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恪终于回到了他的观雨堂,这时的他抛去所有杂念,睡了一个昏天黑地。
这是他的唯一办法,不睡着就要面对林韵宁的审问。
“张出尘何时成了他的姐姐?”这么复杂的问题他也不知道!
但他确实收了长春玉匕,都是贪心惹的祸,这时后悔也晚了。
张出尘很会寻找时机,陈恪手握长春玉匕就不能跟她翻脸,而且他有一个软肋,他可以不在乎丰乐楼,也可以不在乎藏宝阁,但不能不在乎文华刻印书场。
这个书场才是陈恪的软肋,他给毕昇提供了不少好建议,让活字印刷技术尽快成型。
然后就被张出尘掌控了,她以一万两银票买下这门专利,转身就去兴国府申报专利技术。
当时包拯有点懵,“什么是专利技术?”
陈恪向他详细解释:“新技术的专有生产权,具有排他性,除非专利持有人同意,他人不得生产。”
这么一说包拯明白了,还借鉴一件事物,“秘方?”
想到秘方他就觉得没问题,大兴律保护秘方所有人。
但陈恪给他一个新解释,“秘方是个人私藏未向官府报备的技术,而专利却是向官府报备,受官府保护的项目。”
这个解释还是没问题,官府有保护私有秘方的责任。
面对包拯的固有思维,陈恪还要解释,“有些技术暂时不能获利,或者只有交给朝廷才能获利,这项专利申请就很重要了,比如新式武器的发明,战船新技术的发明...”
陈恪不用再往下说,聪明的包拯立刻反应过来、低声问道:“以利诱之?”
“不能说以利诱之...”陈恪解释:“但发明人也要吃穿住行,还想吃穿住行得更好,再给子孙后代留点积蓄,人之常情嘛。”
“不错、确是人之常情。”包拯肯定,于是以专利权的名义给张出尘登记,对外解释就是秘方。
这么做没问题,新事物有个逐步推行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