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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可燃说的是事实, 沈氏是块大肥肉, 不止外界,就连公司称得上是元老级别的人物都对它虎视眈眈,毕竟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任何人都有叛变的可能。
沈雪迟没有说话,他安静地站在城市中心第一大厦的顶端向下俯瞰整个汉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鹿可燃以为他默认了,随手拿起桌上一个拼好的魔方在那把玩。
半晌之后,才听男人悠悠道:“十五岁那年,我的母亲喂我喝下大量安眠药,想要将我掐死。”
鹿可燃玩魔方的手一顿,他愕然地看向沈雪迟,他自然知晓这个丑闻,但他没想到男人会坦然地撕开伤疤,把它公诸于世。
“可结局是我活了,她却逃到国外,凄惨地死在精神病院里。”
沈雪迟垂眸,他忽略掉鹿可燃看怪物一样的眼神,倚靠着落地窗,散漫地接过对方递来的一根烟,咬进嘴里含糊道:“我不信命,哪怕是劫。”
沈雪迟不信命,死也不信,所以他知道一定存在什么可以破解这个局的方法,后来他终于知道了,那就是一命换一命,他死,换春归活。
记不得是在一起的第几年,春归那时候还有点活力,但老爱往外面跑,大概是想像村里的土狗那样,知道自己快死了,为了不让主人伤心和留下念想,主动跑得远远的随便找个角落等待死亡。
不过春归没有钱,出去的话走一天的路还没沈雪迟开半小时车来得快,况且男人神通广大,一通电话就能掌握自己离开家门后的所有行踪,找到他就更容易了。
青年思来想去,还是需要钱。他不需要返程,但他的身份证和护照都在男人手里捏着,他只能□□车,好好谈谈价格的话,三千块是足够的,他不想死前还花沈雪迟太多钱。
可他万万没想到沈雪迟连三千块钱都不愿意给他!
见男人要绕过他去晾床单,他连忙搂住对方的腰,用毛茸茸的脑袋去钻沈雪迟的小腹,“沈雪迟,给我钱、给我钱。”
只是还没钻几秒,他的手腕就被大力攥住了,春归亲眼见证对方某个难以言喻的部位以极快的速度鼓胀起来,不好的预感盘上他的心头,他错愕地抬头看,仅一秒,他就毅然决然地放弃进攻,拔腿就跑,可惜沈雪迟一勾手就把他轻松抱进怀里,男人声色暗哑道:“你点的火,自己灭。”
事后春归一边趴在床上任由男人揉腰,一边气得浑身发抖,骂他是万恶资本家,小气抠门鬼,剥人皮喝人血连口喘气的机会都不给人留下。
沈雪迟听了也不生气,春归骂的有多凶,等会屁股打的就有多重,最后第二天起来,春归两条腿都颤颤巍巍站不稳,被人好生一顿折腾,钱包却依旧是空的。
但春归肯定料想不到,未来的某一天,这个连三千块钱都不肯给他的可恶资本家,竟会觉得放弃万亿资产换他一条小命是个再划算不过的交易。
沈雪迟趴在春归床边等死的那一天,还没到三小时,他就做梦了。
他想,原来死是这么一回事,和做梦一样。
他看见大片的向日葵花海里,春归一直朝着某个方向跑,青年离他越来越远,最后模糊到只剩一个小黑点,然后再也看不见了。
沈雪迟不怕死,但他觉得这画面比噩梦还可怕。
人都是懦弱的,都到最后一刻了,象征性地哭一哭也没什么吧。
于是他低下头,看见自己的心脏正在流泪。
他看了眼身后着火的房子,火势很大,半边已经烧得焦黑,通红的火舌还在肆意延伸,黑色浓烟滚滚飘向云端,玻璃耐不住高温被炸碎,沈雪迟的脸上立刻多出几道细长的血痕。
他回过头,望向春归消失的方向,笑了笑。
跑得真快,就这样一直跑下去吧,别回头了。
横梁被烧断了,赫然坍塌一小半,再过几分钟,这栋房子就会彻底成为一片被烧烂的废墟。时间快到了,男人眷恋地收回视线,他摸了摸自己的掌心,那里有些凹凸不平,但就像定海神针似的,他深呼吸一口气,一步接一步地向房子走去。
靠得越近,沈雪迟身上被烫出的血泡就越多,他的衣摆沾上了火星子,很快燃烧起来,他却对此没有太大的反应,他眨了眨干涩的眼眶,那里已经什么都流不出了。
死亡这条路果然不怎么好走,如果可以,春归还是活得久一点吧。
可沈雪迟又想到,他这一生做了太多狠事,对所有人赶尽杀绝不留余地,背的债太多,他死后,还能见到春归吗?
想到这,沈雪迟竟罕见地感到一丝恐惧,难忍的灼热已经攀上他的皮肤,他踢到了一块烧断的木头,狼狈地绊了一跤,膝盖落到地面立刻发出熟肉的滋啦声,他的喉头反涌上一股铁锈味,浓稠的血液沿着他的嘴角大股大股地向下淌。
沈雪迟捂住嘴,呼吸越发困难,可他还是想要保留最后一丝体面。
尽管他不可能活着离开这里,死了也和房子一样,被烧的连灰都留不下。他已经站不起来了,他感受到自己逐渐像岩浆一样化成一滩血水。
他不想死,死了就见不到春归了。
他做不到,春归什么错都没有,凭什么陪着他一起。
他不甘,……他还想听春归再说一句我爱你。
“沈雪迟!!!!”
怎么办,已经出现幻觉了,竟然听到春归在喊自己。
沈雪迟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他扯着融化的脸咧开嘴,含着碎肉无声地笑了。
够了,这样就足够了。
苏静静说他们是一类人,永远做不到真正地爱谁,沈雪迟鲜少地认同她的疯话。
他可能真的不怎么会爱人,他做不到满足。一旦他尝到春归的爱,他就会变本加厉、欲求不满地继续索取,他要春归永远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要对方不顾保留的爱,要对方的一切,直到真正扒皮喝血彻底融为一体,成为不可分割的存在。
沈雪迟已经失去了感知,他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真的抬起那只手,但他想吻一吻手掌心处,那是春归留下的疤。
带着这个一起死掉的话,以后找春归也不怕迷路了吧。
“沈雪迟!艹你大爷的,你给我睁开眼!”
沈雪迟顿了顿,周围的一切好像都放轻、放缓了,五秒钟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他的眼皮已经黏连在一块,用力睁开就像强行撕掉两片肉。
一片血雾里,好像有那么一个小小的灰色阴影向自己快速移动过来。
随后这阴影越来越大,声音也越来越响——
“睁、开、眼!!!”
沈雪迟睁开眼,他陷在一个巨大的心脏里面,就快被粘液完全浸没了。
一滴、两滴温凉的水砸在他的眼皮上面。
他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
春归手里握着刺刀,十根手指的指甲盖都以扭曲的状态翻开,他的手臂上是密密麻麻被烧伤的血泡,血肉模糊一直蔓延到他的脖颈,像极了朵朵绽开的血色玫瑰。
他强行撕开了地面,探进上半身努力朝沈雪迟伸出手,他吸了吸快要掉出来的鼻涕,带着哭腔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负心汉,想抛下我自己死个痛快,我告诉你,没门!”
沈雪迟静静地看着他,分不清这是虚假还是现实,蓦地笑了。
青年一边掉眼泪一边用手背去抹鼻涕,免得一会真掉沈雪迟脸上了,破坏气氛,他又骂道:“笑什么笑,快点给我爬上来,你还欠我三千块钱呢!”
许是提到这事,男人又笑了,他动了动,粘液像察觉到养料的离开立刻吸附上来,加快了分解的速度。
好可怜,沈雪迟想。
明明最开始想要放弃生命、一了百了的就是青年,明明自己把对方的生活搅得一团烂泥,让对方不得不放弃幸福的生活,向他这个卑鄙小人走来。
可为什么青年的步伐如此坚定,就像看见希望的种子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