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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自己那将近一米九的哥哥,在他眼里,几乎跟强壮的巨人差不多。

这让他,更加崇拜哥哥了。

对哥哥的崇拜,在唐年上初中的时候,到达了顶峰,此后就如山体滑坡……

初三那年,唐年受够了应试教育,趁着晚自习下课,偷摸扒上了火车,前往哥哥学校的城市。

别说,他一个未成年,没怎么出过远门的小孩,靠着能变成鸟的能力,硬是让他做了一天的火车,转了牛车,扒拉上拖拉机,硬生生捱到了山脚下。

他是头脑一热出来的,没有带钱,没有带身份证,没有带通讯设备。

到了山脚下,看着高耸入云的山,彻底傻眼了。

这……让饥肠辘辘的他怎么上去啊?

怎么联系哥哥?

温室里长大的小鸟,没有野外生存能力,好不容易做好心理准备,咬牙吃了个红果果,却没有想到,差点把牙酸掉了。

“哪里来的傻鸟,有毒的果子也敢吃?”

“有毒?!”

被声音一惊,唐年差点从树上掉下来,瞠目结舌的看着声音的来源。

一只五光十色的……野鸡?

“没礼貌,是神鸟。”

当时,同样处于中二期的季翡如是说道。

“神、神鸟?”

一时间大机缘、龙傲天坐骑,一步成仙等等,充斥着唐年的脑海里。

他还没来及狂喜,树丛中就响起了轰轰隆隆的声音。

山崩?

唐年差点被吓哭。

季翡临走之前,还笑着道:“傻鸟,赶紧找个地方躲好,那群牲口要下来了!”

“我先走了。”

“毒怎么办?”

“骗你的。”

唐年只来得及抓好身下的树枝,就见山上黑压压的一群冲了下来,过处,树木拦腰折断,草木横飞,土石漫天。

!!!

是修仙小说中的兽潮吗?!

吾命休矣!

然而,想象中的疼痛没有到来,一声清啼响彻山间,下一秒,唐年被拎着爪子倒立着,往山上冲去。

唐年从来没有试着飞这么快过,所以在看到拎着自己的那只大白鸟的时候,满心满眼都是崇拜。

许是因为倒立着,血液涌上脑袋,也许是因为山顶的空气稀薄,唐年泪流满面。

“哭什么,小屁孩,你怎么来的?老妈知道吗?”

祝白拿了考试第一,翅根微微酸痛,还要照顾小破孩,心情十分不爽,情绪都挂在脸上,看起来十分难以亲近。

唐年却捧着热的窝窝头就要把头扎进哥哥宽厚的胸膛。

一只手指抵住了他的脑袋,就听祝白高高在上且幸灾乐祸道:“我已经给老妈打电话了,他们马上到,你就等着被男女双打吧。”

唐年:……

虽然没有跟哥哥相处过很长时间,但他已经把哥哥放在自己的阵营了。

谁知道,他竟然告状!

小唐年的内心一片愤懑,把祝白藏起来的零食一扫而光。

然后被气急败坏的祝白拎小鸡似的,拎到了山脚下,亲手交给了爸妈。

唐年泪眼婆娑的看着哥哥转身向山里走去,他其实想和他一起的,但哥哥好像心里一直有自己的目标。

后来,唐年才知道,那个目标是他的爱人。

爱人啊,好像是比亲人还要亲密的存在。真好。

上了高中的唐年,即将成年,已经过了叛逆期,甚至一听人提到他中二期做的事情,就尴尬的脚趾扣地。

当然,这也成为了祝白乐此不疲的游戏。

总是以惹怒唐年告终。

两人也形成了互呛的相处模式。

高二的上学期,唐年又维持不了人形了。父母工作忙,他不喜欢待在空旷旷的别墅里,于是投奔了自己那还在叛逆,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恋爱脑哥哥。

果不其然,恋爱脑哥哥就算是送外卖都要待在暗恋的人身边。

路上,唐年指挥哥哥捡了一条蛇,寻思着天降媳妇这种事情也应该发生在自己身上才对。

毕竟,早年的龙傲天已经不可能了。

他这个时间,正是早恋的好时候啊。

别像哥哥那样的,一场恋爱就让他上头了。

他可以多谈几个,嘿嘿。

唐年满心欢喜的期待自己捡到的老婆,会是个什么样的美娇娘。

没想到,会是个黑皮帅哥。

唐年……认命了,他果然不是主角。

捡媳妇这种好事,怎么能落在他的身上。

看来,只能好好学习,找个工作了。

因此,变身刚稳定下来,他就迫不及待的卷铺盖走人了。

知道了他的想法,常吾:倒也不用这么现实。

常吾依着门框,环胸抱着双臂,十分不满,“你就算是个智障,你们家的家产,也足够你一辈子衣食无忧,做个小少爷了。”

“此言差矣,”唐年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道:“人要有志向,我哥哥都不愿意继承家产,凭什么让我继承?”

“他能送外卖养活自己,我就不能烤地瓜养活自己了?”

常吾:……

这小少爷理直气壮的,仿佛家产是什么晦气的东西一样。

常吾无父无母,一个人好不容易活这么大,能吃的苦都吃了。

现在看到这个小少爷,心里倒是有了点不是滋味。

烤地瓜?

小少爷知道怎么烤地瓜吗?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连饭菜都是不能烫不能凉的。

没人伺候他,他自己能活的下去吗?

多天来,他煎炸烹炒样样俱全,小少爷能吃惯别人做的饭吗?

“嗯,你可以的。”

唐年抬眸看了看神色莫名的男人,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他日常被同学调侃惯了,仿佛他离开了司机保姆就不行了。

哥哥也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的爱人。

父母忙的找不着北。

他经常请假,学习虽然还能跟得上,但,真的玩得好的朋友却没有几个。

没人能跟一个经常消失的人做真心朋友。

乍一下,被人肯定,他倒是有些脸红,“你真的这样觉得?”

“嗯,”常吾神色淡淡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比自己想要的还要有能力。”

“不是在开玩笑吧?”

“不是,”常吾道:“回去好好学习。”

本来雀跃的心情,在听到常吾的话的时候,突然变得有些闷闷的。

想回到学校的心,也不那么强烈了。

“你呢,你怎么办?”

好像认识这些天,他总是在说自己的事情,对常吾的事情了解的并不多。

常吾也不是愿意倾诉的人,

破天荒的,小少爷头一次想要认真的了解一个人。

常吾哂笑,松了松肩胛,伸了个懒腰,“当然是回去上班了,小少爷,不上班养活不了自己啊。”

常吾的身材很好,身上的肌肉很薄,却有很大的爆发力。他伸懒腰的时候,几乎能听见骨头摩擦的声音,让唐年神经紧绷,四肢都麻了。

啊……

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吗?

他记得哥哥说过,遇到爱人的时候,就有放电的感觉。

显然,他常年生活在人类社会,缺少了动物本能的危机感。

蛇是鸟的天敌。

心中的战栗不仅有爱意一个解释,还可能是恐惧。

“我养你!”

刚说出口的时候,唐年就后悔了。

他这话,说的怎么这么像包养呢?

奇奇怪怪的。

即便如此,他心里还是有一些隐秘的期盼,要是常吾能跟他回去就好了。

常吾是第一个不是亲人却知道他身份的朋友。

他虽然个子高大,做不成媳妇,但是能当好朋友啊。

常吾摇摇头,“我现在的工作挺好的。”

唐年鼓了鼓嘴巴,虽然不太高兴,但没有说出来,只是问道:“你有工作,为什么还会受伤?”

有些半人族选择伪装成人,跟人类共享这个世界。也有半人族选择释放天性,完全摈弃人的一面,作为动物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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