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光扫过屏幕上“喜欢”这两个字,谢逢歌分明已经训练有素的耳根,却又红了,向整张清俊的脸都散出热息,白皙而薄的皮肤下,毛细血管也鼓胀起来。
他大概是知道兰笙“喜欢”自己的,但这种“喜欢”,仅仅停留在朋友兄弟情谊之间,始终不敢更进一步。
更何况兰笙的嘴巴惯是抹了蜜的甜,每次他当面夸起谢逢歌来,谢逢歌时下的确心中雀跃,但他又是个冷静自持惯了的,余温褪去,又从来不敢惦念其中多一分的喜爱。
这却是头一次谢逢歌从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听见兰笙说“喜欢”他。
于是他原本卑微的心,就有了鼓舞它变得更加大胆一些的支点。
两秒后,紧扣桌沿的拇指松开,继续在键盘上郑重地敲击:哪里让你觉得怪呢?
兰笙凝眉,倒也没有对一个网友的深入提问有所反感。毕竟是大哥,兰笙觉得没什么好隐瞒的,一五一十跟【歌笙】列举了谢逢歌对自己的好。
【Anderson】:其实我有时候也很想不通的,他明明看起来冷冷的,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谢逢歌深吸一口气,对话框里的字敲出来又删掉,删掉了又再一遍原封不动地敲上去,敲了一半又觉得不妥快速删除,可又想不到除了此时此刻,再说这话的最好时候了,于是又重新敲出来那些原封不动的文字……
兰笙也是泡在浴池了想得走神了,没注意昵称那处不断变换的“对方正在输入…”。
一个书房静谧,一个浴池氤氲。
两个人对着常亮的电子屏幕,谢逢歌脉搏鼓动,兰笙愣怔发呆,凝结的眸光各有心事。
银杏树在这座城市已然成了标志性的景观植物。在梧桐树悄悄掉落了一地枯黄叶子的时候,它也不知不觉下起了金色的雪。
书房的窗帘并没有合上,晴朗的初冬只是从室内看去,实则感受不到寒意。但窗明几净,翻飞的银杏叶又分明说着:起风了。
那些心事在初冬银杏树飘落的金黄色贝叶沙沙声里发酵了会儿。
谢逢歌望见窗外那片叶子折射的金光,脑海里忽又浮现当日兰笙赞美林肯先生瞳色时的狡黠和欣赏。
那双桃花眸子可以盛放的东西实在太多,以至于不论事后回想多少次,谢逢歌还是会错误地觉得,那天兰笙看向窗外溪边那两排树时,就像是在看他。
而“我喜欢金色”这样的赞词,也如同歌剧一般,如有音符伴奏的虔诚告白。
后来谢逢歌想了很多遍,在台下默自观赏兰笙的舞台的时候,也在每次在照片背面写下词句时,更在每一天睡前脑海里浮现青年那副清俊五官时。
他为什么总也情不自禁,用目光追随兰笙呢?
难道只是兰笙的眼睛太像星星了吗?
或许是兰笙说话时总爱胡乱撩拨,即便根本无意说给谢逢歌听,也无端惹了他心乱。
也许是真的,兰笙太能说了。一张荷花尖尖上颜色的两瓣唇,要说英语的演讲,要演剧本里缱绻的台词,还要在直播间胡乱开口,一句“大哥”一句“daddy”,就哄得【歌笙】千金一掷又一掷。
谢逢歌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哪一句开始心跳失衡的了,但林肯先生课堂上那一次的的确确是让他念了很久。
但具体是从哪一次开始,他真真切切意识到自己喜欢了兰笙呢?
这个问题谢逢歌现在依旧回答不了,即便此时此刻,他又在扪心自问了。
他只觉得兰笙对他而言,就像是小时候第一次想要养宠物时,就极想要带回家的小兔子。是别的都不行,就非要是那只才可以。
但那天误入一个花鸟市场,他才五岁,粉雕玉琢,一身富家小少爷的打扮。
他看见了那只笼子里巴巴看着自己的小兔子,他想带那只兔子回家,却身无分文,老板说小孩子别闹,去找你家大人来。
找不来的。
谢逢歌也是那天才知道,父母出差的飞机失事,全机286人,无一人生还。
后来司机匆忙找到他,心肝都差点担心碎了,赶紧把他抱回保姆车里。
谢逢歌就这样被转交到祖母身边照顾。
有些时日后,祖母见他仍旧神情木讷,想买点什么哄这小孙,谢逢歌却说要什么“兔子”。
差司机赶紧去买来了,谢逢歌又说不要这只。
郑家老太太总体还是疼着这个幼孙的,后来又花了些心思去宠物集市挑来许多品类的的宠物兔,谢逢歌见了都平静地摇摇头,一概也不留。
祖母提来许多兔子问他想养哪知的时候,谢逢歌也想过自己究竟那天,是为什么说出了“想要那只兔子”的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