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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耳全篇都是复制粘贴,粘得太快,有些字词都没注意,这才看到这句。

他翻了快一天路默的超话,翻遍了各种粉.圈夸夸,从早先的问号嫌弃脸,到现在已经被腐蚀得百毒不侵了,甚至还能进行创新改编,进步超大:

[齐天大圣:怎么样,感情够真挚充沛吗?]

[齐天大圣:是不是不够,再加句‘哥哥的泪不是泪,仙子下凡的眼泪’,怎么样?]

[沙僧:求你了……]

[沙僧:我现在身上鸡皮疙瘩还没消下去。]

[八戒:?!可以了可以了!这篇感情已经充沛到溢出来了!]

[唐立:柏哥你别这么吓我,你是不最近压力太大了,你不是一直和路默不共戴天吗?你怎么还粉上他了?]

听到了认可声,柏耳心满意足保存了文档,准备下次就给路默念这玩意儿。

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路默。

[齐天大圣:先短暂的粉几秒。]

[齐天大圣:下了。]

柏耳发完消息就睡了,等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快十点了,往楼梯下走时闻见了粥香。

路默作息准得变态,早上五点半晨跑,六点吃早餐,桌上给他留了早餐。

柏耳洗漱完正吃时,路默从楼梯上走下来:“等会让司机你送回去。”

柏耳警觉的放下勺子:“你要出门?”

路默今天穿着件米白色衬衫,手上搭了件黑西装,正散漫的挽着袖扣往外走:“嗯,拍杂志。”

柏耳火速狼吞虎咽完一碗粥,往嘴里塞了个包子,拽起外套就蹭到他身边:“我陪你一起。”

柏耳起床后开了游戏,发现某人还不算抠门,好感度比他想象的涨得多很多,接近二十点,所以只要能赖在路默身边,他多少就能赚点。

路默望了他身上的皮卡丘睡衣一眼:“你陪我拍杂志还是我陪你丢人?”

柏耳咬着包子含糊不清,往上跑:“我上去换衣服,么上,等等窝。”

跑到一半又怕路默不等他,回头又强调一遍:“等等我。”

路默撩起眼皮,无情开口:“五、四、三——”

“你慢点!”

柏耳火速钻进房间换衣服,他出门属乌龟,虽然已经尽力加快动作了,但等到换好还是已经过了二十来分钟。

路默一脸不耐的站在原地,脚步半点没挪。

柏耳换好衣服,心情还不错的出门坐上车,等了他们一会儿的小薛看见柏耳惊喜道:“柏哥你也来了。”

柏耳把画具和笔盒放到车上,翻着速绘本,想着一会儿等路默拍摄的时候刚好可以画:“对,怕他孤单,我陪陪他。”

路默低下眼望了一眼速绘本上一闪而过的星空图,难得没有怼回去。

小薛好奇的看了柏耳一眼,忍不住问:“路哥也需要人陪吗?”

柏耳随手削笔,丝毫不脸红的扭曲事实:“当然,我们上学时我经常陪他去路边的麻辣烫。”

学校门口出门五百米左拐的那家麻辣烫是柏耳最喜欢的,每周五他都拽着路默去吃。

他负责吃,路默负责嫌弃的看着他吃。

小薛听得张大了嘴,心道路哥小时候原来还有这么接地气的一面:“真的吗?”

对某人得了便宜还卖乖,顺竿子往上爬的举动,路默懒散应付道:“真的,还贴心的在我吃成烤肠嘴的时候,帮我擦嘴。”

柏耳不满回怼:“你才是根烤肠。”

小薛哦了声。

这下他知道谁帮谁擦嘴了。

不过这两人,关系好奇怪啊。

看起来水火不容的样子,偏偏说起往事来又比谁都亲密。

拍摄场地在室外郊野,植被松柏、野枝松土,环境很好,今天又出太阳,天气也非常好。

柏耳就坐在搭起来的拍摄棚里,支着头看路默拍摄。

路默本身就长得好,皮肤也没瑕疵,打底就不用太费功夫,化妆师效率也高,很快就化完了。

路默一米□□,气质和身高一样高,站在那儿什么都不做,就能勾得摄影师职业病发作,恨不得狂按快门一个角度都不想错过。

在郊野的废弃公路旁,远处风吹过来,野草歪歪斜斜,涂了黄漆的路标本来掉了色,又被浅色的阳光重新镀上了一层。

路默盘腿坐在地上,穿着简单的米黄色毛衣,不用做什么特别的动作,氛围感就已经被拉满了。

路默疏离懒散的气质过于明显,就算搭配柔和的阳光和米黄色的毛衣,也遮不住他身上的凌厉感。

小薛捧抱着工作夹,忍不住勾起嘴角:“路哥走哪儿都有种生人勿进的感觉,气质好好啊,怎么拍都好看。”

柏耳正拿出画板和画笔准备画画,闻言也只是抬头敷衍的瞟了眼,不以为然低下头。

就在摄影师拍摄时,一只兔子误打误撞进了镜头里,在镜头里横冲直撞,工作人员伸出手想把它赶出去,兔子一蹦蹦到了路默怀里。

路默低头,兔子刚好抬起眼和他对上。

摄影师眼前一亮,生怕错过了眼前的一幕,激动的连按了几下快门。

路默伸出一根食指,原是想去勾一下兔子的耳朵,结果小兔子歪了歪脑袋,伸出爪子轻轻碰了碰食指,试探性的用兔爪击了个掌。

兔子白色的绒毛柔化了氛围的清冷感。路默轻轻触碰它的瞬间,居然给人一种回到了大学校园的错觉,像是个不善言辞、略微冷淡的学长幸运的碰到了愿意主动贴贴的小兔子。

摄影师屏住呼吸,紧张的抓拍到了这极为难得的一幕。就连旁边的工作人员和小薛也忍不住拿自己的手机偷拍了几张。

柏耳正没思路,被快门声干扰,不感兴趣的抬起头看了眼。

橘色的光影打在兔子毛上,融开了一层柔软的绒毛。

而路默半侧着身,一半被光压在阴影里,一半反过来把光拢在怀里。

色彩张力、构图都好看到失语。

柏耳盯着眼前的画面,轻轻收紧手中的笔。

*

等到拍完已经是临近傍晚了。

路默回到摄影棚里,准备换衣服时碰到了桌上的本子,从本子里落出一张纸。

落寞萧条的废弃公路旁一人和一只兔子指尖和兔掌相抵。

落日笼罩住他们,形成半暗半明光晕,像在发光。

没有画多余的背景,就简单散漫的勾勒了几笔公路,简化了后,反而比原画面更能突出孤独和救赎感。

路默沉默的看了许久,翻到背面。

背面打着书名号,赫然写着柏耳的名字和画名——

“兔子和狗”

第7章

第 7 章

路默看了许久,拿出手机拍了照,原封不动的把画夹到了本子里。

*

拍完杂志封面后,柏耳就回去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赖在路默身边三天,再不走路默估计都要暗杀他了。

他边收拾东西边腾出手来登游戏,拍完杂志有点忙,一直都没登游戏。

他刚登进去消息框就弹了出来。

“小柏树对你涨了六十点好感。”

怎么突然一下涨这么多?

柏耳回忆了一会,硬是没想明白到底怎么加的,只好把这六十点算在朝夕相处几天的日常上。

看来还是有用的,他一边这么想,一边在临出门前很心机的在房间的枕头底下留下了自己的一只耳机。

他计划三天后打电话给路默:“我耳机找不到了,好像是落在你家了。”,路默肯定会很不耐烦的说“你自己来拿。”

他就能再去一次,再蹭点好感度,完美。

司机送他回家路上,他美滋滋的坐在车里哼起歌,在脑海中复盘计划时,手机突然响起,他随手接起,那边传来带着几分不耐的声音:

“你耳机落我家了,现在过来拿。”

美滋滋的柏耳:……

当柏耳回去拿好耳机,蔫巴巴准备出门时,路默还不忘在后面补一句:“你丢三拉四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别哪天把人丢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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