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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成……你就听逍郎的吧,他说的话准没错。”

朱凝云信誓旦旦的说着。

随后看向李逍,示意他说些什么,吓吓大哥。

两人心有灵犀,李逍只好掰了掰手指头,煞有其事的皱眉道:“若是继续这样吃下去……怕是只有三十五年好活了……”

李逍这算是透露天机了,按照史书年龄的记载算出来的。

闻言,朱凝云也是吓了一跳,认真道:“听到了么大哥,只有……你好自为之!!”

却没想到,朱高炽不惊反喜:“什么?还有三十五年好活?那我放心了!”

他一把将肉串抢了回来,哈哈大笑道:

“这样大吃大喝还有三十多年的寿命呢,值了啊!人生在世,不就求个开心么?不开心,我活到一百岁,那又有什么乐趣呢?”

朱凝云:“……”

李逍:“……”

咦?

似乎说的……有道理啊?

……

……

片刻后。

朱高炽吃的肚子圆滚,心满意足的从李逍住处走出。

一路上,还是回味那个味道。

回味无穷啊!

这妹夫,真不戳!!

听说父王打算送给他的府邸,就在燕王府旁边。

这样一来,以后有口福了!

嘿嘿,嘿嘿……

想着想着,朱高炽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髙炽啊,什么事情这么开心?你的病能治了?”

也不知道朱棣从哪里来,突然就出现在了朱高炽的面前。

“父王。”

朱高炽忙一共拱手道:“李逍说我没啥大毛病,该吃吃该喝喝,还有三十五年好活。”

朱棣微微皱眉:“李逍真这样说?”

朱高炽心虚的点了点头。

“哎……”

朱棣心中有些难受,自己对这个儿子少了些关心啊。

他拍了拍朱高炽的肩膀:“髙炽……以前是父王对你苛刻了,以后的日子里,你怎么开心怎么来。”

“谢父王!”

朱高炽心中高兴坏了。

这下朱棣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皱眉道:“你都只有三十五年好活了,你看起来怎么这么开心?”

朱高炽赶忙止住笑容,故作难受道:“哎……不开心,难道还要难受么,孩儿应当活得潇洒一些才是啊。”

有些道理……朱棣微微颔首,随后又问道:“李逍有没有给你回礼?”

“回礼……”

朱高炽一拍脑袋想起来了:“有有有……这个李逍啊,真是客气。”

他将刚才送他的礼盒拿了出来,递给了朱棣。

朱棣急忙接过,随后打开一看,是一个小玩意,长方形的铁疙瘩。

“此乃何物?”

朱棣问道。

朱高炽尴尬笑道:“李逍当时说了,我没仔细听……”

他当时都在关注肉串去了。

“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没听到呢……咦!!!”

朱棣一边责怪,一边把玩着打火机。

翻开上面的盖子,搓了搓圆形的开关,居然窜出来火苗。

“这是……火折子?”

朱高炽猜测道。

“好像是……这火折子甚是奇特啊!”

朱棣仿佛发现了新大陆,整个人都兴奋不已。

对啊!

女婿会弄那烟花,也是跟火有关。

虽然没去搞火器,但却是弄出来这火折子。

凭借女婿那制造烟花的高超手段,这火折子一定也非同凡响。

“你说……这火折子能燃多久?”

朱棣看着火苗问道。

朱朱高炽试探道:“孩儿不知啊……咱……试试?”

于是乎。

两人走到了一旁,盯着火苗观察。

一直等,一直等,火苗一直燃烧着。

“居然能燃烧这么久不灭!!”

朱棣狂喜,随后将盖子盖住熄灭火苗。

然后,他尝试再次点燃火苗。

擦~

火苗再次燃起。

搭~

关上盖子。

擦~

火苗又点燃了。

反复多次后,朱棣越来越兴奋了。

这新奇的火折子居然能反复使用,随时随地使用。

这可比火折子强悍多了!

接着,他又拿起这打火机,走到了一旁的景观水池。

扑通~

火机直接被丢入了水里。

过了一会,朱高炽连忙主动将其捡了回来,“爹,您是想试一试进水了还能不能点燃?”

“嗯。”

朱棣颔首,随后拿起打火机,打开盖子。

擦~

火苗再次出现。

“天哪!这火折子太神奇了!”

朱棣整个人都震撼了。

这火折子用于战场上,可是个大好东西!

行军,长途跋涉是需要带火折子生火造饭的。

火折子只能保存很短一段时间,用几次就没用了。

工艺也非常复杂,行军途中,需要十几个人不停的做火折子,才能满足全军的需求。

在遇到极寒潮湿天气的情况下,还会有火折子全体失效的情况。

一旦孤军深入,又发生了这种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可能会导致全军覆灭。

自己有一次就遇到过,无功而返不说,差点没能将将士全部带回来。

而这种风吹不灭,能持续,随时点燃,不怕水的火折子……简直是神器!

女婿啊女婿,给本王带来的惊喜太多了。

朱棣狂喜:“髙炽啊,这玩意归我了。”

朱高炽:“爹……这是妹夫送我的……”

朱棣:“但它现在归我了。”

朱高炽:“哦……”

您是爹,您说了算……

第079章 第一批雪花白盐诞生!

“哎。大哥如此这般,究竟是该阻止他好,还是任由他去好呢……”

书房之中,两人学着写字,朱凝云幽叹说道。

“这是个哲学问题……”

李逍也不好解释,只好道:“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

究竟是快乐活三十五年好,还是不快乐活五十年好。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标准。

如果让自己选择的话,估计是选择前者。

“哲学……什么是哲学……?”

朱凝云好奇道。

“哲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终极问题是追求生命的意义……”

李逍急忙止住:“扯远了,扯远了,咱们还是练字吧。”

毕竟后世的哲学家都弄不明白的问题,自己想这些干啥?

“追求生命的意义……”朱凝云蹙眉。

“我觉得,活在当下最好。”

李逍看向朱凝云道:“也许,大舅哥说的没错,开心活三十五年最重要!!”

“嗯,我也这般觉得。”

朱凝云点了点头:“活在当下!”

探讨完哲学问题后,两人便开始练字。

一个练毛笔字,一个练钢笔字。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李逍的毛笔字已经有模有样了。

而朱凝云进步更是神速,写出了一手漂亮的钢笔字。

“逍郎,这红楼梦我这段时间,越看越觉得好看,爱不释手,我觉得若是传下去,必定成为著作。”

朱凝云已经彻底喜欢上了红楼梦,里面的诗词、散曲、歌谣……太优美了。

故事也十分的感人,悲欢离合,让人感伤。

同时也让她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跟贾府比起来,燕王府好太多了。

哪有这么多勾心斗角,有的只是亲情。

自己跟李逍的爱情也得到了家人们的祝福,家人们都喜欢李逍,这让朱凝云一度觉得,自己简直是最幸福的女人。

拥有阖家欢乐的亲情,和普通简单的美好爱情……

人生还有比这更惬意的事情么?

“有机会……就传出去呗。”

李逍出声,他觉得未来的历史上,自己的名字也要青史留名了!

朱凝云点头,心说待自己好好整理一番,便帮逍郎将这部书给传出去。

练字持续了一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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