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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生意怎样?”
我怔了一怔,才意识到斯内普先生在跟我问话,他黑漆漆的眼睛望着我,我立刻确定自己的偷窥早就被他发现了。
“还行。”我赶忙回答,祈祷对方不会因多余的好奇心怪罪我。
顿了顿,斯内普先生又问:“对角巷的治安如何?”
“挺好的。”
接下来是一段令空气凝滞的沉默,斯内普先生继续吃他的三明治,我突然意识到对方刚才在搭话。如果这会儿来的是亚瑟,或者其他我熟识的客人,我此刻大概就和斯内普先生一个样,因为我真的已经有太久没什麽机会跟人交谈。斯内普先生并未婚娶,显赫却每每孤身一人,这样的事不算新鲜,但总归令人感慨。多年迎送客人的经验告诉我,此时只要我不乱丢出什麽出格的话,基本上说什麽都能赢得对方的好感。这好感有时可是非常管用的。
“一向挺好,偶尔有几个小毛贼,前两天就进了一个。”我接上话头,“撬开柜子偷走了流动资金,没多少,我通常不在店里放太多钱。进出对角巷的审查越来越严,想必很快就不会再有贼了。”为当前局面说几句好话总没错儿。
“那倒不一定。”斯内普先生却说,把我吓了一跳,“我看到不少店铺停业,那些人多半丢了工作。失业和贫穷会造成许多问题。”
“大概吧。”我含糊道,直觉告诉我不要说太多自己不相信的话比较好,“没準该养只狗看门,不过要养那样的狗,被偷的钱还赶不上养狗的花销。”
“你养过狗吗?”
“没有,只喂过一些流浪狗。”最近这一带的流浪狗比平时更多了,想来自己都吃不上饭的时候,人们对宠物的爱也就到此为止,“养狗太麻烦了,一天都离不开,猫还好些。我养了两只猫,不过猫不能看家,没什麽用处。您呢?”
斯内普先生过了一会才回答,“都没有。”
看上去也是,他不像会宠爱猫狗或者任何动物的类型。不过在这方面以貌取人靠不住,我送猫去就医时,就见过铁塔般的壮汉抱起布偶猫亲来亲去的场面,对小家伙说话柔声细气到让人怀疑这是个被诅咒了的少女。
“我遇到过一只狗。”喝下一口南瓜汁,斯内普先生又说,“有一阵子,我觉得养一只那样的狗挺不错的。”
“什麽样的狗?黑色的麽?”我感兴趣地问,担心自己莽撞又补上一句:“我是说,我挺喜欢黑色的皮毛,在阳光下有种特别的质感。不过浅色皮毛也有它的好处,我的一只猫伊丽莎白就是黑猫,另一只费尔明娜是花斑猫,棕色和白色相间,也很漂亮。”
斯内普先生竟然听完了这段废话,我怀疑他对学生们连当下一半的耐心也没有,难道他喜欢猫麽?
“是黑色的。”还回答了我的问题,他要不是太寂寞,就是真的特别喜欢动物,没準两者兼有,“个头很大,像熊一样,毛发浓密。但我没见过阳光照在他皮毛上的样子。”
他听上去几乎有些遗憾,没準故事是这样:男人在宠物店踌躇良久,想着饲养大型犬的种种麻烦,没能下得了决心。回家后他思来想去,总是对那只狗念念不忘,重返宠物店时,它却已经被买走了,连最后一眼都没能看到。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发生,天长日久,得不到的东西便成为无可替代的。
“我也见过那样一条狗,有好几年了吧,哦——就是西里斯?布莱克越狱那年。”斯内普先生原本看着自己前方的那张桌子的位置放空,听到这里转向了我,我一个激灵:“我没见过他!布莱克从没在对角巷出现过。”
“我知道。”斯内普先生看回了桌面,大约也清楚这样就谈话而言要自在些,“要是你见过他,你还能活着?”
话里有着淡淡的讽刺,斯内普先生与布莱克认识麽?他们的年纪好像的确差不多,我决定不提布莱克的罪名已经被推翻这茬,天晓得他们是不是仇人。反正布莱克已经死了,人们相信他是罪犯也好、好人也罢,都没关系了。
“我是关门以后遇到那狗的,可把我吓坏了,它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像个幽灵一样。”我继续说那条大黑狗,“吓人归吓人,还挺和气,不扑不叫的。我给了它剩下的南瓜馅饼,哇哦,它吃东西的样子就好像几个月没吃过饱饭一样。我后来大着胆子近看,它骨头架子很大,但瘦得皮包骨头,摸它的时候还会摇尾巴,怪可怜的。”
斯内普先生慢慢地点了点头,“听起来正像我见过的那条。”
“没準真是同一条呢,夏天一过它就不见了,说不定是让宠物店捉去了。”我对这个新想法莫名有些兴奋,“我不太会认狗,不过它有那麽好的皮毛,也许是名种,走丢或者被从前的主人遗弃了。碰巧,宠物店找到了它,您又在店里看到了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