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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槿。”
他轻轻地叫我的名字,也或许,叫的并不是我,是这个世界的我。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
我叫綦北星,二十六岁,是个超一线音乐明星。
——其实无论是“超一线”,还是“明星”都不重要。我所在意的,其实只有被夹在中间的“音乐”,仅此而已,虽然说出去,谁都不会信。
是黑点,也是招粉点。
我不在乎,当然,如果能让我在这条路上自由地走下去,那我也求之不得。
但不知从何时起,那些同领域的同期歌手开始以能与我达成合作为荣——不是凡尔赛,我真的不知道。
我甚至不知道,从什麽时候起,我也成为了他人可巴结的对象。
我认真观察过他们的反应,得出的结论是:
我的名字,已经成为了厂牌级别的存在。
好吧,既然已成既定事实。
很多人都知道,我从十五岁开始做网络音乐制作工作,一直做到我二十岁、有了独立工作室为止。
很多人都将我的身世视若珍宝。
好像在他们眼中,我的一切,都来源于那个早已注定的家庭。
至于那五年,我究竟做过什麽歌、和多少人达成过或长期或短期的合作,他们并不好奇——又或者,好奇了,可只是好奇。
这也难怪,并不是每个关注我的人,都对音乐制作这项事业本身感兴趣。
或者说,真正能够感同身受、体会到我的热情的人,实在太少了。
不知道从什麽时候起,真正的热爱,早已死在回忆当中。
在这个娱乐化、信息化日渐热烈的时代,很少有人还会回忆起,那个充满朝气的、互联网遍地开花的时代。
那时候的版权意识远没有现在强。许多从那个年代起家的网络歌手,都缺乏标注原唱和后期人员的意识。而那个时候的后期人员普遍也缺乏这种着作权的想法,总是达成了合作、做好了歌就算工作顺利完成。
所以,每次我的工作做到最后,要提醒对面标注我的名字时,总是会得到一句:
“没有必要吧,咱们圈内人不都知道吗。”
我听见,那里还有句潜台词:
有什麽可标注的?不过是流水线式的工作罢了。
可是,我在意。
我只是想让我所做的一切,都成为我的梦想,而不是我谋生的手段。
那些年,我也因此与许多找上门来的合作者告吹。
那个时代里,我见过太多合作伙伴,也见过太多的骗局。
金钱与精力的被欺骗,并不足以使我心灰意冷。真正可能杀死我的,是那些被藐视、被遗忘的灰色时刻。
从没有人明说,可我知道,他们都看不见我的梦想。
所以,梦想最后褪色成了现实,我的生活也从彩色变成了黑白。
很多人曾经告诉我,生活有颜色,而生存没有。
但上天注定,我此生不是一个需要将生存与生活分得很清的人。
所以,失去生活的色彩,于我而言,其实同失去生存的力量,也没什麽区别。
能够不用提醒,记得在每首歌前面标注编曲和后期的,只有一个人。
一个比我只年长半岁的人。
哪怕他的歌没有人听,哪怕没有人会留意他的歌曲主页,他还是会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首歌,认认真真地在主页里写下我们二人的名称,再认认真真地,用介绍把主页填得满满当当。
一个很认真,认真得有点儿轴、有点儿犟的人。
——一个理想中的我。
遇见他之前的那几天,我已经準备好要退出网络歌坛、转向实体工作。然而,因为他,我又在网络领域,多逗留了个把月。
隔着模糊的显示器,我好像,看见了另一个曾经的自己。
——你知道吗,有句话说,人会无可救药地爱上曾经意气风发的自己。
还有句话说,你所喜爱的人或事,其实就是理想中的你自己。
其实我并不是个窥探欲很强的人——现在对你说这种话或许已经很可疑了——但出于某种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想法,我偷偷去翻了他的□□空间。
像那个时代的版权意识一样稀缺的,还有那个时代的隐私保护意识。
所以,发现他的地址,并不是什麽难事。
起初,我的想法,只是想要看看,是什麽样的环境,孕育了这条顽强又不羁的灵魂。
*
“你的答案是?”
这是歌手李一槿没有告诉我的部分。他又瞒了我。
星空下,我看见綦北星的眼角好像有泪。
“急什麽啊。”他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