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雄英旨令下,治警司飞速扩建,仅仅不到一年时间,治警司的人员就扩充到了四万人。
四万人是什么概念。
几乎遍布了应天府每条大街小巷。
也就是说,只要有人扰乱治安,治警司能第一时间出动,小偷什么的更是无处遁形。
凡是被抓到有偷盗行为的人,第一时间就会被送去改造。
改造的方式很简单,那便是充当苦力。
现在大明各地正是缺人手的时候,怎可能会轻易放过这免费劳动力。
当然,朝廷还是会给他们发工钱的,只不过相较于一般的工人会少上那么一些。
此外,朱雄英还严格制定了一系列惩治手段,主要还是关于官员的。
自朝堂改革,不少权力下放到了地方,这些官员拿到权力后又开始作妖了。
最大的问题倒不是贪污,而是滥竽充数。
为了效率和功绩,不少官员拿到案件之后就开始乱审一通,胡乱定罪草草结案,酿造了不少冤假错案。
官员们哪管这些,只拿着到手的功绩美滋滋的准备领津贴。
这可苦了百姓,冤情往往一辈子都得不到伸张。
朱雄英查明情况后,也是立马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便是赋予了百姓三司会审的权力,已经判罪的案子,百姓可以申请三司会审。
如若发现一些百姓借着这个由头胡搅蛮缠,那么他的罪名将会加重一番。
同样,若是发现有哪个官员判错了案,立马进行革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