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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丽龙主想说他自己来就可以。

只见路教授脖颈上的喉结局促地动了动,“我抱你。”

被路峥揽住腰,拖着大腿如抱小孩一般旱地拔葱拎起来的丽龙主:?

他单纯是看到了推门而入的顿沙,生怕路峥的到来是后悔昨天答应他暂时成为他的搭襟。

如果是这样,那他们的谈话绝不能有第三个人在场,丽龙主相当谨慎,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装出一副和路峥之间伉俪情深的样子。

他压根不知道,刚刚那一句话,将路教授逼进了何种天人交战的局面。

路峥这个人活了二十七年,却几乎没有感情经历,年轻时候忙于学业和功课。

在他眼里,无论是上来暧昧示好的女人又或者胆大到不要命给他表白的男人,都没有他培养基里的拟南芥长得茂盛重要。

回国后,家族,尤其是薄家,也开始重视他的婚恋起来。

路峥原本是准备留在集团做管理层,方便日后接手家里的事务,但最终还是被母亲薄桉雷厉风行的相亲安排逼的头也不回来到农林大学当老师,享受清闲人生。

相熟的朋友说路峥似乎跨过了人生中所有风华正茂时该有的惊涛骇浪,一步到了暮年养老的日子。

的确,熟悉路峥的人就能发现,他压根不是什么禁欲的斯文败类,而是纯粹无欲无求的假人。

路峥做实验时总喜欢将培养的最好的植株单多加关注,他本质上是个宁缺毋滥的人,人一旦能够独身度过二十五年,那么接下来继续独身的日子也没那么可怕了。

总之这世上花花绿绿诸多类型的人,有人玫瑰似的浓艳,有人荷花似的清洁,还有人竹子似的宁折不屈,乱花渐欲迷人眼,但就是没有一个能叫心志坚定的路教授心底泛起涟漪,生出垂怜,生出不忍,生出爱的存在。

至少,在苏和伸手要抱抱前,路峥的心,的确如晴朗日子里的斯托湖一般无风无浪。

路峥像是扛起一袋苞米一般,抱着苏和坐到矮榻上,叮嘱他不要让脚落地,又主动去翻找医药箱的路峥已经清楚意识到了,他在做一堆不像他的事。

荒唐。

却好像是他的湖,等来了一只掠过的蜻蜓。

苏和的药箱里东西还算全乎,毕竟住在林子里,最常见的就是各种咬人的小玩意,有毒的没毒的,伤口都免不了要消毒处理,因而镊子纱布碘伏酒精,一应俱全。

他看路峥拿了医药箱来,伸手想接过自己来。

这么一根小小的刺,他徒手就能拔出来。

路峥却不给他,坐在苏和旁边,用酒精给镊子消毒,“我来,你不方便。”

路峥不知道为什么这小神子要穿裙子,还是绸缎面料的裙子,轻薄又贴肤,就像是在身上覆了一层不透明的纱似的,身体轮廓清晰可见。

裙子下摆还是开叉的,开的极高,还在正中央,苏和这般不讲究的曲起腿坐着,两腿间的风光全要露出来了。

见不得这种‘衣衫不整’的路教授将苏和的脚踝拉了过来,要他伸直了腿好好坐着,而后自己给他处理伤口。

要下雨的清晨气温有些低,假搭襟的手心却熨的丽龙主脚踝热乎乎的。

第一次和人这样亲近,肌肤相贴的地方有种奇异的酥痒,丽龙主局促地晃了晃圆润的脚趾。

“疼吗?”路峥手上的动作停了停。

“不疼。”丽龙主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但有点痒,“你怎么一大早就过来了?”是后悔昨天的事情了吗?

路峥没有后悔,他如实相告:“我想来看看你的院子后面那些树,路上遇见你身边那个小男生,他可能理解错了我想去的地方,把我带到这里来了。”

丽龙主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来找他的,“你是来看登云树的?”

“登云树?”这是路峥不知道的别称。

“因为很高,就好像要长到天上捅破云彩一样,所以我们都叫登云树,它还有别的名字吗?”

“学名叫望天木,别称擎天树,锦葵目,龙脑香科。是华国境内最高的树。”

“锦葵目,龙脑香科——”丽龙主重复了一遍路峥话里听不懂的名词。

“锦葵目是双子叶植物纲中的一目,大部分是乔木或灌木,也有少量的藤本草本。”路峥帮苏和的脚缠上纱布,他消毒包扎的手法很专业,大学时学的野外急救有朝一日终于派上了用场。

“龙脑香科,粗浅来讲,就是常绿或半常绿的乔木。”

“所以望天木是乔木?”丽龙主有认真听路教授讲话的。

“是,常绿阔叶乔木。”路峥终于放开苏和白生生的脚踝,“好了。”

神子眼巴巴看他,“你好像很喜欢植物。”

“我是研究这些的。”

丽龙主眼睛滴溜溜转了两圈,脚腕似乎还有余温,他拘谨地收回腿,欲盖弥彰地理了理自己的裙摆,这时候记起了含蓄两个字怎么写,“你想看望天木的话,我知道哪里有一大片望天木,比我屋子后面更多。”

丽龙主觉得,他和这位搭襟间,需要有点掩人耳目混淆视听的约会。

也需要为之后做的事,做一些铺垫。

不然到时候,这位看起来沉闷又内敛的外地人,说不定会被吓到。

“我可以带你去瞧瞧,你想和我一起去吗?”丽龙主拂过裙边的手,悄悄落到了路峥整理医药箱的手背上。

路峥的体温明显比穿着单薄的丽龙主高。

可能是出于想要取暖,也可能是好奇刚刚奇异的感觉,那一串小小的电流就好像在丽龙主身体里兜圈子跑了一周,最后灌进心里,痒酥酥的。

从未被人如此触碰过的丽龙主想和搭襟靠的更近一点。

第13章 雨小一点再走

路峥一向愿意做个钝感的人,但苏和小猫爪子般轻柔的指尖触碰他的一瞬间,手背上那一小块接壤的地方感官似乎被放大了数千倍,另一个人的皮肤肌理、温度异常鲜明。

这小神子身上每一处都极端的白,手也是,又白又凉,像玉雕。

可明明雨林晴朗的日子里,太阳毒辣至极。

常在这地方经营生活的人,多是小麦色般健康的外表,更有些经常耕种做活的,浑身都已经是阳光淬炼的古铜色。

总之,不会像是苏和一般,白的好似许久没见过太阳,温室里生长的白色洋桔梗不过如此。

路教授方端自持的表象下有些出神,他觉得凶险的野外雨林,与小神子的外表不相称。

迟迟等不到路峥的回答,紧张的丽龙主动作更得寸进尺了些,他的手一路往上,覆过路峥的手背,灵巧的指尖,去探那冲锋衣干燥面料的袖口。

再继续摸,就是衣服下的皮肤了。

察觉这些暗戳戳小动作,路教授借着整理医药箱的动作,抽回了自己的手,“我知道你说的地方。”那甚至说是路峥的目标样地。

无论苏和是有意无意,路峥仍记得自己的身份只是在“装样子”,他不该也不能跟一个住在雨林里、对一个部落有特殊意义的人,有太多的牵扯。

也不想用成年人有些肮脏的心思,去揣测一个看起来没有什么城府和心眼的青年。

“那我们就一起去吧?”丽龙主收回手,并不恼路峥行动上的退缩,外地人总是含蓄的,他不急。

“我不是去采风的,”路峥收好医药箱,站在离苏和不远不近的地方,“过程可能有些无聊。”

尤其对在这地方居住已久的人来说。

“无聊?”丽龙主觉得路峥太小瞧他了,这世上最无聊的事,也比他住在木楼里有聊,更何况,“和你在一起,我不觉得无聊,我喜欢这样,哪怕你只是坐在这里,任我瞧。”

只和路峥面对面坐着,一句话不讲,丽龙主都有一堆新鲜事可做。

他第一次见到路峥身上衣服那种质地的面料、缝合的针脚,也是第一次见到路峥这样高大威武好像吃了登云木同款肥料的男人,更是第一次和自己短暂共度人生的头号搭襟共处一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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