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页(1 / 1)

('

直到某一天下午,崔小宋着急忙慌地打电话给莫行风,说是店被人砸了。

莫行风刚准备出门,接到电话后心里一紧,还没问清楚事情原委便火急火燎地赶到现场。奇怪的是,等他到的时候店里却黑漆漆的,看起来里面没人,外面却没上锁。

“遭小偷了?”莫行风推开门的一瞬间,灯光骤然亮起,“砰”的一声,颜色鲜亮的花瓣从天而降,掉落在肩膀上。等他好不容易适应眼前的光亮,才发现店铺的角落站满了手里拿着粉色气球的熟人,脸上都洋溢着明媚的笑容。莫行风环顾四周,墙上贴着陆知轻和他的合照组成的爱心,挂着七彩的彩带的吊灯,空气中还弥漫着一阵淡淡的茉莉花香,可他却迟迟不见这场戏的另一个男主角。

莫行风迫切地将目光转移到那个专属于他休息的小房间。在众人的欢呼下,门终于打开了。陆知轻将捧在手心的白玫瑰花束递给莫行风,表情却十分紧张,连手都在颤抖。

莫行风温柔地笑了,他凝望着爱人的眼睛,那里面深刻倒映着自己的模样。

“别紧张。”陆知轻的眼睛有些湿润,但还是看清了莫行风对他做的口型。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突然想起那天在中央广场看见的男人,连忙单膝下跪,膝盖在瓷砖上发出一声闷响。

莫行风不聋,下意识想去扶他。而此时,陆知轻正好从口袋里掏出了钻戒盒,对着他打开了紧闭的盖子。

钻戒躺在盒子里闪着灿烂耀眼的光芒,莫行风此时却在想陆知轻的膝盖疼不疼。

明明排练了很多遍,但陆知轻还是紧张得差点忘了台词。心里还有千言万语想说,他对上莫行风那双含情的眼,胆怯消失了大半,更多的是爱人在无言之中给予的勇气。

“行风,我爱你。”声音还是发颤,陆知轻后背一凉,觉得自己太蠢了,连最简单的一句话都说不清楚。他顿了顿,深吸一口气,接着说,“我想用我余下的后半生弥补之前的过错,请你做我永远的……爱人。”

不知是钻石反射的光太刺眼还是如何,莫行风觉得眼睛好酸,泪珠不争气地滚滚落下。

他早就知道会有今天,可还是在听到陆知轻说这些话时瞳孔一颤。莫行风摸了摸脸颊,直到指尖确切的触碰到湿润,才肯定这一切不是发病时做的梦。

他想起小时候母亲给他读的一本故事书。故事的开头烂大街,结局却很奇怪,王子不但没杀死无恶不作的恶龙,还一厢情愿地留在恶龙的身边,不肯回到王国。

莫行风到现在都没搞懂这个结局,但此刻他已经不愿再多想了。

“我愿意。”他听见自己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年少时的梦终于实现,年少时的爱最后没有被辜负。

轻轻,赶紧起来吧,膝盖会疼的。

(完)

第1章 后记

2023.9.4的凌晨,我终于写完了人生中第二部正式的小说。

还记得第一次写小说是在小学三年级,我买了一本精致的本子,以我的真名还有好朋友们的真名,就改掉了姓氏作为角色名字,然后在午托班涂涂改改,以一章短短两百字的幼稚无趣的小短篇开始了我的作家梦,一直到现在。

我知道我能力不足,很多情节描绘得都不够到位,好像只是在写一些干巴巴的内容,甚至还有错别字,有逻辑冲突,想来真的很丢脸。但还是有善良的人一直看下去,支持我,让我明白原来我也能有读者,也有喜欢我笔下的人物的人。

每次看到长评我都会很紧张,一是因为我知道陆知轻这个角色似乎并不讨喜,二是我害怕被人骂(?)。尽管最后我一直想让他弥补莫行风,但无论怎么做有些事情已经板上钉钉,是他的人设无论如何也圆不回来的。而莫行风,因为童年母亲离开他的缘故,和酗酒暴力的父亲常年待在一起,性格有缺陷,他一开始爱人的方式也有错,只是罪不至此。

在我看来,莫行风其实心里对陆知轻还有怨恨,就像两人和解后他经常报复性地在对方身上留下难以消退的痕迹——齿印、指痕、或是吻痕。但就算随着时间推移,这也是他高中时一见钟情的人,唯一真心对待过的人,心中的白月光形象还深深印在他心底,所以最后还是会和陆知轻在一起,因为他们还有一大段互相治愈的路要走。

再者,除了我写的短篇文章以外,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其他长篇小说的人物BE,所以尽量都会HE的。

本来最后一章,我打算让莫行风重新见到当年离开他的母亲,想让他的人生圆满一点。可我后来转念一想,真正代入到莫行风的视角,这道坎好不容易迈过去了,他还会想见到当年抛下自己就走的母亲吗?

我想,他的人生已经重新起航,以前的伤痛如果蒙上尘埃,就不必理会。

关于陆知轻的话,每次写到他的时候我总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怎么描绘这个人的形象。感觉他是个既脆弱又坚强的人,明明有能力解决困难,但下意识还是逃避。他用极端的方法剪断了跟莫行风牵绊的丝线,但最后后悔莫及的不得不用力追赶上对方远去的脚步,努力踮脚去够那根断掉的线。

幸好,莫行风还没飞这么远。

虽然故事到此结束了,但其他的小说还是会有他们的身影,大家可以当作这对小情侣的番外来看。以后情人节、七夕,如果我有空的话还是会炒炒冷饭(?)写他俩的番外的!

希望我下一本小说写好点!别再乱糟糟的让人看不明白了!

最后,再次感谢看过我写的文章的读者们,无论你们喜欢与否。

第1章 番外 关于风轻的20个小知识

莫行风:1.喜欢吃板栗,因为小时候妈妈下班回来就会给他带 但是妈妈离开后很长一段时间再没吃过

2.其实很聪明,但就是不爱学习 想当混混

3.喜欢角色扮演 最喜欢陆知轻当他妈妈 不仅是情趣更是喜欢被安抚和宠溺的感觉

4.欲望很强

5.不爱吃猪肝

6.不能吃辣

7.左撇子,但是小时候父亲硬要纠正他,所以他两只手都能写字

8.喜欢毛绒绒的东西

9.喜欢小狗

10.小时候被父亲打骂,长大直接还手,把父亲的牙齿打掉一颗,后来再也没被打过

陆知轻:1.爱吃辣

2.喜欢听古典乐

3.喜欢吃海鲜,尤其是生蚝和螃蟹

4.害怕打雷

5.讨厌爬行昆虫

6.厌食症

7.觉得莫行风尝过的食物都很香

8.喜欢被莫行风叫妈妈

9.怵针

10.至今都以为陈恕对莫行风有意思

第1章 番外 小狗篇

求婚成功以后,陆知轻神秘地说可以满足莫行风一个愿望。

当时聚餐结束,大家本想一起去KTV唱歌庆祝一下。碍于面子,莫行虽然不想去人多的地方,但也不想扫兴。好在陆知轻看出他的不愿,出言拒绝了大家。

“我的愿望只有一个,就是和你永远不分开。”莫行风牵起陆知轻的手背吻了一下,两人紧贴在一起,走在路上说了不少腻歪的情话。

耳畔传来的气音轻细,陆知轻只觉得耳朵红得快要烧起来了。“除了这个呢?没有别的了吗?”

“谢谢你,我已经很满足了。”莫行风笑笑,将爱人拥入怀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陆知轻觉得心口酸酸的,眼泪又不合时宜地冒出来。他吸了吸鼻子,轻轻挣脱怀抱,拉起莫行风的手往前面的街道跑, 直到刚才的街景被远远地甩在身后,才气喘吁吁地停下。

莫行风喘了口气,看着面前的宠物店,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捏捏陆知轻的脸颊,“是要送我小狗吗?”

“这下你要养两只了,好辛苦呢。”陆知轻推开门,跟里面的店员聊了几句,把寄养了好久的小狗领了出来。

几月不见,小狗原本光秃秃的毛养得比先前好上太多,光滑又有色泽。小家伙还记得陆知轻,一见到他就摇着尾巴团团转,刚放出来就急不可耐地扑到他身上,高兴得直叫。陆知轻又欢喜又愧疚,之前实在是太忙了,万不得已才把它寄养在这儿这么久。 ', ' ')

最新小说: 穿成玛丽苏女主之后 梦返千禧年 醉紅塵 AG:心怀荣耀 签到十年我成世界首富了 天边的云望着岸边的雨 穿越之男妻当家 和金手指大佬网恋了 [穿书]抱错金大腿 穿为渣了大佬的小少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