的勋贵们薨不薨的,现在谁还在乎他们?

毫无疑问,在李云泽看来这是封建迷信,可这个时代的人,他们就相信这些,而且是真的能提升士气。

吃大鱼的人越多,那什么天聪汗就死的越快,也就意味着咱们赢定了,确定能打胜仗,士气当然会提升。

这个世界大部分没接受过教育的人,真的就是这么想的。

全新的京营虽然训练严格,装备精良。

可实际上除了些许的剿匪作战之外,压根没什么上战场的经验,与那些常年厮杀的后金兵马,在心态上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李云泽是可以弄来大批量先进的装备,可再先进的装备,使用者也是人。

就算是一水进口机械化的部队,士气不行的时候也会惨败在拖鞋军的脚下。

‘全新款枪械,只被仍在地上过一次。’

一句话就阐明了,人才是决定战争的关键因素。

李云泽之所以要绕路先来天津卫,就是为了想方设法的提升士气。

像是某些小说里,有了先进装备拉上一批新兵直接上战场就能大杀四方什么的,那就真的是在忽悠。

到了晚上,装着鲸鱼油的火盆窜着火苗,在海风下猎猎作响。

近十万军民分坐各处,欢声笑语的胡吃海塞。

老实说,鲸鱼肉味道不咋地,哪怕是添加了大量的香料与调味料,也就是那样了。

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敞开肚皮吃肉就已经是烧高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酒足饭饱,所有人都心满意足的时候,换上了常服的李云泽走上临时搭建的木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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