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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一凡又边看边骂,估计是对这个乾坤无极编造的谣言有些受不了了。
我看得比他快,已经看到了后面。
后面的内容,顿时让我一惊。
“你们看,侵犯过孙佳雨的其中一个男孩,已经死了。”
这个男孩叫刘天一,死于五天前,死因是高空坠楼。
他是跳楼而死的。
自杀?
“这种畜生,还能良心发现,自杀谢罪?”孟一凡一脸不信。
我说:“我前两天好像听谢鹏说过,他们家附近的小区,有个小孩跳楼自杀了,难道是这刘天一跳的?”
宋晓天问我:“谢鹏家住哪来着?”
孟一凡:“在龙石路那边,之前我去他家附近接过他。”
宋晓天点点头:“这个刘天一的家,也是在龙石路附近,我问过当时出现场的民警,那个民警说,刘天一跳楼是在淩晨,当时他家里人都已经睡了,这个刘天一把他父母,还有他爷爷奶奶全都叫了起来,就当着四个人的面,从窗户上跳了下去,他们家在十五楼。”
我和孟一凡听得毛骨悚然,脑子里直接想象出了当时那诡异的画面。
这个刘天一在死之前,他的意识,恐怕已经不是他自已的了……
“他被丁若宁附身了。”
我皱眉说道:“这很可能是丁若宁的複仇,丁若宁想让刘天一的家人,亲眼看着自已的孩子,当着他们的面,惨死在眼前。”
第213章 这规矩不科学
第二天去了门店。
我们把七爷也叫来了。
之前我和安宁单独去处理刘静的事,刚开始就是想锻炼自已,尽量少麻烦七爷。
可光是刘静我们都处理不了,更别说丁若宁和孙佳雨了。
昨天七爷甚至都在现场,我跟宋晓天都差点嗝屁。
所以这事,恐怕全程都得让七爷参与,我们得听从他的指示。
办公室里,我们资料给七爷看了一下,然后跟他说了一下具体情况。
七爷看完后,也是摇头叹气。
不管是孙佳雨的死,还是丁若宁的死,都挺冤的。
好好的一家人,过着好日子,就因为有钱,让网上这帮人给逼死了。
“这些人,不积口德,早晚要遭报应。”七爷看着那些言论,也生气。
我问他:“七爷,那我们接下来该怎麽做?这个丁若宁已经在开始报複了,她肯定要把侵犯她女儿的人报複完,没準还得去报複那些在网上造谣的人。”
这些键盘侠,就仗着没人可以顺着网线来报仇,所以什麽话都说得出来。
这下好了,这回真有鬼顺着网线来,而且还是来要命的。
“报複就报複呗。”
安宁说道:“这些人本来就该死,要是我,我如果能找到他们,我先一刀砍死他们,我再自杀。”
孟一凡附和道:“我完全赞同,首先那三个小畜生死得就不冤,就仗着自已的年纪胡作非为,爹妈不好好教育,死了活该。”
“还有这些造人家小姑娘黄谣的人,多无耻啊,更该死!”
我看向宋晓天,宋晓天躺在沙发上,放下手机说:“根据我的经验,这种从小就坏的坏种,长大了也不是什麽好东西,人家当事鬼要报複,合情合理,法律也没规定不允许鬼执行私刑啊,对不对?”
说实话,我跟他们想法一样。
但我知道七爷肯定不会袖手旁观,因为他就是学这个的,就是干这个的。
他不允许鬼害人。
所以我就没发言。
七爷点点头,看着我们问道:“那你们觉得,丁若宁和她的女儿,可怜吗?”
我们统一口径,当然是可怜了!
“既然可怜,那她们现在已经死了,死了该去哪里?去阴魂该去的地方。”
七爷严肃道:“如果阴魂害了活人,那这母女俩就投不了胎,还得受罚,又是何必呢?”
“生死之事的第一条法则,就是人死之后,生前的一切,包括爱恨情仇,都与之无关了,人死了就是死了。如果你们真的觉得她可怜,就该阻止她,别让她再杀下去。”
“她多杀一个人,以后就得多受一份罪。”
理儿,好像是这麽个理儿。
可这就不公平啊,被人逼死了,这麽大的冤屈,还不许自已去报仇?
这报了仇还得受惩罚?
谁给规定的这麽操蛋的规矩。
“不科学,一点都不科学!”
孟一凡吐槽道:“这规矩不跟助纣为虐一样,坏人害了人,好人去报仇,然后还得保护好坏人不死,好人报了仇还得受惩罚,哪有这种不讲理的规矩,我不理解。”
七爷点点头:“规矩,它可能不是十全十美的,但规矩就是这样,这丁若宁报了仇,她就得受惩罚,你们要是觉得她可怜,就应该阻止她杀人,你们要是不阻止她,那你们其实是不觉得她可怜,既然不觉得她可怜,那你们还是得去阻止她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