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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吧。”沈澧不动声色地将一旁装满粽子的黑袋子放进柜子里,转而接过宋沅手中的粽子。
粽子在锅里起起伏伏,宋沅盯了一会儿,没忍住问道:“他们……怎麽来了?”
他其实是想说“爸爸和弟弟”的,可是总觉得特别拗口,就放弃了。
沈澧搅拌着排骨汤,笑道:“来告别的。”
“告别?”宋沅吃了一惊。
沈澧点了点头,继续说:“过了端午节,他们都要去美国定居了,包括母亲也是,但她最近状态不好,还在医院治疗。”
宋沅想起上次见钟婉怡,女人比往日消瘦一大圈,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微笑着让他坐。
钟晚琳去世后,她大病一场,似乎一直没有走出来。
既然愿意去国外,那也就代表要开啓一段新的旅程了。
这样也好。
四个人吃过饭后,沈沐一刻也不愿多停留似的,嚷嚷着要走。
临行前,沈梓晟却面色凝重地对宋沅说:“好好对沈澧。”
沈澧有些责怪地叫了声:“爸。”
沈梓晟不自然地咳嗽了一声,无奈道:“看你那着急的模样,让我怎麽放心把集团全权交给你……哎,算了算了,你们年轻人的事自己决定。”
沈沐懒洋洋转过头来,“走了。”
他是对父亲和哥哥说的,眼神却落在宋沅的脸上。
沈澧侧了侧身,挡住他的视线。
“到美国后,给我发邮件。”
*
两年间,蒋家中医馆开到了海市,俨然是作为沈氏药业集团的代言。
宋沅本科毕业后,考上了本校研究生,在徐教授名下继续深造。
偶尔,他也会吐槽一下课业的繁重,但沈澧凑过来亲他,他总被逗得哈哈大笑。
岁月的流逝,让两个人都成熟不少。
研究生最后一年,宋沅收到了柳谦的婚礼请帖。
烫金的请柬里,写着不长却动人的诗篇,显然是出自新郎王轻哲之手。
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宋沅踏上了回平安镇的旅程。
一别数年,这里似乎大不相同,又似乎毫无变化。
沈澧和蒋素英分别陪伴在他两侧,令他心安不少。
婚礼上,热烈的唢吶声震天响。
徐芬看着穿中式婚服的女儿,眼泪怎麽也止不住。
在人声鼎沸中,宋沅和衆人一起鼓着掌。
这个泼辣豪爽、小时候以欺负他为乐,却也护着他、厨艺举世无双的姑娘,如今要跨入新的人生阶段了。
柳谦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向大家招着手上了轿车。
沈澧若有所思地盯着宋沅,手心却紧张地微微出汗。
他握紧了左侧口袋里的方形小盒子。
婚宴结束后,宋沅提出要和沈澧在平安镇随便逛逛。
他们路过那个曾经最大的菜市场,如今略微衰败了些,大概是因为大大小小超市的崛起。
“就在这里,你给我买了灯笼!我都说不要买了,你还买。”宋沅指着菜市场入口,半嗔怪道。
沈澧笑笑,“因为那时我想,灯笼会照亮你的眼睛,一定非常好看。”
宋沅愣了一下,心底有股暖流肆意蔓延。
走着走着,便看到熟悉的招牌。
这麽多年过去,龙翔饭店依旧屹立不倒。
两人走进去,一眼便看出店内环境好了许多,明显是装修过了。
曾经心中最豪华的饭店,如今看来,其实也不过是个普通的饭馆。
两人坐在角落,点了几个招牌菜,边聊天边吃。
突然,宋沅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他回头,却见是一张表情和自己一样惊异的脸。
“赵潮生?!”宋沅惊叫起来。
熟人相见的场景,没想到会来得这麽快。
“宋沅!可算让我们逮着你了!你当年为什麽不告而别,说!”
一个烫着大波浪的黑发女人横插进来,噼里啪啦就是一顿质问。
宋沅仔细辨认了一番,才看出这是孟欣茹。
她那张瓜子脸比学生时代更瘦了些,涂着鲜豔的红唇,纹着时新款式的眉毛,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成熟女人的气质。
她一如既往地嘴快,说了这麽一通后,自己却最先破了功,忍不住笑起来。
大家都笑起来。
“既然重逢了,那不如坐下来一起聊聊天?”宋沅邀请道。
“好啊。”
孟欣茹自然而然地挽着赵潮生的手,坐在宋沅和沈澧的对面。
几个人天南海北地说了一大堆。
孟欣茹还是像以前一样八卦:“还记得翠翠吗?她去新加坡深造了!我前年见了她一次,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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