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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雪迟醒了。
正在对他笑。
春归的人生字典里在遇见沈雪迟后才添上了手足无措这个词,这时他正手足无措地想要摸摸对方,但发现沈雪迟全身上下没一处是能摸的,只好改变方向提起床头的水果篮子。
他说:“沈雪迟,你再撑个几天行不行?我不喜欢吃水果,你要是走了,烂了就浪费了。”
沈雪迟不说话,只虚弱地看着他笑。
氧气罩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春归知道他的笑容是何种模样。
永远是一副温吞的,嘴角微微弯到十五度。睫毛浓密又长,还生了对多情狐狸眼,眼尾上扬,偏偏他的眼睛里装不下任何人,但仔细凑近瞧,里面还是有春归的。
沈雪迟的食指轻轻抬了抬,这已经用尽了他全身的气力,因为他的食指很快垂下去,了无生机地砸在白色床单上。
春归看着,却发出一声哼笑。
看吧,沈雪迟,你就算不记得他了,身体还是会出自本能做出只有他们知晓的小暗号。
但男人只是继续看着他,在氧气机白气消失的刹那,张口无声说了三个字。
“不吃了。”
“哦。”春归迅速低下头,用食指在地板上画小圈圈,不愧是大医院,地板擦得这么干净,一点灰尘都没有。
“你不出声,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狡辩道。
沈雪迟无奈地弯了眼睛,他很困,眼睛闭上的频率比刚才更多了。
春归连忙拿起手机打开相册,找出鹿可燃家出生的小狗崽。
这是一年前的事,他不确定沈雪迟记不记得,但随便什么,能和他多说说话就够了。
“沈雪迟,你看这是刚出生的小狗崽,等你好起来,我们就去领养一只好不好?你叫雪迟,那我们就叫它雪来,让它早点来。”
沈雪迟睁开眼,静静地听着。
他长得太好看了,任谁见了都得说一句美人,这几年得病了,就是病美人,但唯一一个敢这样称呼他的,已经被春归揍进了医院落下终身残疾。
当年他和沈雪迟刚在一起时,朋友们都以为他是鬼迷心窍,成了被妲己勾心的纣王,而沈雪迟呢,贫苦书生一个,肯定是为了钱才和他在一起。
毕竟这圈子里有个公认的说法,春归除了钱和颜值,一无所有。
春归听了不气,反而觉得开心。
幸好他有很多钱,还有张好看的脸,这不得把沈雪迟栓他身边一辈子。
但沈雪迟可能是个注重内在的家伙,他肚子里没有墨水,所以留不住人。
……可恶,下辈子他一定饱读诗书。
整整一个小时,都是沈雪迟在听他讲话,春归恨不得扒开这人的眼睛,叫他别闭上,他每一次闭眼,青年的心都要骤停一次,说话的速度不由得急上几分,最后没忍住带了丝哭腔。
沈雪迟愣了愣,只好又瞪大眼睛直视他。
春归看出沈雪迟想拭去他的眼泪,但是没有力气抬手,只好任由青年自己流个满面。
“沈雪迟,你说我是不是来得太迟了,错过了你这些年。”
沈雪迟摇头,意思是这不关他的事。
“那你为什么一觉醒来忘了我们经历的一切,和我在一起你很难过?”
沈雪迟听不明白,呆呆地看着他。
他不知道眼前的人是谁,倾听对方说话、想抹去眼泪,只是他出于对陌生人给予善意的本能。
春归兀自道:“你不准死,你要是敢死我就把你挫骨扬灰……不行,我要每天把你抱在床头,你死也只能困在我的身边,想要自由?做梦!”
听着他幼稚的发言,沈雪迟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又开始笑,因为春归感觉到病床在轻微颤动。
这句话说完之后,春归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抬头看面前的人。
他不确定自己的存在对沈雪迟来说是不是梦魇。
他究竟是沈雪迟的希望还是绝望?如果没有他,这人或许早痛快去死了,哪还用得着经历病痛的折磨。
可他每次自杀被抢救过来后,都会对着掉眼泪的春归笑。
那分明是幸福的笑。
好吧,沈雪迟,春归自暴自弃地想,他是一个需要安慰的三岁小孩。
时钟冰冷的滴答、滴答,终于指向了12,青年在心里默数了一分钟,再次抬起头时,
滴——
沈雪迟终于不等了,他闭上眼,心电图机成了一条直线。
“气象台预警27日凌晨至28日傍晚,汉京市有十年一遇的暴雪降临,请市民们注意出行安全,做好防范准备……”
春归捏了捏沈雪迟的手,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茫然地抬起头四周张望了一下,紧接着若无其事地关了电视,替沈雪迟掖好被角,缓缓闭上眼,挨着男人一起睡下。
他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被挪开了。
紧接着更大的窟窿暴露出来,春归看见他的心脏破掉一个洞,血液和碎末从里面翻涌出来,自己在一瞬间瘪掉,只剩皮囊。
-
汉京市人民医院,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急匆匆从车上下来,他的身后跟着三五个保镖,硬生生把拥挤的大厅开辟出一条道路。
新来的小护士蹙眉起身,正要去阻止他们这惹眼的行为,年长的护士长扯住了她的衣角,轻轻摇了摇头:“鹿家小少爷的朋友今天被送进医院抢救了,得罪不起就别去触这个霉头。”
“沈雪迟!”
院长得知鹿家那位暴脾气的爷来了市医院,连忙从五楼跑到一楼,一路为鹿可燃保驾护航,把人送到了三楼特需病房的门口。
“两位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按下旁边的呼叫按钮就行,那我就先下去了。”
院长笑起来眼睛都看不见,实则后背早已出了一身冷汗,心里嘀咕着什么日子竟把两尊大佛都请来了,市医院虽然由政府直系拨款,引进的都是国外进口仪器,但谁不知道沈家和鹿家随便一家私人医院都花费了十几个亿?
何苦来这折磨他们普通老百姓呢?
院长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床上包扎严实的青年身上。
不同于大部分死灰槁木的病人,这个青年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漂亮,像精致的瓷娃娃。
头发略长,天生的茶色,看得出被主人精心护理着,没有毛躁打结。皮肤雪白,简直不像正常人该有的肤色,他似乎做了什么噩梦,薄唇抿成一条直线,纤密的睫毛微微颤动,呼吸有些急促。
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察觉出他的不对劲,伸出手指勾住对方的食指,轻轻摩挲着他的指腹。
不过几分钟,青年的呼吸就在这样的安抚中渐渐平静下来,眉头也舒展开。
只是依然紧攥着那根手指,仿佛没有安全感的婴孩睡觉,不肯撒开家人的手。
“你可以走了。”男人抬起头对院长道。
他的长相和气质是很矛盾的存在,生了张多情的脸偏偏一副无欲无求的冷淡模样。
院长心下一惊,大脑一时空白,懊恼自己竟犯了这种低级错误,谁不知道沈雪迟最宝贵的就是床上这名青年,不惜从六楼跳下去也要把人攥紧在怀里。
院长收回思绪,不敢再待下去,这位青年相当于沈雪迟的逆鳞,男人没把他的眼珠挖出来都算给他面子了。
回到办公室后,院长从一堆病历里翻出诊断书,仔细看了看上面的名字。
“人怎么没看住?”
鹿可燃瞥了眼床上躺着的人,头被包扎得严严实实,像朵向日葵,他不禁唏嘘,自己的这位好友很少喜欢什么东西,但一旦看上了,一辈子都跑不掉。
沈雪迟慢条斯理地用另一只没骨折的手替青年撩开额前的碎发,淡淡道:“我的疏忽。”
这话鹿可燃自然不信,他还想再说什么,但看见沈雪迟的表情,顿了顿,把话咽了回去。
“托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沈雪迟问。
鹿可燃听完轻笑了声,从袋里拿出一把钥匙拍在沈雪迟胸口前:“已经让人送你家里去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