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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觉厌这会是真有点惊疑了,挑眉道:“你把这些东西随身携带?”

谢余有这些不奇怪,带着这些来发布会现场,那就太奇怪了。

“备用。”谢余道,说话并没有妨碍他的动作,他修长的手指已经挑好了要用的材料,放在玫瑰金色的西装上一一比对起来。

“而且,这里的大部分宝石都是人造的。”

说到这里,他终于从忙碌中分出了点心,“你在意这个吗?”

“无所谓。”江觉厌漫不经心地道,“又不是什麽重要的事。”

他答得轻巧,但不知道为什麽看着谢余时,总觉得他的心情像是好了些。

比起天然宝石,谢余确实更喜欢人造的宝石。

他不在乎廉价不廉价,他只是喜欢那种把原本不完美的东西,经过千锤百炼,特意僞装成璀璨夺目的样子。

就算宝石的本质,依旧不过是普通的元素,它依旧廉价,但看起来却同样是完美无瑕。

那会另谢余想到自己。

而得到了江觉厌的不在意,就好像江觉厌同样不在意谢余的虚假一样。

虽然这只不过是谢余的妄想,但这并不妨碍在这一瞬间,他为此感到愉悦。

愉悦的谢余低下头,继续在材料间忙碌着。

他很快挑选好了宝石和对应的饰品——数颗大小不一的血红宝石,还有一条细细的金链子。

江觉厌已经猜到了他要干什麽了,目光忍不住停留在谢余的指间。

针线在谢余的手中再轻巧不过,他微垂着头,专注地穿针引线,将那道丑陋的口子慢慢掩埋,然后把华美的金链和宝石固定上去,将“伤疤”僞装出闪耀夺目的样子。

他忙碌的时候很安静,微垂的眉眼让江觉厌有一瞬间恍惚的熟悉。

很久之前,谢余也给他这样补过衣服。

江觉厌总是太过张扬,永远不会低下自己的头,所以从小到大,他都免不了各种打架。而他的衣服也因此,破损得格外快。

而谢余就这样给他补了十几年的衣服,从小时候的笨拙,到后来的灵巧。不管江觉厌的衣服破成了什麽样,谢余总是安静地接过,坐在那里慢慢缝制。

有时候还在学校里,江觉厌就会把划了口子的外套随手塞给同桌的谢余,而谢余总会无奈地看他一眼,从桌洞里找出常备的针线,替他把衣服缝补好。

这个时候,就会有同学故意起哄,喊着问他:“谢余,你是江觉厌的小媳妇吗?”

谢余总是不理不睬,江觉厌则会轻蔑地擡起头,“是又怎麽了?你有什麽意见吗?”

“没有意见,谁敢对咱们江老大有意见。”

起哄的同学立刻吹嘘起来,然后哈哈大笑成一团。

回想起过去,江觉厌的脸上在他还未察觉之时,就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江总,晚宴马上要开始了?”就在这时,有人轻轻敲门,在外面提醒到。

江觉厌稍微回过神,脸上的笑容立时收敛了,他并没有回头,淡淡地道:“稍等。”

谢余仍在忙碌,不过可以看得出,已经快要结束了。

而江觉厌也收回了看着他的视线。

直到谢余将缝补好的西装交给江觉厌,他才对谢余点点头,敷衍地没有多说一句话,拿着西装就进了更衣室。

谢余设计的这一套西装,确实很适合江觉厌。

他穿着那套玫瑰金的西装走出来时,在场的所有人,眼里都不由得闪过一丝惊豔。

而谢余,更是专注得挪不开眼。

玫瑰金的西装剪裁完美,恰到好处的展现了江觉厌完美的身材,由此可见,谢余对尺寸的把控程度。

而左胸处被人刻意划开的口子,现在换上了一串缠着数颗红宝石的金色链子,宝石的大小并不相同,但却透露着一种无规则的美,它们从西装的左胸处延绵到右侧的口袋,就像是旧时代的贵族那样,透露着一种张扬夺目的华贵。

尤其是,当它被穿在江觉厌身上。

江觉厌总是高傲,总是张扬,他就像是玫瑰一样热烈,像红宝石一样耀眼,他天生活在所有人的瞩目下,天生就要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他绝不低调,也绝不温和,他的美丽永远带着攻击性,让人既觉得针刺一样的疼,又永远舍不得远离,只能够痛苦又心甘情愿地,等待不知何时到来的垂青。

这就是江觉厌,谢余想。

但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了。

第146章 旧情人拒绝变情敌(二十八)

晚宴已经开始了。

江觉厌站在人群中央, 游刃有余地应酬着,他并不热络,但仍让那些人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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