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曹魏帝国黄初七年的最后一个月,嗣君曹叡登基已有半年。
雍州,南安郡,勇士县校场。
寒雪纷飞,冷风似刀。
“现如今,为羌胡所占据的黄河河套方圆千里的土地,原本全都是前朝大汉的领土,可汉末之际,野心勃勃的羌人悍然攻杀了我大魏北部州郡的官吏,强夺了我们北方百姓的家园!”
“自羌叛以来,国家连年惨遭兵祸,以致国库空竭,边境军民横死沙场者不可胜数,身为大魏的儿郎,雍凉的勇士,我们既然已经拿起了武器、披上了甲胄,还能再让身后的父老妻儿们暴露在羌人的屠刀之下吗?!”
“不能!不能!”
“保家卫国,我们誓死不退!”
“誓死不退!”
此刻站在校场指挥台上,大声鼓舞麾下三百民兵的人,是一个名叫崔谅的少年都伯。
崔谅将满十七岁,如刀似剑的眉宇之下,生着一双虎豹一样锋锐的眼眸。
很多人都说,这双眼睛像极了他那已故多年的祖父崔琰。(琰本为崔谅亲祖父,谅父过继到琰兄膝下后,琰就成了崔谅叔祖父。)
身长七尺五、本就颇具英武气质的崔谅,在一身青色胡服和黑色铁铠的衬托下,更显得英姿勃发。
都伯为下级军官,也叫队率,按制度本来只能掌管一队-也就是五十人马。
勇士县之所以组建眼前这支编制超标的民兵屯,是因为北邻的羌胡部落实在太过凶悍,光靠县中那捉襟见肘的一千县兵,实在是难以应付。
崔谅虽不过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但却具备出色的练兵之才,因此才临危受命,接管了这支足足有三百人的民兵部队。
望着台下跟着自己训练了整整两个多月、士气高昂、数次成功击退先灵羌、烧当羌等羌族部落小规模骚扰的热血儿郎们,崔谅的内心颇感欣慰。
比起他前世那枯燥危险的考古工作,他似乎更加享受这种当教官的感觉。
和那些老练凶悍的全职募兵、或者地位低下心怀愤懑的军户子弟相比,崔谅麾下这批心性淳朴的农户子弟要好掌控、好训练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