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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说重点难点考点吗?”兰笙故作高深地从小黄鸭背包里掏出一本,说:“我男朋友给我准备了。”
路时遥:“……”
“我收回早上那句谈恋爱耽误学习。呵呵。”
两个人没往外走几步,迎面就撞上正往这边的谢逢歌。
手上还低调地握着一束香槟玫瑰,绿色花茎上扎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两人一见面就兴奋地跑向彼此。
谢逢歌递出玫瑰,低头同兰笙搭话:“提早交卷了?”
兰笙满脸高兴:“对,要谢谢你的学□□结。这个花是送给我的吗?”
谢逢歌:“是。我算着时间原来打算在教室门口等你给你一个小小的惊喜,但是我可爱的男朋友太优秀了,比我计算的时间还要早几分钟交卷。”
全程被当作空气的路时遥:“……”
好好好,知道你们小情侣两个特别优秀了,一个学神免修根本不用期末考,一个提前交卷早早立场。
优雅,实在是太优雅了。
路时遥被秀得一脸狗粮,愤恨地前往食堂鸡腿窗口,怒啃了三个大鸡腿!!
另一边,兰笙和谢逢歌已经散步到溪边的梧桐林下。这时候梧桐叶也都落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乎光秃秃的树枝。
兰笙左手放在自己口袋里,右手被谢逢歌握着揣男朋友口袋里,香槟玫瑰又重新回到谢逢歌手里,被他拿着。
两个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地,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走着。
可能是刚刚谈恋爱,还不太习惯。
兰笙手心有点点出汗,他感受到谢逢歌手心好像也有点,可能是谢逢歌自己的,也可能是他弄上去的。
他开始没话找话起来:“嗯……你知道香槟玫瑰的花语是什么吗?”
兰笙因为演戏的缘故,经常要涉猎许多方面的常识,有段时间沉迷研究各种花的花语,所以他清楚地知道香槟玫瑰代表着“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和“我只钟情你一个”。
或许谢逢歌不知道这些。
他只是单纯地觉得香槟玫瑰好看的。
兰笙也觉得好看。
但是当兰笙抬眼去望谢逢歌的眼睛时,谢逢歌也望下来,回答说:“知道。”
“唔……”兰笙红着脸低下头。
他耳根都是可爱的粉色。谢逢歌觉得可爱极了。
他想再多说点什么讨得兰笙开心,但他实在不是什么巧言善辩的人,只能一五一十道:“去花店买花的时候,我告诉老板我是为了和喜欢的人表白,已经喜欢了好些年了。喜欢他让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兰笙低头默默地听着。
谢逢歌声音真好听。
他继续说:“于是老板为我推荐了这束花,她告诉我花语,并对我发出鼓舞,祝福我表白成功,可以和爱人长久幸福。”
说到这里,谢逢歌停下了步子。
兰笙于是等在他身边,用疑惑的目光看他。
谢逢歌重新递出那束花,兰笙很自然地接过。
第六感告诉他接下来或许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
然后他见谢逢歌那只手从大衣深深的口袋里,取出一个藏青色的戒指盒。
兰笙的心脏复又咚咚地跳起来。
两人牵着的手自然地松开。
谢逢歌打开戒指盒,里面正躺着一枚银光流转的白金戒指。几何切割的简约宽戒,中间一圈镶了周闪闪的钻石。
“上次我送你蒂芙尼的戒指,你大约是觉得颜色不够日常,偷偷还给我了。所以这次我挑了日常的品牌,是一款情侣对戒,玫瑰金的我留下了,这款白金的——”
谢逢歌取出那枚戒指,盒子又放回了口袋,他目光温柔细腻,带着难以想见的虔诚和期待。
他叫兰笙名字,温柔嗓音轻得像一片羽毛飘落湖心。
兰笙的左手被谢逢歌绅士地撩起,置于掌心。
谢逢歌问:“如果你乐意的话,让我贴近生活地看见你、触碰你、用亲昵的称呼呼唤你,让我得以陪伴你长久的一生,你乐意让我为你戴上这枚戒指吗?那将是无论我做什么都难以企及的幸福。”
他说着,喉咙已经紧张到微微颤抖。
任何人都不能在这一生至高的幸福前继续维持稳重和平静。就算是可以演得了大大虚伪者“赫蒙洛夫”的谢逢歌也不可以。
而兰笙注意到的却是,谢逢歌说的是“你乐意”,而不是“你愿意”。
他真想亲亲谢逢歌,他可爱又温柔的男朋友。
“乐意的,我很乐意。”
甚至根本不必说,在兰笙颤抖着将放在谢逢歌掌心上的手指向前递进时,谢逢歌就已经为他戴上了戒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