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好久没这么食不下咽过了!
连筷子都没有动!
难道是因为今天膳食不合胃口?还是郡主生病了?
秋晚心中三连,她拿着筷子,夹了一块承桑最喜欢吃,却因为要保持身材而一顿只吃三块的红烧肉,“郡主,您尝尝这红烧肉,听厨娘说是顶级的精粮猪,要三十银一斤呢!”
因为是给承桑吃的,所以这一碟红烧肉都是厨娘特意按照承桑的喜好挑出来的五花,更别说秋晚还在碟子里又选了一下,如今夹出来的这一块,连肥带瘦,均匀得似高山上的梯田。
五花三层的红烧肉浓油赤酱,泛着透亮的棕红色,摆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上,让人格外的有食欲。
可惜,承桑一眼没看。
“嗯,好。”她点点头,应承得极快,但筷子都没有拿起来。
不是她不饿,也不是她换了胃口,而是她被其他的事吸引了注意力。
此时的承桑正低着头,细细看着自己的两只手。
因为生来娇贵,所以她的两只手又软又滑,不仅肤若凝脂玉,更是十指尖如笋,腕似白莲藕。
可眼下,她的右手明显更软了些,也更白了些,亦是更滑了些。
虽然肉眼根本看不出来,但她自己的手,她还能不知道么?更别说,还有她的十指指尖。
左手五指的指尖处还带着微小的伤痕,右手五指却完美无瑕。
嘶——
承桑忍不住掐了把自己的脸,重生都没让她露出的惊疑和不可置信,眼下统统出现,就类似于你梦到日后你要成为千万富翁,可你一转头,却发现自己居然可以飞一样。
她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却也欣喜异常,她不是在做梦!
那只能存在于神话中的宝葫芦,居然真的到了她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