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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一句话问懵了我,我才意识到自己太主观了,自己认定的事情似乎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从未对谁说出我喜欢你这几个字,现在想想,还不就是因为这并不容易吗?那麽,我凭什麽就认为人家说的就很容易?
服务员拿着消费单和一支笔走了过来,她接过清单,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糜袂。
就在服务员正欲转身离去的时候,我一把抢过消费单,看着上面的签名大脑不由自主的转动起来。
糜袂......原来不是梅梅,而是糜袂。
糜袂,糜先生......这个姓氏本就不普遍,难道说?
“你和糜先生是?”我急忙问道。
“我哥呀,怎麽了?”她依旧平淡的说。
‘啪啪啪!’我狠狠抽了自己几个大嘴巴。当然,是在内心里。
人家一个姑娘鼓起勇气对我表白,我竟然把人家当成那种人,还说出那麽多难听的话,世界上都很难找到我这种人吧。如她所说,不喜欢拒绝就好了,干嘛羞辱人家呢,我是多渣呀。
“哦,没什麽。”我装作没事般说。想了想实在过意不去,又补了一句。“真对不起,确实是一个可笑的误会。”
“什麽意思?”她问。
“没什麽,感谢你的茶,我得回去了。”我满脸通红,逃跑似的往出走。
走出店外没多远,就听她在后面喊道:“你站住!”
我转头看去,就见她在门口愤怒瞪着我,脸色煞白。
“我知道你说的误会是什麽了,怪不得你要对我说那样的话。”
我无地自容,呆呆的站在那等候发落。她气呼呼的瞪着我,越想越气,眼眶又湿润了,嘀咕道:“亏我还以为你是......”半晌,委屈又愤怒的喊了一句:“可你把我当成什麽人了!”
我没法回答她的任何话,也没什麽可说的,我不想承认,也不用承认,我不想否认,也没法否认。
我只想走,离开这。我没法面对她。
“哦。”我说。除了这个,我实在不知道该出什麽词句来做回应。
回应完了,我可以逃了。
可是没走多远又被她喊停了。“你去哪?”
“回家啊。”
“你车在我家楼下,你怎麽回去?”
“能回去。”
她愤愤的看了我一会,道:“上车。”
我真心不想上她的车,我可以打车回去偷偷开走自己的车。但这时候,我不敢违背她,準确的说应该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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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必然是沉默的。快到她家的时候,她打破了沉默。
“你知道吗,有些感觉,一辈子或许只有那麽一次。”
我没答话,她继续道:“因为我知道它的珍贵,所以我太想抓住它了,对于你,太唐突了吧。”
“我们一开始就没在一个频道上。”我说。
“是啊,”她的语气更显悲伤,“我们根本不同频。”
我之所以如此自责,是因为我完全能体会到她的感受,我们对于感情是一类人,都是那种不现实的完美主义。这类人轻易是不会去认定一个人为伴侣的,一旦认定,那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重大决定。光是这个决定就需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勇气,可是却被不屑一顾的随意抹杀了。
“不过,”她继续道:“知道了你是出于对我的误会才说出的那些话后,反倒更好接受了,不然我真的以为我的眼光和感觉会差到去选择一个尖酸刻薄的神经病。有着那样的误解,你说出那样的话,其实也并没有什麽错。”
“你真善良,受了这麽大的委屈,还能站在我的立场上想问题。”我说。
我拿出包里所有的符,对她说:“这些符都给你吧。”我实在想不出还能用什麽弥补我的过失了。
她嘴角勉强动了动,算是笑了一下,道:“不要。”
“真的很抱歉。”我诚心的道歉。
“你没做错什麽,这只是一个误会。一个可笑的误会。”
她一脚剎车停住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已经到了她的小区。
她转过头面无表情的注视着我,瞳仁却在微微颤抖。
然后,她说。
“不见。”
我慌忙的下了车,寻到自己的车子,一溜烟的跑了。
出了高速,暮色已经很重了。看着前面远方林立的水泥森林,我将车停在了路边。
距离市区还有二十分钟车程,这里很荒凉,但是这里很安静。我的家就在前面的喧嚣里,那里才是人世间。可我不想回去,我害怕回去。
下了车,方便了一下,便想起早上的一幕,便想起了她。
我从车里拿出相机,翻出那张偷拍的照片。柔和的光晕下,漫天的纷纷中,她伫立在其中开心的捕捉着每一朵美白的花瓣,那笑容将她与凡尘隔绝,那笑容可以覆盖一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