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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那么倒霉,热恋期居然是在战火中度过的。
吃完早餐萧谨也没多做停留,换上西装又准备出门了。
“等下。”凌故月叫住了他。
“嗯?”
萧谨转过身,也就是同一时间,凌故月凑上来亲了一下他的脸。
“以前我是不是也这样啊?在你出门前亲一下你,”凌故月问,“我好像想起一点了,还是记错了?”
萧谨沉默了几秒,然后点了点头:“对,每天都是这样的。”
其实在以前也很少有这种情况,凌故月做小狗的时候也不是特别亲昵,但现在他记混了,肯定要趁火打劫。
“真的?”凌故月眯起眼睛,质问道。
“真的。”萧谨故作认真地说。
“哦,那我要是忘了你要提醒……”
凌故月话还没说完,萧谨就低头亲了一下他的嘴唇,然后趁他愣神之际推门而出。
“我去工作了,你也加油。”
萧谨撂下这句话,就关上了门。
一分钟后,凌故月才回过神,他用手指轻轻抚摸自己的嘴唇,忍不住笑了。
“还跟我玩上欲擒故纵了……”
第171章
炉火上的铁网正在烤肉,发出滋滋的响声,还弥漫着一股肉香味,稍微往上面倒点酱料,香料味和肉香味混在一起能让人提起食欲。
如果不是沈戎脚边躺着几个骷颅头的话。
他抓起一个头骨,端详了一会儿,然后把它塞进了燃烧的炉火堆里。
又过了几分钟,烤架上的肉终于熟了,沈戎夹了一块放在嘴里细品,吃得眉头紧皱。
“混血到底有什么好吃的呢?还没有羊肉好吃。”
他抬起头,扫了一眼身边的四个护卫,他们都是一脸惊恐的表情,手都止不住发抖。
这些天沈戎杀了很多身边的人,谁都害怕成为下一个。
沈戎抬起手,指向其中一个护卫,吩咐道:“你,帮我把这些吃了。”
护卫猛地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都不敢说话。
他可太清楚这些肉是怎么来的了,想到那个场面就想吐。
“怕什么呢?”沈戎笑了笑,淡然地说,“你就当吃个狗肉。”
“可是……”
“我的耐心有限。”沈戎将筷子递给他。
护卫咬咬牙,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他接过沈戎手上的筷子,夹起一块肉就塞嘴里,没嚼两下就咽下去了。
“那么急干什么?尝出味了吗?”
“尝出了,好吃。”护卫硬着头皮说。
沈戎嘴角还是上扬的,但眼神很冰冷。
“你说谎。”
护卫吓得又夹了几块肉放嘴里,生怕沈戎下一秒就把他杀了。
沈戎叹了口气,无奈地说:“有些人啊,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什么东西都想尝一口,特别是拥有权力和地位的人,总是会去尝一些普通老百姓接触不到的东西,这样做貌似会让他有一种独特的快感,一种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快感。”
沈戎站起身,背着手走到窗前,看着天上的月亮,感慨道:“那个畜生也没想到吧,居然会被自己的食物杀死。”
护卫听不懂沈戎在说什么,自然也接不了话,沈戎转过身,吩咐道:“出去吧。”
他们如负释重,就在快要出门的那一刻,沈戎叫住了刚刚吃肉的那一位。
“等等,你不要把刚刚吃的肉吐出来,不然……”沈戎淡淡的笑了,“我杀了你。”
他被吓得一哆嗦,连忙解释:“我不会的!这是您给的赏赐,我珍惜还来不及呢!”
“好,出去吧。”
半小时后,那个护卫死了。
七窍流血,死不瞑目。
沈戎并没有给肉下毒,也许这份肉自带毒性吧,谁知道混的什么血呢?
他感受到地面有微微晃动,应该是有人攻打过来了,但他不紧不慢的灭了炉子,在黑暗中抽着烟。
好痛,大脑像撕裂般疼痛。
真有谁在这时候打过来,他一定会死。
他一开始就打算死在西北狼领地,他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尘归尘,土归土,很合理。
又是一声轰鸣,这次更近,威力更大,外面埋伏的士兵都架起了枪支,准备迎战。
而沈戎什么都没有做,他甚至没给枪上子弹,他只是坐在摇椅上,轻轻晃动,嘴里哼着那首歌。
既然能突破重围攻进来,就说明他们有本事,死在他们手下那也算不错的结局。
宁死英雄手,不做苟活徒。
外面的躁动越来越大,随后一声哨响,士兵们发出怒吼,连带着数不清的脚步声以及枪声响起,窗外的火光让屋内一阵一阵地闪烁,炸裂耳膜的枪声连绵不断,而沈戎只是抽出烟盒里最后一支烟,默默点燃。
希望这支烟抽完之前,自己能死。
不然死的就是他们了。
“啊!!!
门被两个士兵猛地撞开了,他们倒在地上痛苦抽搐,浑身是血,嘴里发出哀嚎,看起来很是可怜。
随后一枚子弹擦着他的肩膀而过,打在了身后墙上挂着的头骨上。
烟还剩半支,沈戎也不再抽,只是把烟夹在指尖,缓缓站起身。
“你来了。”
来者踏进屋内,皮靴踩在木地板上发出阵阵声响,她一手举着猎枪,另一只手抓着沾着血带弯钩的铁链,她身上的衣服被划开了几道口子,渗出的鲜血染红了大片的衣服。
沈戎为她鼓掌,赞叹道:“一个女人,走到这里来真不容易啊。”
“厉害的女人,你在孤儿院的时候不也见过一个吗?”
沈戎微微一愣,他视线落在了她那条老虎尾巴上,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
“二十号?”
“正是我的母亲。”
她话音未落,就对着沈戎的脑袋开了一枪,沈戎迅速避开,但身体跟以前相比已经迟缓很多了,子弹正好擦过他的耳朵,直接削掉了一大块肉,鲜血顺着发丝缓缓流下,他没有一丝迟缓,直接把烟头丢出窗外,就在抛出去的第三秒,外面“轰”地一声炸开了。
爆炸炸毁了半个屋子,水泥和砖头的残块被爆炸的冲击力炸得四处飞溅,火焰和热浪模糊了视线,她刚睁开眼睛,一只手就掐住了她的脖子,沈戎那张脸贴近她不超过十厘米。
“这是西北狼领地,在别人家闹内讧,有点不礼貌吧?”沈戎问。
她只是恶狠狠地瞪着沈戎,然后用匕首快速地捅进了沈戎的心脏,沈戎低头看着刀口,然后松开手,退后了两步,但神色未变。
“跟二十号真像啊,她当初就是这么把孤儿院的妈妈捅死的。”
烟头大概烧完了,他没死,那也没必要再给她时间了。
沈戎打了个响指,上空传来了红狼族专属的哨声,大量的改造实验犬从四面八方扑了过来,毫无章法地对这里的人进行攻击,天空上方闪烁点点红光,那是红狼族的战斗力。
“你疯了!派战斗机过来意味着什么你不知道吗?!”女人愤怒地质问他。
“知道啊,一会西北狼族也会派兵过来吧,”沈戎哈哈大笑起来,“你不觉得人越多越热闹吗?”
“你真该死!”
“那就赶紧把我杀了吧,只要你当了新的狼王,一切就结束了,不过……”沈戎瞥了她的尾巴一眼,“你的混血特征太明显了,他们不一定认你这个狼王。”
她懒得再跟沈戎废话,举起枪就对着他的要害发射子弹,沈戎举起手,他的部下就把一把冲锋枪扔到他手上,他刚接过枪就毫不留情地对着她扫射。
再热闹点吧,闹得越大越好,闹上国际新闻,让全世界都知道这场荒谬又华丽的战争,让一切的罪孽得以终结。
西北狼族本就在备战状态,察觉到一点异常就已经组织好军队,在红狼族出手的那一刻就立马出征。
上空、陆地、河流都在激烈的交战,明明是大晚上,光线却异常的充足,是火光照亮了整个北七区。 ', ' ')