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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是主角攻单方面认为丞相大人对他没有朋友之情,他觉得既然两人是朋友,那丞相大人就应该站在他的立场去考虑。]

[简单的说就应该站在他那一队。]

[因为丞相大人不想参与党派之争,所以主角攻就设计说丞相大人勾敌叛国。]

[虽然最后查明这是诬告,但是丞相大人也元气大伤,从此成了一个病秧子,养成了时不时吐血的习惯,寿元折半。]

晏承歌听到这里哪里还忍得住,嘴角露出一抹冷笑,“果然不是一路人就进不了一个被窝。”

“我现在倒要看看他们的爪子敢不敢伸到这边来!”

“伸过来一只我剁一只,伸过来一双我剁一对!”

晏承歌眼中闪过杀气,最好那个陆什麽东西不要带着那个傻逼玩意儿来到他们面前晃,不然的话他一定要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麽这麽红!太阳为什麽这麽灿!

“改明儿我再去深山里面找一找,看有没有年份久一点的人参备着,万一以后我老婆真的身体出什麽状况了,这人参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

晏承歌摸了摸下巴,今天挖的人参都是百年份的,大约都在一两百年左右,他看不上眼。

所以他才想着把今天挖的人参和灵芝都卖出去。

深山里面肯定还有年份更久的人参,但是他们两个今天没有往更里面的地方去,谭明珏也不放心,两人就在稍微深一点,但是又不是特别深的地方转悠了一下。

如果只有晏承歌自己,那他就可以往更深处去找一找。

所以他打算等哪天谭明珏不在的时候,再去一趟。

“尝尝。”谭明珏将煮好的野鸡炖蘑菇,夹了一块鸡肉出来,塞到晏承歌嘴里。

野鸡虽然不如家鸡的肉质肥硕,但是因为满山遍野的跑,肉非常有嚼劲。

谭明珏炒的这个野鸡炖蘑菇微微有些辣,却格外下饭。

因为下午吃了一顿烤兔,所以晚上吃饭就稍微晚了一点,谭明珏特意焖了米饭来配这道菜。

“相公,你做饭真的好好吃,你这手艺跟谁学的?”晏承歌摸了摸肚子,吃的有点撑。

谭明珏手指一顿,嘴唇微微抿成一条线,“跟我娘。”

他父母缘浅,在他年幼时就离开。

父亲先走的,母亲拖了几年,也撒手离开。

照顾母亲那几年,他学会了所有的家务,就算有叔叔家帮衬,但是人家也不可能帮你一辈子。

那几年想来是真苦,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又觉得在记忆中带了几分暖。

第57章 丞相家的后院起火了(14)

温软的手轻轻握住,谭明珏擡眸看向晏承歌,就看到他温暖的笑,“相公,以后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我们老去。”

“我们以后相依为命,成为彼此的家人,我不离,你不弃,好不好?”

向来沉静如水的心中像是被掀起了惊涛骇浪,谭明珏觉得此刻烛光下的晏承歌太过迷人,迷了他的心智,让他从此之后愿意为之沉沦。

翌日,两人坐车去了县城,到药堂把得来的人参卖了一颗,灵芝卖了一颗,得了五百两银子,其他的全部再辗转到府城处理。

晏承歌害怕只在一个人地方卖会引起压价,而且太多了,也会引起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如此到了最后,两人怀中就揣了五千两的银子。

有了钱,晏承歌就开始疯狂采买,恨不得把谭明珏从里到外都换成新的。

家里的被子和褥子都是成亲的时候晏家老爹新做的,倒是没什麽,但是衣物鞋子确实要重新添置。

包括家里的一些用品,厨房里已经堆满了吃食,零嘴也买了不少。

晏承歌甚至还去书局买了上好的笔墨纸砚给谭明珏用。

“相公,你只要专心读书,钱的事情不用担心。”晏承歌喜滋滋的,觉得住在村子里,这样来钱真的很方便。

不过,他歪着头,看着坐在书桌前丰神俊秀的谭明珏,“相公,你这平时在家读书,不用再去书院之类的麽?”

他记得一般的人考取了秀才之后,如果想再精进,还要再往上学。

但是看谭明珏整日在家自己看书,也没有同窗来过,这不等于闭门造车吗?

谭明珏慢慢翻着面前的书本,“原本考取秀才之后,还要到府学去上课,但是因为我交不起束脩,所以就没去。”

“啊!”原本瘫坐在躺椅上的晏承歌垂死惊坐病中起,一脸惊异,“可是现在有钱了,相公还能去吗?”

谭明珏看向晏承歌,眸中闪过一丝複杂,“那是你的钱。”

家里现在几乎焕然一新,全部都是晏承歌挖出的人参和灵芝换取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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