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着自己弟弟曾林一起跑来河边,曾甜甜最大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壮胆。
现如今,她都已经找到江耀。
第一时间,她让曾林离去,怕这小子学坏什么的,仅仅只是借口。
之所以如此做,真正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有太多话想跟江耀说,自己弟弟曾林如果一直呆在这里,那肯定是电灯泡一个,难免会令她感觉有些不大方便。
“那小子,毛头小伙一个,行事还有些跳脱。”
“原本,我还想打磨打磨一下他,让他能稳住性子,老老实实呆这里陪我钓鱼。”
“你一开口,他好似逃命一般跑的飞快,回到县城里面,他肯定又是找他的狐朋狗友,一起去花天酒地。”
“慈母多败儿,好姐惯坏弟,你们啊,就是太宠他了一些,总由着他的性子来。”
“难怪,他都已经二十出头了,依旧还是饭锅里面乘凉,米汤里面洗澡,一直过着稀里糊涂的日子。”
……
看着远处曾林已经爬上河堤,消失在自己视线之中,江耀收回视线,他一脸不满,埋怨道。
他与这便宜弟弟曾林之间,虽面都没见过几次,对其并不熟悉,可血浓于水,不管如何,这小子终究与自己是一个妈生的。
放在里面,就曾林这样的性子,有很大可能活不过三章。
在江耀的思想观念之中,一个人行走世间,心不狠,肯定没办法站稳。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什么的,那都是上位者编造出来忽悠普通人做牛马的,当前社会之中,你越是愿意吃苦,越是有吃不完的苦。
作为曾林的亲生大哥,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让这小子认清现实,好好体验一下被社会毒打的个中滋味。
“现在是法制社会,随便一个成年人都知道,与人发生冲突之时,能动口,就绝对不能动手,不然就肯定会被判定为互殴。”
“别人要先动手,那很简单,往地上一躺,你直接报警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