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1页(1 / 1)

('

不等高明程回答,高岳先笑了,他指着野兔脑袋上的伤口,说道:“你看这伤口就知道是被刀子刺中的了!林烨,你是不知道,明程的身手很好,刀法也很准!”

“明程,你给林烨展示一下呗!”高岳怂恿道,其实他也想再看看。

高明程笑了笑,也不多说什么,小刀就在身边,他随手捏起小刀,看都没看,随意一扔,刀身瞬间没入不远处的一棵水桐树中,只余刀柄在外。

咄的一声过后,天地间,仿佛都静默了几秒。

“天啊!这也扔的太准了吧!古人的箭法能百步穿杨,那明程你也能吗?”林烨兴奋的双眼发光,迫不及待的给高明程提升难度了。

高明程听了,倒也没有拒绝,他说道:“我试试吧!”

现代人的一步就是跨出一条腿,一般能跨出75厘米左右,那么百步就是75米,这个距离似乎一般般,但每朝每代,对于步这个量词的定义是不同的。

有个成语叫做: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那么什么是跬步呢?抬腿往前走一步,叫做跬,左右脚各走一步,就叫做步。

也就是说,古人的百步穿杨,实际距离是150米左右。

隔着150米,还能够射中一片柳叶,那的确算是神箭手了。

高明程估摸着距离,然后指着百米之外的一棵樟树,说道:“就那棵树吧,你们看仔细了!”

说着,他的身体肌肉紧绷,右手持刀,定睛看了片刻后,似在运势,几秒之后,他的手突然动了,小刀从他的手中投掷而出,朝着百米外飞射而去。

因为速度过快,有尖锐的破空声短促的响起。

小刀飞射而出,在瞬间后便刺中了目标,一片樟树叶子被刀身刺中,紧接着,这片樟树叶子又被这股巨力从树枝上扯落而下,带着那把刀一并掉落在树下。

高岳和林烨的眼神都不错,远远地看到这一幕了,在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他们的身体就已经迅速的朝百米外的樟树跑去了。

高明程没动,他的眼睛露出一丝笑意,轻轻地扭动着脖颈和肩膀,似在放松肌肉。

好久没练了,但好在他之前勤加苦练过,再加上他一直维持着早起练拳的习惯,身体素质摆在这里,肌肉都已经形成记忆了,当他想做什么时,可以毫不费力的做到。

很快,高岳和林烨就跑到樟树那儿,把小刀捡了回来。

他们跑回来时,小刀还扎在那片樟叶上。

翠绿的樟叶,看似平平无奇,但高岳和林烨看它的目光,却十分的火热。

林烨抢先说道:“明程,把这片树叶送给我吧,我打算制成书签!”

这片叶子,可是有故事的叶子!

制成书签后,以后有人翻看到这片叶子了,那么林烨还能给人讲一讲这个故事。

至于别人信不信,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林烨信了。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次可是他自己亲眼见到的,怎能不信?

高明程一愣,但也答应了这个请求:“好啊。”

得到应许后,林烨动手把树叶小心的取出来,当做宝贝般放在手里。

高岳颇为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其实他内心也很震动,但没好意思做到这一步。

高岳看着地上的兔子,啧啧出声,说道:“你有这手艺,也难怪不用拿枪打猎了!”

感慨完,又问高明程这兔子是在这里处理了,还是拿到县里去处理。

高明程说道:“我猎野兔,主要是给家里的狗吃的,就在这里处理吧,现在的皮毛不好,所以打算烧开水烫毛。你们是帮我去摘菜摘西瓜呢,还是帮我烧水?”

高岳和林烨对视一眼,两人刚从小富山回来,说实话有些累了,那西瓜虽然好吃,但一个有十多斤重!

摘西瓜是乐趣,搬西瓜就是苦差事了。

于是高岳和林烨说留在家里负责烧火烧水。

高明程使唤他们也使唤的心安理得,既然分配好工作了,于是高明程就拿着一个大竹篮和一个蛇皮袋去地里了。

竹篮用来装菜,蛇皮袋则用来装西瓜。

西瓜个头大,用竹篮装,装不了几个,拿蛇皮袋装,一次性就能够装好几个,然后往肩膀上一扛,就能轻松的扛回家了。

这都是生活经验,高明程别的没有,生活经验值很高!

高岳和林烨留在家里也没有闲着,烧火需要抱柴火到厨房去,烧水也需要去井里提水,这些其实也都是体力活。

但大家一起干活,似乎也就不觉得那么累了,尤其是亲眼目睹过高明程神乎其乎的绝技后,林烨更是对高明程格外的崇拜了。

', ' ')

最新小说: 小夫人一身反骨,大叔乖乖臣服 员工手册上没写这条!(霸总 H 1v1) 沈老师每天怀疑自己是不是嫁给二哈 爹爹的内卷日常 诱引玫瑰入怀 复仇撒旦重生妻 烈吻私欲,我让校霸陷入热恋 闻春声 见月 骑楼与麻雀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