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整整五年,他都没有等到过那个答案。
车停下,周皓识趣地下去抽烟,夏夜蚊虫多,他边跺脚边在草丛边踱步,大学城附近几乎都是年轻人,是不是便有人在路过时好奇地打量这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直到街道渐渐变得寂寥,车窗终于摇下来一些。
“回去了。”
林霁俊美却淡漠的侧脸模糊在夜色中,他应了声,上车前下意识抬头往前看了眼,一个棕色卷发的混英俊青年从大门处走出来,脚步轻快得像一曲夏日的歌。
“是往右边走吗?”他在打电话,表情很鲜活,“可是右边离导航远很多诶……”
他甜蜜,活泼,生机勃勃,就这么路过半开的车窗,林霁收回视线,平淡的眉眼微微一动,像半截失败的笑意。
好熟悉的笑容,却不是熟悉的人。
助理转动方向盘驶离这条街道,原先的公寓楼中走出一道身影,黑衬衫解开两颗扣子,挑染的银发在灯下显得十分惹人注目,他拿着手机,低垂的眉眼含着温柔轻松的笑意。
“马上到,你别乱走,找个椅子坐着。”
“都说了等我两分钟,这么着急干什么?”
郑知夏转身,和那辆车背道而驰,另一边车窗缓慢合上,空调冷风将残存的酒气催发得昏昏沉沉,林霁闭上眼,思绪再一次飘向似乎很漫长的时间之前——即便只是五年。
五十五个月,一千六百多天,岁月恒定地流淌,像河流,像吞噬一切的饕餮巨兽,留下的吉光片羽便愈发深刻,林霁总是沉思,一遍遍让郑知夏在自己的记忆中长大、
因此被刻意掩盖的细节便慢慢清晰起来,譬如十八岁那年的教学楼角落,夏天闷热的阳光中他坐在楼梯上,听郑知夏边看书边哼歌,偶有长风穿过,惊掠一地光影,窗外的树叶摇曳作响,竟是他漫长年少光阴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幕。
后来林霁找到了那首歌,郑知夏最喜欢的那段无意义哼唱铺陈在那日深重寒冷的夜色和飞雪中,成为一柄锈迹斑斑的刀刃。
——52秒钟的哼唱,藏着一句话。
“我喜欢你呀,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车停下,林霁睁开眼,温声道:“辛苦了,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晚些来。”
周皓道了声谢,又问:“您这个月底的机票,什么时候订?”
“不用,过了这个月再看。”
邓明城的婚礼就在月底。
……
周末时林霁回了趟家,客厅里坐着两个陌生女人陪着林夫人喝茶,柔顺的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兴致缺缺地转头,又被叫住。
“回家啦?来,坐着陪我聊会天。”
“抱歉,今天很忙,”林霁微笑着对她们歉然颔首,“你们聊。”
态度尊重,只有林夫人看出了那副好皮囊下的敷衍,她脸色略微僵硬一瞬,却只能笑着点头。
“好,你去忙。”
她已经没有向林霁指手画脚的职权了。
林霁径直进了书房,书桌后坐的人面容和他有五分肖似,眼尾皱纹明显,头发倒染得乌黑,他不甚恭敬地欠身,叫了声父亲。
“来了,”男人神色总是冰冷得不近人情,“想见你一面,比求神拜佛还难。”
“父亲说笑了,”林霁在他对面坐下,“您如今退休了,日子清闲,自然比我要悠闲。”
“哼,”男人意味不明地笑了声,“若是都在忙正事也没什么,我乐得看你上进。”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男人却好像失去了打太极的耐心,问:“还在找人?”
林霁这些年做的事并不遮掩,几乎每个月都要往国外飞,有人曾在罗马的街头撞见过他,正值五旬节弥撒,他独自一人撑着伞走过拥挤人潮,眼神却落在每一张东方面孔上。
他在找一个人,这件事有不少人知道,却没人知道他在找谁。
可男人已经沧桑却仍旧锐利的眼神直直落在他手腕上,说:“这手串,我见你带了好多年了。”
廉价的绿松石早就失去了光泽,红绳陈旧地泛白,林霁垂眼一笑,说:“知夏送的。”
房间内响起年长者深沉压抑的呼吸声。
“我倒是一直都没看出来,你简直是昏了头!”
结果林霁点了点头,赞同道:“要是换做几年前,我也想不到自己会干出这些事。”
男人克制地收着拳,眉宇很深地皱起:“别人我都只当你玩玩,但那是郑知夏!”
“是啊,郑知夏。”
林霁很轻地笑了声,目光温温和和地和他对上:“我的时间和感情都很宝贵,也没您这么——有钱有闲,所以不太有多余的精力玩玩。”
“混账!”
桌上的东西一股脑地砸过来,林霁躲开冲着自己脸来的镇纸,从容地给他递上手帕。
“您消消火,毕竟木已成舟,提早习惯一下也好。”
“只要我还在一天,你就别想做出这种丑事!”
林霁眉尾一挑,笑意含蓄而坚定。
“您大概误会了,我只是——告知一声。”
男人的不满和怒火在他看来微不足道,他早已过了无力反抗的年纪,如同狼群新生的首领,没人可以再左右他的想法和行为。
“当然,您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他站起身,理了理西装下摆,“比如和我国外的那位弟弟联络联络感情。”
回应他的是砸过来的笔记本。
一场谈话不欢而散,林霁驱车离开,手机亮起,是某个联系人发来的一张照片,他在红灯间隙瞥了眼,而后倏然顿住手指,呼吸凝滞片刻。
是同样许久未见的宋白露走在街上,身后山峦青翠,平原葱茏,低矮的建筑风格里透出明显的异国特色,正侧对着镜头和路人聊天,他急切地准备打字,后面就响起急促的喇叭声。
啧。
林霁拨通了对面的电话:“这是哪里?”
那人报出一个陌生的地名,说:“北欧一个很小的城镇,但只有宋女士一个人,没有看见您要找的那位先生。”
“我知道了。”
电话挂断,他专心致志地开车,修长手指却有规律地点着方向盘,一下一下,很快就推测出一个较大的可能——
为了参加邓明城的婚礼,郑知夏已经回国了。
一瞬间仿佛久远漂浮的尘埃落地,轻飘飘的垂坠出光阴的具体轮廓,连窗外的夏日都鲜活起来,人潮喧嚣日光炽热,他看向路边绿化带盛开的不知名花树,突然期待起来。
只要能再碰面,就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
车流渐渐拥挤,林霁变道转弯,侧头时看见不远处的路口出了车祸,三辆车追尾,中间银灰色的保时捷好像汉堡里的夹心生菜,看起来受损不是很严重,却莫名有些悲惨。
他想起郑知夏曾提起过这款车,彼时郑知夏眼中的喜欢毫不掩饰,他多问了几句,本想在哪年送一辆给郑知夏,但郑知夏却说要自己赚出这辆车的钱,最后只得作罢。
确实挺好看的。
……
婚礼前一天银星全场免单,顶层的包厢里是戒烟戒酒的单身派对,一群平时声色犬马惯了的男人围在一块吃火锅,连在一旁下菜的侍应生都是男人,弄得气氛冷淡好似在寺庙吃素斋。
没多久便有人忍不住,玩笑般地抱怨:“邓老板,派对派对,总得大家一起喝点吧?”
“就是,”立即有酒鬼附和,“至少整点啤的吧,干吃火锅也没意思啊。”
邓明城便坐在主位上高深莫测地笑:“哼哼,这话就说得太早了,兄弟能不给你们整点下饭的东西吗?”
他身边的位置还空着,有聪明人隐约猜到他的意思,挤眉弄眼地问:“这位置不会是留给嫂子的吧?”
“谁单身派对还带老婆的,”邓明城的语气很狂,“她今晚别想打搅我!”
那还能有谁?
在这地界混得长的人已经有了答案,眼神交互间俱是相同的期待,果不其然,没过多久门扉被推开,一道久违的身影走了进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