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页(1 / 1)

('

沙鹰咳了一声,道:“这次行动,你们要听夕华的命令,不可擅自行动,听见了吗?”

士兵们面面相觑,终于,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道:“沙统领,这次的行动不是小事,咱们是要越过墨河,去对面已经被妖族占领的朔风部将朔风王子救回来。这是一次九死一生的行动,弟兄们为了日后的胜利,豁出去不怕死,可也不能直接将我们填成炮灰,让我们跟着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男人去送死啊!”

闻言,夕华唇角勾起,道:“你们觉得我弱不禁风?”

那最先站出来的士兵抬头,道:“自然!”

夕华挑眉道:“那不如你们派你们当中最强的人来跟我打一架,要是我输了,就给你们换个领头羊,但要是我赢了,你们就得听命于我,怎样?”

那士兵笑道:“你可真不怕被风闪了舌头。”

“舌头会不会闪到,来试一下不就知道了吗?”夕华活动着手腕。虽然还是没办法动用神力,不过身上的皮外伤倒是已经痊愈,肉搏还是没有问题的。他朝那士兵伸出手,“你来挑战我吗?”

闻言,那士兵看向身后的兄弟们,其他人也是纷纷点头。于是乎,他就将腰上的佩剑暗器什么的都摘了下来,道:“说好了,一局定胜负。”

夕华道:“没问题。”

不到半柱香的功夫,那不服气的士兵就已经被夕华打趴在地上。夕华活动着手腕,惋惜道:“还是差了点,看来还没有完全恢复啊。”

沙鹰道:“可是大夫说,公子已经没事了呀。”

“不关大夫的事,他说得没有错。”夕华解释道,“只是觉得比起从前,我现在能发挥出来的功力不够而已。”

沙鹰对夕华笑道:“那就好。”

夕华蹲在了那士兵面前,笑道:“现在服了吗?”

“服了。”

“那愿意跟我去墨河对面营救朔风王子了吗?”

士兵道:“愿听从差遣。”

……

墨河是中州境内的第一大江,沟通南北水系,位于最中间的位置,故而也一直是南北两岸的分界线,中州境内几乎每一条河流湖泊,七拐八拐地总要流入墨河,然后再向东奔袭而去汇入无尽海。

妖族在进攻中州之前就先进行了一次分裂,龙族跑到东荒去了,无尽海中的水族也归龙族管辖,凤凰一族去了南荒,带走了所有的鸟类,现在还留在妖族的,都是一些不怎么通水性,也没有长翅膀的妖怪,日夜奔涌不息,仿佛藏着无限危险的墨河让妖族都望而生畏,因此自上次与朔风部交战之后,他们再也没有发动下一次的攻击。

而这也给了墨河南面的人族喘息之机,整顿完好之后,盛承平就下令营救被押做人质的朔风王子。朔风部与和盛部一向交好,那朔风王子的姑姑,就是盛承平的亲生母亲。

夕华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决定带人来搭救,同时,他还有另一个目的,那就是和妖王见一面,问问她为什么要发动战争。在他的印象中,妖族是崇尚和平的,如果不是落入凡间亲眼见证了墨河两岸的刀光剑影,他是真的不敢相信,妖族和人族会打起来。

赤车部的人善隐匿,轻功更是了得,是战场上最好的斥候。虽然赤车王是个十分精明的老狐狸,最懂得观察时事动向,以此来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定。直白地将,就是这老东西是一根臭名昭著的墙头草,如今两族交战,人族明显处于劣势,如果再这样下去,不排除赤车王会倒戈的嫌疑,因此盛承平一直都在防着他。

不过,虽然老赤车王是个滑不留手的,他的儿子赤雷却是个难得的正人君子。夕华一个外来人被盛承平委任了营救朔风王子的任务,给他的那些士兵都是听命于盛承平的命令,不是真心信服他,但是赤雷不会瞧不起他,他说“看来你真是有几分本事的,盛承平那家伙可不会随便信任什么人”。

他们蹲在墨河岸边的一个草丛里,赤雷把手伸进袖子里掏了掏,不知怎地就掏出一个瓶子,道:“你往身上涂点这个。”

夕华闻到了一股怪怪的味道,下意识躲了躲:“这是什么东西?”

“这不是毒药,是用青草磨成的汁,和着些许泥巴。”赤雷道,“你往身上涂一些,就能顺利混进那些笨熊里面,等他们换班的时候,咱们就能进朔风部了。”

“就这?”夕华表示深深地怀疑。

“那当然了,你别看他们苦苦修炼多年变成了人形,可本身还是兽。”赤雷道,“那兽类不就是靠着气味分辨是敌是友嘛。而且现在在墨河对面看守的是熊妖,那俗话都说熊瞎子熊瞎子,意思就是他们眼睛不好使,咱们换上和他们一样的装扮,再把气味伪装得和他们一样,想混进去难道还不容易吗?”

夕华半信半疑地接过了瓶子:“这样就行了?”

“是啊。”赤雷道,“我知道你们和盛部崇尚什么自然阳刚,但两军对峙从来都不是单纯地力量和人数的比拼,要不然两军刚一上场,只看人数和力量就已经可以分出胜负,还打得那么死去活来的干什么?战场之上,是输是赢,说到底是计谋的比拼,只看谁压倒谁咯。”

于是,两人互相在对方身上抹上了草灰,蹲在了草丛中准备守株待兔。

天色渐晚,赤雷对身后的士兵们说道:“都准备好了吗?”

一位短头发的少女说道:“一切准备就绪。”

这个女孩叫朔风兰,是朔风王的女儿,也是盛承平的表妹。她不像高山瑶一样被父亲养成了娇纵跋扈的性格,她从小就在朔风王的棍棒教育下成长,骑马射箭样样拔尖,一套拳法更是炉火纯青,出神入化,连亲哥哥在她这里都讨不到多少好处。这次营救朔风王子的行动,朔风兰说什么也要跟着一起来,盛承平拗不过她,看在她有自保能力,不会拖了后腿的情况下才勉强答应,临出发前反复叮嘱要她听命行事,切不可擅自行动,否则回来之后军法处置。

朔风兰从小到大就十分崇拜盛承平,脑子里除了吃喝玩乐,打架斗殴,就只剩下“表哥是天”这一个真理,而且她也急于救回自己的亲哥哥,自然不会不从。只是夕华到底跟她不熟,天性敏感的小姑娘没办法完全信任她,所以是直接跟赤雷说的:“都准备好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话音刚落,他们纷纷听到了噗通噗通的声音,悄悄从草丛中探出头来,发现竟然是那些熊将已经冰冻的墨河砸出了一个窟窿,然后像下饺子似的跳进河里去了。

朔风兰道:“他们这是要干什么?洗澡吗?”

夕华远远地听见了他们的声音,道:“借助冰水让自己清醒清醒,不然容易犯困。”

赤雷这才意识到,现在正是寒冬腊月,按理来说熊是要冬眠的。尽管他们变成了人形,可以不用冬眠,但天生的习性使得他们在冬天特别容易犯困,为了不在值守的时候睡着了,他们只好选择跳进冰水里刺激自己,反正他们皮糙肉厚地也不怕冷,还能防止打瞌睡,这样正好。

一熊道:“我一天到晚都在犯困,就这样还要值守,实在是太难了。”

另一熊道:“我又不怕冷,把我抓出来干什么?”

第三只熊道:“可是北荒一年四季都很冷啊,你就算皮毛很厚不怕寒冷,总要吃饭吧。”

夕华默默听着那几头熊兵的对话,然后和赤雷对视了一眼,统一了意见之后,就带着七八个士兵悄悄渡河。走了半个时辰,他们总算来到了墨河对岸,再往前走几百里地就能看见朔风部的城门。悄无声息地把岸上的熊妖弄昏过去,换他们装模作样地在原地代替他们。那些熊在冰河里洗过澡,人清醒了,也到了交班的时间,从虚无缥缈的夜色中走出来另一队人,他们虽是人形,但没有完全抹去兽的特征,在他们的尾椎处有一个圆溜溜的毛团,那是他们的尾巴,耳朵也是很长的兔子的耳朵,一看就知道他们的本体是兔妖。 ', ' ')

最新小说: 穿越耽美小说当女配 前夫的魔盒 艳淞 再爱你一回 超凡学霸之诡异巡猎者 我在柯学世界当房地产大亨 被邪恶巫师诅咒以后 论反派是如何攻略作者本人的 追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