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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华道:“这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我倒觉得挺好的。”盛承平道,“原来鬼王也会喝醉啊。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就在想,可以给你喝的那种酒改个名字,就叫‘神仙醉’,神仙喝了也会醉,你说,这名字是不是挺务实的。”
夕华道:“你这人还挺幽默的。”
盛承平笑道:“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你喝醉了之后都做了什么吗?”
听他这么一说,夕华顿时警铃大作:“我干什么了?骂人?打人?你最好实话实说别吓唬我,虽然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对自己的为人还是很有信心的,我肯定不会去做那种事,你说了我也不信。我应该……应该没做吧。”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甚至还比不上蚊子嗡嗡的声音更大。盛承平道:“没事,你喝醉了之后只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跳了一支舞,因为险些站不住我扶住了你,然后你就硬按着我的脑袋亲了我一口,并告诉所有人,我是你的王后。”
夕华脑子蒙了一下,过了好久才嘴硬道:“还……还好啊。你是和盛王,我也是鬼王啊,论起地位来,我比你要高太多了,那要是这么算,你当我的王后更划算啊。”
“嘴上说的倒是挺好,你最好心里也是这么想的。”盛承平把被子扯了下来,不让他把脸盖上,“那你要是娶我的话,不打算给点聘礼什么的?堂堂鬼王应该什么都不缺吧,我想要聘礼肯定也是堆山码海地送。”
“送送送,我把离宫都送给你。”夕华道,“把我拥有的所有东西都给你,大王觉得这样的安排如何啊?”
盛承平在他脖子上啃了一口,道:“甚好。”
“等改天我再教你两招,这样让你在无涯时岚他们面前更抗揍一些。”
盛承平问:“很早就想问你了,时岚是谁啊?”
“时岚也是天上的神仙,不过她比较不同,她是神树扶桑孕育出来的第一个可能也是唯一一个由果实所化的神。”夕华道,“她从小是被天上的神官看着长大的,我和无涯是带她时间最长的人,所以和我无涯分别是她的大爹爹和二爹爹,只不过这个称呼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现在的时岚并不会这么叫我。”
盛承平道:“那她应该叫我什么呢?”
“如果她没有那么排斥你的话,我可以……”夕华眼珠子转了转,道,“让她叫你阿娘!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盛承平放在他脖子上的手随着笑容一点点收紧:“我觉得好极了。”
明明是假话!夕华一把推开他的手:“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你要是觉得不好,我再也不这么说就是。何必露出这么凶的表情,好像要把我吃了一样。”
“我刚刚很凶吗?”
“有一点吧。”夕华道,“不过没关系,我知道你不是真的想把我吃了。”
这一句后,盛承平垂下了眼眸,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夕华有些担心是不是自己太敏感,刚想安慰两句的时候,盛承平自己开口了:“我准备给牧云平安排一桩婚事。”
夕华:“???”怎么忽然说到这件事上去了?
“那,你有什么打算?”夕华道,“牧云平自己有喜欢的姑娘吗?你又看上了哪位大人家的千金?”
盛承平摇头道:“都不是。”
夕华笑道:“你能不能直说啊,你这心思弯弯绕绕地我哪里猜得出来?论心眼多我可比不过你,你要是想告诉我就说,如果不想就算了,我也没那么想知道,反正不是我成亲。”
“不是哪家大人的千金,不过牧云平和那个姑娘却是见过的,谈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起码两人见过不至于盲婚哑嫁。”盛承平道,“牧云平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了,不适合再养在永安。我打算让他回平州,他依旧是牧云王,但这一次他是拿和盛部俸禄的王爷,前往平州是为了替我去镇守北境边关,抵御妖族的再次入侵。”
夕华道:“说了这么半天,你还是没说你给牧云平物色的媳妇是谁啊。”
“那姑娘你虽然没有见过,但她的父母你是认识的。”盛承平道,“就是沙鹰的女儿。”
夕华:“???”
“我没理解错的话,你是打算把沙统领的女儿许配给牧云平?”夕华试着去理解盛承平的思路,然而越是这么想,他就越发现自己理解不了。牧云平是什么人?那是牧云王的遗腹子,尽管牧云王妃耳根子软,被人忽悠着去刺杀盛承平,可牧云王那是享誉整个中州的人。就算现在牧云部落魄了,牧云平也不至于去娶一个侍卫的女儿。
倒不是他看不起沙鹰,只是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任谁都会心里不平衡。
“你怎么想的?”夕华问,“牧云平和沙鹰的身份地位,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你不怕沙鹰的女儿嫁过去受委屈?也不怕牧云平对你心存芥蒂吗?毕竟那孩子的心思不可谓不敏感,你在这时候指给他一个不门当户对的妻子,他能好受吗?”
盛承平眯起了眼睛,道:“你觉得以牧云平现在的身份处境,想给他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很容易吗?拜他那个亲生母亲所赐,他现在就是一个比上不足,比下也没有余出很多的状态。况且,现在能和牧云王子相匹配的高官贵族还有几个?便是剩下的这几个也不怎么安分,得好好敲打敲打,需要重新洗牌。
“与其给他找一个表面风光内里污糟的岳家,不如从长远考虑。沙鹰是我的贴身护卫之一,在战场上也屡建奇功,只是让他当一个统领实在有些屈才。我有意大大提拔他,封王拜相都是他应得的。一个统领的女儿嫁给王子属于高攀,可王爷的女儿嫁给王爷,这难道不是天作之合吗?”
夕华道:“这倒是很有道理。”
“牧云部在中州的最北边,隔着一道无尽海峡和北荒遥遥相望,那里是边关重镇,绝对马虎不得。之后我会物色一些合适的人选,将他们派到北境驻守,同时也好好鞭策监督牧云平,让他能成长为一个合格的王。”盛承平道,“沙鹰和他夫人从年轻的时候就说想去云游四海,如今他们也都老了,等沙鹰在我跟前再做两年,我会给他荣封,让他带着妻儿老小随便去什么地方,去平州找他女儿也好,回老家也罢,或者去别的什么地方也没问题,他可以去过自己的生活了。”
夕华问:“那阿飞呢?”
盛承平哭笑不得:“既然都已经给沙鹰荣封了,阿飞能不跟着沾光吗?倒不是我不想单独给他,只是阿飞这个人吧,适合别人给他指派任务,他会一板一眼地去完成,反倒是只剩他自己的话,是撑不起大局的。他需要有人带着,沙鹰是唯一也是最好的人选。”
“沙鹰肯定不会辜负了你的期望的。”夕华道,“只是,如果他真的去了平州,以后可能就见不着面了。你别忘了,你现在还像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是因为你和我共享着生命,但是沙鹰却是正常老去的,他如今已经快五十岁了,人生已经走过了一半,他没有第二个五十年了。”
这是一个很残忍的现实。盛承平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永生,但他的朋友、兄弟和家人并没有,他们的人生只有最多百年,早晚有一天,他们都会相继离去,最后只留下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
“生离死别是常态,我能和你共享生命是我的幸运。”盛承平埋首在夕华怀里,像个猫似的蹭着他,“有句老话叫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能过好现在就是最好的。你能一直陪着我不离开我就行,其他的不敢再有更多的奢望了。”
盛承平湿湿的头发蹭得夕华的胸口又凉又痒。夕华喜欢看盛承平笑,也喜欢看他炸毛和撒娇,这回更是没有任何引导就撒上了,立刻就让他的心软成了一片。他在盛承平的脸上蹭了一下,道:“我肯定会永远陪着你,只要你到时候别嫌我烦就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